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 我兒、要留心我智慧的話語、側耳聽我聰明的言詞。
5:2 為要使你謹守謀略、嘴唇保存知識。
5:3 因為淫婦的嘴滴下蜂蜜、他的口比油更滑。
5:4 至終卻苦似茵蔯、快如兩刃的刀。
5:5 他的腳、下入死地。他腳步、踏住陰間。
5:6 以致他找不著生命平坦的道。他的路變遷不定、自己還不知道。
5:7 眾子阿、現在要聽從我、不可離棄我口中的話。
5:8 你所行的道要離他遠、不可就近他的房門。
5:9 恐怕將你的尊榮給別人、將你的歲月給殘忍的人。
5:10恐怕外人滿得你的力量、你勞碌得來的、歸入外人的家。
5:11終久你皮肉和身體消毀、你就悲嘆、
5:12說、我怎麼恨惡訓誨、心中藐視責備、
5:13也不聽從我師傅的話、又不側耳聽那教訓我的人。
5:14我在聖會裡、幾乎落在諸般惡中。
5:15你要喝自己池中的水、飲自己井裡的活水。
5:16你的泉源豈可漲溢在外。你的河水豈可流在街上。
5:17惟獨歸你一人、不可與外人同用。
5:18要使你的泉源蒙福。要喜悅你幼年所娶的妻。
5:19他如可愛的麀鹿、可喜的母鹿。願他的胸懷、使你時時知足。他的愛情、使你常常戀慕。
5:20我兒、你為何戀慕淫婦、為何抱外女的胸懷。
5:21因為人所行的道、都在耶和華眼前。他也修平人一切的路。
5:22惡人必被自己的罪孽捉住。他必被自己的罪惡如繩索纏繞。
5:23他因不受訓誨、就必死亡。又因愚昧過甚、必走差了路。
...
聖經注釋材料僅供參考:
箴言第五章
慎防妖冶婦!(五1-14)
本章把二章十六至十九節引進的妖冶婦主題加以擴大。這個主題在六章廿四至卅五節和七章一至廿七節也加以發展,給予篇幅描繪妖冶婦毀滅力量的氣勢,使我們毫不懷疑哲人看出她是年輕人道路上最大的危險。埃及哲士也警告他們的學生要提防她。由於他們訓練年輕人要有成功的事業,他們的性道德倫理,主要是男人在公眾生活中的一種倫理。他們急欲指出:沒有什麼比被禁止的性關係能那樣迅速毀壞一個有前途的事業。甚至在我們較為寬容的時代來說,仍然餘音嫋嫋。然而箴言哲人對於這個問題採取一種更加深入嚴肅的見解。他教導學生生活的智慧,在這些經文中急欲警告人,與這種婦人鬼混,是愚昧至極,因為她的吻乃是死亡之吻。
(一)
雖然情況不是時常清楚,而且各段與各段之間情況似乎稍有不同,那個妖冶婦似乎是個已婚婦人,而行為卻似公娼,她的行徑或是為了金錢,或是為了滿足自己的肉慾。她經常被描述為「蕩婦」和「女冒險者」(3節,20節;也見二16;六24;七5。譯按:中文本分別作「淫婦」和「外女」)。這些字眼實際的意思是「陌生的婦人」和「外來的婦人」,二者無一是淫婦或妓女的正式名稱。這意味她不是以色列人麼?一個外國婦人,遠離家國,不會受她自己社區的限制,也不受以色列人社會所加的限制。如果她想的話,她會自由放縱外種行為的。埃及的哲人在警告他的學生時,就是思想到這種婦人:
你要提防從外國來的婦人,她在她的[本]城是不知名的,……。不可與她有肌膚之親:她如深水,她的蜿蜒曲折是人不知的,她是遠離丈夫的婦人……她誘你陷於網羅是沒看見證人的。
用這些詞語可能包含了諸如此類的意思在其中,而且在以色列大多數妓女可能都是外國婦人,用它們的用意大概要指明這婦人屬於另一個男人的,不必以為她來自另一個國家。新國際譯本(NIV)把這些詞語譯作「淫婦」和「任性難靠的婦人」。
無論如何,她是個非常善於遊說的女士,精於勾引術。那是所以使她這樣危險的緣故。雖然她知道怎樣利用她女性體態的吸引力,引誘她的受害者(六25),她所最依賴的,是她的甜言蜜語和引誘人的話語。七章誓至二十節,有她這種話語的實例。她的話甜如蜜,滑如油(3節;也見二16;六24;七5,21)。
