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見招拆招
16.法與情
作者:徐錦庚李大奎任村支書時,接收了一個外來戶高山。高山是萊蕪人,到南澗溪村做上門女婿。南澗溪與三澗村毗鄰,高山在西澗溪買了一處舊宅,交了3000元增容費,在村裡落下戶口。當時,高山寫下保證書,只落戶口,不要宅基地和承包地。1997年第二輪土地承包時,李大奎將一塊剩餘地私下給他種,面積3畝。這事,西澗溪村民一直蒙在鼓裡,以為他是包別人的地種。
轉眼到2006年,城東工業園徵地時,這塊地也在徵用範圍,西澗溪村民這才發覺,村民小組的帳上,沒有高山的記錄,這塊地不屬於高山,不能享受徵地補償。但是高山說他是本村戶口,地是李大奎分給他的,當然要拿補償。徵地補償每半年發放一次,領取補償時,他到村民小組大吵大鬧,一直鬧到村委會。
高淑貞問他:「聽說你當初寫過保證書?」
高山不知是真糊塗,還是假糊塗:「有嗎?我不記得了。」
高淑貞對他說:「現在都講依法辦事,這麼鬧沒有結果。只有兩個解決辦法:要麼你去告我們,要麼我們去告你。我們按法院判決執行,行嗎?」
高山答應了。
高山走後,高淑貞就讓邢錫東翻檔案。邢錫東工作細緻認真,文書檔案保管齊全,果然找到了保證書。
高淑貞同村主任趙繼芳等人商量,決定仍請楊孝坤全權代理。楊孝坤一聽是高淑貞點將,滿口答應。
因證據確鑿,高山敗訴。楊孝坤又立一功,在黨員大會上,高淑貞把他誇了一通兒,讓他很有面子。
判決書下來後,高山又來糾纏,仍索要補償。高淑貞堅定地說:「打官司前,我們就說好了,要按法院判決執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高山苦著臉,央求道:「我家裡就指望這3畝地,現在被徵走了,又沒了補償,我養家餬口咋辦?」
高淑貞耐心解釋:「土地的受益權只能享受一次,你在老家分過地……」
高山說:「1997年重新分地時,老家沒給我。」
「那是你同老家的事,不是我們侵你的權。」高淑貞繼續說,「你媳婦在南澗溪分過地……」
高山說:「她結婚後,地被村裡收回去了。」
「那是她娘家的事,不應該讓三澗溪來承擔。」高淑貞又說,「你兒媳婦在娘家也有地。你兒子和孫子……」
高山說:「他倆從來沒有享受過。不信,你可以去查!」
高淑貞知道這是事實,沉吟良久,說:「他倆的地,我們再研究一下。」
高山走後,高淑貞陷入沉思。雖然法院解決了糾紛,但高山家的困難並沒解決。對高山及媳婦和兒媳婦,三澗溪沒有義務承擔;對其兒子和孫子,還是要予以照顧。
在村兩委上,高淑貞說了想法,建議讓其兒子和孫子享受土地補償。「我們既要尊重法律,又要以人為本,做到既合法又合情。」大家聽了,都覺得在理,一致同意。
這個政策,讓高家心服口服。舊村改造時,高山生怕分不到住房,表現特別積極,搶先扒了自家房。但是,一些村民提出,他的房屋當年是私下買賣,沒有經過村委會同意,何況他寫過保證書,所以現在他不能享受分房待遇。
在村民代表大會上,有人提出這個問題。高淑貞說:「他買房的手續確實不全,加上他寫了保證書,不給他分房,似乎也說得過去。但是,他畢竟早就在村裡落了戶,是咱們村的合法村民,應該享受同等待遇,不能讓他們無家可歸。」
最後,多數村民代表同意。
高淑貞的這番暖心話,讓高山妻子激動不已,特地來見高淑貞,要給她下跪。高淑貞眼疾手快,趕緊將其拉住。她不習慣這種表達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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