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在我國應用十分廣泛,其使用量佔60%以上,是當前使用量最多的一種腳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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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這種腳手架的最大弱點是安全性較差,施工工效低、材料消耗量大。
目前,全國腳手架鋼管約有1000萬噸以上,其中劣質的、超期使用的和不合格的鋼管佔80%以上,扣件總量約有10~12億個,其中90%左右為不合格品,如此量大面廣的不合格鋼管和扣件,已成為建築施工的安全隱患。
據不完全統計,自2001年至2007年,已發生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倒塌事故70多起,其中死亡200餘人,受傷400餘人。
近年,也是年年發生腳手架坍塌事故,導致重大的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
因此,有專家和業內人士建議國家相關部門出臺政策,徹底淘汰扣件式鋼管腳手架。
理由有以下幾點:
01、我國扣件式鋼管腳手架的品質嚴重失控
規範JGJ1302001中表5.1.7中規定對接扣件抗滑承載力為3.2KN,直角與迴轉扣件抗滑承載力為8KN。
有專家從現場檢查發現,實際應用中的產品很難達到此規定,某工地發生重大事故後,對扣件進行檢查,其合格率為0%。
02、鋼管的品質嚴重失控
沒有做有效防鏽處理的鋼管大量流入市場,由於沒有經過有效的質量檢驗體系的確認,產品無法提供安全標準荷載的質量保證,嚴重違反質量零缺欠的原則。
再加上現實中,由於不正當競爭造成的施工單位和租賃公司使用以次充好的鋼管,甚至有的工程使用廢舊鋼管做腳手架用,客觀上造成扣件式鋼管腳手架的安全性處於徹底地失控狀態。
有專家在某工程發生重大事故後對鋼管進行檢查,其合格率僅為50%。
03、現場搭設和施工安全管理的問題
扣件式鋼管腳手架靈活多樣的應用特點,也帶來了現場搭設和施工過程的巨大不確定性。
由於層層分包帶來的缺乏管理、缺乏培訓、缺乏統一設計指揮、缺乏責任心等造成的種種安全隱患,簡直難以枚舉。
04、錯誤的應用
以發達國家的經驗,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只可用於諸如門式架、碗扣式腳手架和盤扣式腳手架等其他腳手架和支撐體系應用中的輔助連接和剪刀撐,絕對不能用於搭設任何大型的腳手架系統,更不能用於對承載荷載要求較高的支撐系統。
在美國,連常見的兩層高的別墅房屋的施工和維修,均採用門式架,從沒有見到使用扣件式鋼管腳手架來搭設施工平臺的。
原因很簡單,如果這樣應用,即使美國標準的扣件和鋼管腳手架的質量是完全合乎安全需求的。
但由於搭設方案難於規範,搭設過程因為人為操作的細節太多,造成的不可控而無法保證安全性。
同時,這樣應用與門式或碗扣式腳手架相比,用工量和用鋼量成倍提高,造成工程的總造價急劇增加而失去經濟效率上的應用意義。
05、錯誤的標準導向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2001年02月9日批准2001年06月01日實施的《JGJ130-2001建築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範》是我國較早頒布的行業標準,對我國腳手架搭設和拆除的設計、施工影響很深。
很多設計、施工單位的技術人員,以此標準提供的方法和規範為依據,進行系統搭設和施工設計。
很多發表出來的論文,均以此標準為依據討論如何正確地驗算腳手架應用體系的荷載是否合理,搭設是否正確,乃至據此分析腳手架坍塌事故的原因等等。
值得注意的是,很多坍塌事故發生後,根據這些標準進行的荷載演算的覆核演算,仍然是合格的。
換句話說,已經發生的坍塌事故理論上是不應該發生的。
這種尷尬現象的本身,就是標準對該產品應用的錯誤導向造成的。
標準中的《5.設計計算》和《6.構造要求》告訴我們如何計算和搭設大型的腳手架應用系統。
標準中的《6.8.模板支架》部分,告訴我們如何應用扣件式鋼管腳手架搭設支撐系統。
這些根本性的錯誤導向,來源於本文前面提到的,對於已經被發達國家的應用經驗證實了的常識,我們還存有很多模糊認識。
我國各地的建築安全主管部門也早就意識到這些問題,曾經多次出臺管理措施試圖規範扣件式鋼管腳手架的品質和應用,但這些努力均未奏效。
鑑於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客觀上給施工安全業已造成的無法避免的諸多威脅難於用普通的方式得到糾正,徹底淘汰這些產品在實際中的應用,轉而採盤扣架等安全性和效率較高的產品,將是解決問題的有效手段。也是未來建築支架在我國施工應用中的必然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