(甲)她是甜言蜜語者。主婦用蜜使食物更加可口,而且蜜的甘甜是天下周知的(十六24;廿四13-14;士誓18;啟十9-10)。使人感到愉快的言語,滿了使人高興的諾言,輕易地從她口中溜出來,刺激她的受害者的味蕾有愉快感並增強他的胃口,直到他完全出神並被她迷惑。在雅歌四章十一節同一的象喻用以指新婦的接吻。
(乙)她是油嘴滑舌者。這婦人的受害者無勇氣抵擋,最好判斷是他對她的詭計不設防。一點點誘哄,一點點奉承,一點點欺騙,尤其是那完全無害的保證,她的獵物就容易被捕獲,而且真正被攫住了。
就這樣妖冶婦給予很多快樂和享受的諾言,色誘並迷惑滷莽的年輕人。不論如何事實上有些地方是完全不同的。有一句古諺語說,「蜜糖甜,但蜜蜂螫人」;這個婦人背後有刺。
(二)
背後(「至終」,第4節)的刺,在四至六節裡面出現了。要注意在三、四節在「蜂螫」與「茵陳」,以及「更滑」與「(鋒)利」之間劇烈的對比。茵陳為一種植物,其苦是有名的,正如蜂蜜指甜是天下周知的(見耶九15;哀三15;摩五7;啟八10-11)。這裡是這個女士的真正色彩:(1)她的甜言蜜語留下苦味,以及(2)她油嘴滑舌的話證實比鋒利的劍更快(請比較詩五十五21)。她是個殘忍、難撫慰的仇敵。在這裡有苦痛的醒覺。經驗並非如她承諾的那樣令人愉快。他說,「永不再去了!」但她會回去的,期望這一次會令他愉快。在十二至誓節,也有由受害者吐露懊悔的苦痛而又猛烈的劇痛。但這位女士的劍不是單刃的;正如五、六節清楚表明的,一旦在她的道路上被纏住了,所經歷的便不僅是口中嘗到令人厭惡的味道和有虧的良心而已。妖冶婦在通往死亡的路,就是在通往陰間的道路上旅行(見二18-19;七27,以及關於一12的注釋──規避不良同伴)。以酒醉者不穩的腳步跚蹣而行,從一個情人投向另一個情人,對自己所作的惡、所加於自己以及她的情人的損害(請比較三十20),完全一無所知(或毫不介意:「她在乎些什麼呢?」新英文譯本的譯法,第6節)。她不顧一切跳入她的毀滅中,她帶她那些受害者與她一同奔向毀滅。欽定本把陰間譯作「地獄」,但在舊約時代並不認為陰間是一個受苦和受刑的地方,而認為是一個沒有活動和死亡所在之地。妖冶婦所走的死亡之路,與智慧所行的生命之道,是遙遙相對的。正如智慧之道使生命豐富、完全、真正值得生活,而且帶來長壽(見三13-18的注釋──這人便為有福!),照樣妖冶婦的路使生命貧乏並剝奪生命的意義,引致短命而死的結局。
十至誓節,用坦率而又嚴肅的辭語,表明了那與她纏結的人,成了生命貧乏的人。它是與三章十三至十八節智慧的祝福正好相反。簡言之,他是個被毀壞了的人──在個人方面和社會方面都是如此。他喪失了一切尊嚴和鄰居的尊敬(9節);浪費了他一切的資源──物質的、身體的、和精神的(10-11節),當他太遲才發現自己一直是多麼愚昧時,充滿了懊悔(12-13節),並招致公眾的恥辱(14節)。或許在這些情景後面的是這婦人的丈夫(請比較六34-35),在公眾集會中告發犯罪者(14節),並且強求他能多得補償(10節)。這一切出乎預料的事是:他的能力和辛苦賺來的資源,只用來使一個忍心的婦人和她家人以及同僚獲益,而他和他的家人則喪失了一切可能的出路。
除了四至六節形像化的言辭以外,哲人在十至誓節所說的,對於那些像他的學生一樣,生活於密切聯結的社區年輕人更帶有強有力的呼籲,而且要鼓勵他們衡量一下瞬間的逸樂及其招致的可怕後果,並且要問:「那樣做值得嗎?」這可能並不是最徹底要問的問題,但智慧居於精明(八12。譯按:中文本作「靈明」等,見前)而且以敬畏耶和華為基礎(一7)。智慧總是會在行事之前衡量事的後果。雖然在這時代這種行為常被寬恕,而且有更大的罪已被發覺,姦淫仍然在被損害了的關係中,破碎的家庭裡,受了傷、孤獨的人們身上,索取極高的代價。
