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因為一個罪犯的出獄,韓國社會到處瀰漫著不安與憤怒。
此人叫趙鬥淳,2008年他在京畿道安山市以極為殘暴的手段對一名8歲女孩實施毆打和性侵,導致女孩終身殘疾。此案轟動一時,但趙鬥淳僅被判刑12年,令韓國民眾極為不解且不滿。2013年此案被改編成電影《素媛》,引發了更為廣泛的關注和爭議。
民怨從彼時醞釀,到今日沸騰。12日,「惡魔」趙鬥淳刑滿釋放,韓國民眾不僅時刻緊盯著他的一舉一動,怒火也被徹底點燃……
「他的眼神能殺人」
「他是還想犯罪嗎」
「雖然頭髮白了,但看上去精神不錯。」「他的眼神能殺人!」「他手裡拿著橘子是還想犯罪嗎?」12日,當68歲的趙鬥淳踏出監獄大門,他的一切都曝光在閃光燈下,被放大,被解讀。從容貌到穿著,從眼神到手裡捏著的橘子。
就連趙鬥淳當天穿的羽絨服,也被網民扒了個底朝天。急得羽絨服公司緊急發聲,請求媒體報導時裁掉商標或打上馬賽克。
還有許多視頻博主聚集在趙鬥淳家門口進行實時直播。其中一個直播捕捉到一個令人「瑟瑟發抖」的畫面:就在十幾個民眾在趙鬥淳家樓下叫罵時,趙鬥淳熄滅了家裡所有的燈,走到窗前,打開手電筒向窗外照射了近一分鐘。
「趙鬥淳從黑暗中投來的眼神讓我不寒而慄……」一個網民在觀看視頻後說。
從這些細節不難體會韓國社會對趙鬥淳的態度——恐懼,並且不想與他有半點牽連。
圖說:電影中的素媛與出獄的趙鬥淳。 GJ圖
恐懼之外,還有憤怒。
電影《素媛》中曾有這樣一個感人畫面,當受害小女孩從醫院回到家時,民眾自發寫下的「愛的紙條」貼滿了牆壁。而這次,迎接趙鬥淳的,是民眾滿滿的恨意。
從監獄回家的路上,趙鬥淳猶如過街老鼠。監獄門口,有人對著他破口大罵「驅逐出境!」「判他死刑!」;回家途中,他乘坐的公務專車不斷遭到民眾圍堵,有人甚至衝到車頂一頓猛踩;來到家門口,遭遇上百人圍堵,踏入家門前有民眾向他扔雞蛋;回到家後,還有人潛入樓內,手拿平底鍋、關掉燃氣灶,試圖阻止趙鬥淳一家做飯吃;直到現在,還有人在趙鬥淳家門口鬧事。
警方透露,截至14日下午5時,共接到101件來自趙鬥淳家附近居民的舉報,大部分內容都是深夜鳴笛吵鬧或騎摩託車的人鬧事。警方相關人士表示:「因為騷擾,趙鬥淳從回家後到現在,一次都沒有走出過家門。」
「這是怎樣的國家
保護這樣的犯人」
惡魔重回人間,民怨此起彼伏。韓國政府若想給足民眾安全感,要做的還有很多。
「我認識的幾乎每個人都忙著在網際網路上檢索,想找出他家的位置,我也這麼做了。」咖啡店店員李道恆說,「有傳言說監獄並沒有改變他,他依然是個暴力男。」尤其是稱趙鬥淳在獄中每天堅持做1000個伏地挺身的報導,讓韓國人更加恐懼。
但韓國司法部門不以為然,認為這只是基於一名囚犯的單方面說法,趙鬥淳這麼做只是為了保護自己在出獄後免受公眾攻擊。
司法部門的輕描淡寫令民眾憤怒。「這是一個怎樣的國家,會保護這樣一個強姦犯?!」當汽車在全副武裝警察的保護下載著趙鬥淳駛離監獄時,示威者大聲呼喊。
圖說:部分民眾在趙鬥淳家外騷擾。 GJ圖
沒有人想讓趙鬥淳「重回人間」,尤其是受害者娜英(化名)一家。「11年前,政府承諾會讓趙鬥淳與世隔絕,我相信你們會信守諾言。」在致國會議員金炳旭的信中,受害人父親這樣寫道。
事實上,根據現行法律,韓國政府目前也拿不出足夠正當合法的理由,將這個人人厭惡恐懼的「惡魔」一輩子困在監獄裡。由於無法以同一罪名兩次提起訴訟,並且司法機關無法推翻自己此前的裁決,因此給趙鬥淳增加刑期幾乎不可能。
對於近在眼前、再次犯罪率高達76%的趙鬥淳,當地政府只有加大監視力度,以期平息民眾的恐懼。
在接下來的7年裡,趙鬥淳不僅必須24小時戴著具有GPS功能的電子腳銬,並且無法夜間外出(晚9時至次日早6時)、過度飲酒和出入教育機構。他的個人信息,包括家庭住址,會向公眾公開5年。在他的居住地附近,當地警方新安裝了35個攝像頭,增加了30處照明設施,派出12名警務人員隨時巡邏。
