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利用職務之便收受紅包尤其是暗示、甚至索要紅包是有悖於師德的行為,不僅敗壞了行業風氣,對未成年人的成長也有消極影響。對此,教育部明令禁止教師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宴請、參加由學生及家長付費的娛樂活動。如果在現實中,我看見同事收紅包,我會採取以下做法:
首先,假如收紅包的同事和我關係比較親密,平時無話不談,那麼我會找時間直接找他談談,讓他意識到收取紅包的危害性,不僅會降低自己在家長中的威信,對學生的成長發展帶來消極影響,更是觸及到了教師職業道德的底線,委婉地勸說他退還紅包。
假如收紅包的同事和我關係並不是很熟悉,那麼我將假裝有人給我送紅包,藉機向他請教我該怎處理,與他討論,在此過程中讓他意識到自身行為的不當。
其次,家長送禮的動機都是希望老師能更關注自己的孩子。我會建議學校通過各種途徑向家長倡議,不要以任何理由給老師送禮物或現金,老師會平等公正對待每一位孩子。學校和家長聯合起來,才能共同維護教育的公平正義。
最後,我認為作為一名教師,應該為人師表,廉潔從教,決不能以任何理由收取他人紅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