閨蜜問了我一個問題,她說在愛情面前,你能卑微到什麼程度?關於這個問題,我來說說自己的看法。
說一句實話,如果在感情裡,大多數女人都會卑微的去愛一個人,去卑微的去做這件「傻事情」,因為大多數男人不會陷入太深,但敏感多疑缺乏安全感的女人,卻容易陷入感情。
於是,女人們越是用力的愛一個人,就越會陷入感情,因此愛得卑微,因此為了男人忘記好好愛自己。
在我看來,女人卑微的愛著男人,這樣的感情繼續下去毫無任何意義,因為一直是你在扮演著卑微的角色,對方高高在上,你委曲求全。
好的感情,是彼此互幫互助,是共同成長,是你愛我我也而你,而不是我愛你如潮水,你卻對我棄之如草木,說丟就丟,宛如玩具。
我在青春時代也曾卑微地愛過一個男孩,那個時候興許是不懂事,也不懂這世間的情情愛愛要兩情相悅,一度認為只要我死心塌地的對那個人好,只要我努力的付出,就算卑微也沒多少關係啊,因為有一天對方總會被我感動。
我捨不得買的東西都給男孩買,我捨不得用的東西也拿給對方用,甚至為了對方還耽擱了屬於自己的真正的愛情。
因為那個時候覺得卑微一點愛著一個人沒關係啊,反正我願意,而且,對方也許會被我感動。
但是,我完完全全想多了,卑微的愛著一個人,換來的是自己的委曲求全,換來的是自己親眼目睹對方去找到屬於那一份自己的幸福。
而自己呢,最後收拾殘局,悲傷離場,到最後,卑微的換來的不是感動不是天長地久,仍然是自己孤獨一人。
後來我又與別人戀愛了,但是,在愛情裡我仍舊卑微,仍舊討好,仍舊想把這段感情像花兒一樣打扮得鮮豔無比,打扮得十全十美。
然而,我忘卻了這樣一個道理。
我們對待感情都太苛刻了,都在要求十全十美,卻忘記了感情裡最好的狀態並不是十全十美,而是半斤八兩的那樣剛剛好,是包容彼此的缺點,是尊重理解彼此的小天地,是就算吵架了但也知道我始終在你的手裡不會跑遠也不會把你弄丟。
所以,如果你現在卑微的愛著一個人,我勸你放手吧,因為得到的不是感動,只是對方的嘲笑而已。
你也不要拿愛一個人能卑微到什麼程度,來證明自己多麼深情,講真的,你這不是深情,是傻瓜,是耽擱自己遇見對的人到來。
年少無知的時候,我也曾為了一個人奮不顧身的愛過,也曾非常非常的卑微過,更是在朋友面前哭著以為我那麼卑微地愛過一個人,這就是我痴情是我忘不了的表現。
現在才懂得,這一切無非是自己的自我感動而已,是獨角戲罷了。
記住,如果一段感情裡,你卑微了,那麼,這段感情也許並不適合你們,放手也許好過在一起。
安小念原創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