「一刀切簡化量刑
是個危險的主意」
但要讓民眾真正安心,需要從源頭上「掐滅」性犯罪,尤其是針對未成年人性犯罪的「火星」,讓犯罪分子鑑於法律的威懾力不敢下手。
但正是在這一點上,韓國民眾對政府尤為不滿。數據顯示,韓國登記在冊的針對兒童性犯罪者中,只有約一半入獄,其餘一些只是被判緩刑或罰款。而在那些入獄的罪犯中,約61%刑期在5年以內,刑期超過10年的不到一成。
韓國政府承諾要對這些犯罪分子施以更加嚴厲的量刑,如何判決「N號房」案25歲主犯趙主彬,便成了政府宣示決心的一個例子。因涉嫌製作色情視頻,勒索包括8名未成年人在內的年輕女性,並通過加密的在線聊天室出售視頻,趙主彬被一審判處有期徒刑40年。但韓國人仍不滿意,畢竟檢方曾要求判處趙主彬無期徒刑。受害者更是認為將他關多久都不為過,「正如我的痛苦永遠不會終止」。
面對輿論有關重判性犯罪者的訴求,韓國社會也傳出不同的聲音。每年參與200多次針對兒童和殘疾人性侵犯案件的公共辯護律師申金慧說:「現在,對例如輕拍頭部、捏臉頰之類輕觸犯罪的懲罰,也變得越來越重了。」她認為,性犯罪類型和形式多種多樣,一刀切簡化量刑是「一個危險的主意」。
與其渲染仇恨、迫使司法部門提高量刑,韓國人或許更需要認真思考該如何讓關於法律、關於量刑的辯論持續下去。而不該是一陣風似的,只有當大事發生才會激起人們的興趣。否則,素媛的悲慘故事可能永遠只會是茶餘飯後的談資。
文/ 齊旭 王若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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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媛案」回顧
12年前冬天的一個早晨,當時8歲的小學生娜英(化名)在上學路上經過教堂時,被趙鬥淳拖入教堂洗手間,遭到毆打和性侵。娜英80%生殖系統及肛門永久破損,內臟嚴重破裂,需要使用人造肛門和尿袋。
由於趙鬥淳對法官堅稱,自己是在醉酒狀態、神志不清的情況下犯罪,加上當時韓國最高刑期的限制,最終他僅被判處12年有期徒刑。
趙鬥淳本人前科累累,在對娜英下手前,檔案中已有17次犯罪記錄。韓國法務部2018年對他進行心理鑑定,結果顯示「性偏離性很高」。這一指標與再次犯罪有直接關聯,綜合判定他仍然屬於「再犯危險群體」。而且在反社會型人格障礙測試中,他的分數比5年殺死10人的連環殺手姜浩順還高。
「趙鬥淳法案」
為了回應民眾對嚴懲性犯罪者的關切,韓國政府也在想辦法,正在推進一項新的立法修正案,禁止因性侵未成年人而被定罪的罪犯在學校上學和放學的時間段離家、在戶外逗留,並禁止他們靠近學校。
這一被稱作「趙鬥淳法案」的修正案,4日剛剛在韓國立法和司法委員會獲得通過。
此外也有議員建議,讓極可能再次犯罪的罪犯在刑期結束後繼續關押在單獨設施中。還有人建議修訂相關法律,將已獲釋的針對兒童的性犯罪者的戶外活動範圍限制在居住地附近200米範圍內。
只是,要想合理合法地繼續關押這些人人避之不及的犯罪分子,並不容易。
2010年,韓國司法部門著手制定《保護性監督法》,以期作為補充條款,讓政府在釋放一些罪犯,尤其是性犯罪者後,依然可以將他們「禁錮」在獨立設施裡。2014年,司法部門試圖就此立法,但是由於遭到人權組織的質疑和反對而不得不擱置。
這種為犯罪分子講人權的做法,讓一些人感到憤怒:「這些孩子在生理和心理上,都遭受了永久性的傷害。將施暴者的人權和受害者的人權相比較,到底誰的人權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