(三)
這樣看來,妖冶婦是個非常善於遊說而又非常危險的婦人。唯一安全的行動就是要遠離她(第8節;請比較一10,15)。這個忠告在創世記三十九章約瑟的逃脫羈絆的故事就是最好的例證,那時他要儘快地逃離那妖冶婦,把他的衣裳丟下不顧了。但更好是你若辦得到,不要站得太近使她能抓住你的衣裳!一如我們往那裡去一樣,這是對我們眼目所看(見四25;伯卅一1;太五28),所閱讀的忠告。
要喜悅你少年所娶的妻(五15-23)
(一)
雖然上一段大都想到未婚的年輕人,這一段卻是對已婚的人講的,並且忠告他對抗妖冶婦毀滅性引誘最佳的解毒劑,便是保持與他妻子的愛情,並使婚姻愛情火焰長燃不息。
聖經往往被認為對性關係採取頗模糊的見解,並容許它作為生育的方法,僅此而已。但這是一種曲解,這種曲解告訴我們更多它過去的解釋者性方面的顧忌,多於聖經實際上關於這主題所說的。這裡有一段經文熱誠地論到夫妻之間性關係的喜樂和愉快。享受,是它的主題,不是生育。這個題目在雅歌中繼續下去,美麗地讚美新婦與新郎之間二人的愛情與忠貞。正如那最佳的情歌一樣,這段經文的措辭直率而又純樸,它所敘的性愛卻是敏感的。與水相連的意象,美妙地用來表達人藉 與妻子性交應得到的樂趣和滿足(15節,18節;請比較歌四12,15),與他不忠於她造成的損毀作對比(16-17節)。與一個熱情而又可愛的妻子的韻事比較起來,陪伴一個冷漠而又自私自利的婦人乃是可憐的對比(19-20節);因為取代兩個人之間肉體關係的,是表達並加深愛情,委身,與交往的關係,正如上帝的意願並且是為他們預備的(創二18-24)。性,敗壞為她所給與而由他獲取的一件東西。這樣便剝奪了性的真正意義和滿足。 溺於看性本身為一件東西這種低貶了的性觀中,與之鬼混以消磨時間,而且完全與愛情的忠貞和責任分開來去享受,今日正暗中促銷為前所未見,我們要加以防備,是決不為過的。
(二)
在這一章到此為止,哲人呼籲人要精明地衡量一下那些後果,以免與蕩婦鬼混:與她鬼混根本是不值得的,因為喪失一切而一無所得。然而在廿一節,他轉動到較高速的齒輪。雖然愚昧人可能採取步驟,隱瞞他卑汙的行徑,使別人看不見(七9;請比較伯廿四15),而且可能把對上帝的思想完全從他的心意中排除,而上帝那無所不見的眼目在鑑察他,在注視和觀察,在衡量並判斷(見十五3;伯卅一4;卅四21;來四13)。
但是並沒有霹靂從天上轟下來擊打他。倒不如說,他穿過他的路步向愚昧的門戶時,他是穿過圍繞他自己頸項的繩套,像一隻無知的鳥編織會網住它的網(22-23節;見一17-19,在觀念上是類似的)。如果我們取法新英文譯本廿三節,那就表明這個愚昧人不但編織那誘捕他使他纏結的網;他也編織他葬禮時穿的屍衣:「他因不受訓誨,就必死亡,被包裹在他無窮愚昧編織成的屍衣中」。「包裹在……屍衣中」(標準修訂本作「喪失」)是與標準修訂本在十九和二十節譯作「迷戀(譯按:中文本作「戀慕」)」的字是同一個字,但新英文譯本把它譯作「包裹起來」。因此哲人似乎是用這個字作雙關語,作為強調和弄清楚要學會的教訓的鑰字:要好好包裹在你妻子的愛情中(19節),而不可變成與那些蕩婦包裹在一起(20節),因為那幾乎等於把你自己包裹在葬禮時穿的屍衣中一樣(23節)。――《每日研經叢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