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奈兒(中國)貿易有限公司新增一條行政處罰信息,違法行為類型為「因違反廣告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第(二)項規定,發布虛假廣告」
這不是香奈兒中國第一次遭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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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日,「天眼查」APP顯示,香奈兒(中國)貿易有限公司新增一條行政處罰信息,違法行為類型為「因違反廣告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第(二)項規定,發布虛假廣告」,被上海市靜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20萬元,並責令停止發布。
根據行政處罰決定書,2016年12月,香奈兒在官網銷售的一款名為「香奈兒奢華精粹乳霜(輕盈)」(備案憑證編號:國妝備進字 J20159456)的化妝品。在商品網頁廣告中,使用了「護膚功效:……色斑淡化」的廣告用語。2018年3月起,官網上所售「香奈兒光採晚安修護面膜」(備案憑證編號:國妝備進字 J20170251)的網頁廣告中,使用了「護膚功效:……2.抑制黑色素」、「產品配方:……抑制色素-白梅精粹 抑制黑色素生成是光採晚安修護面膜的第二大核心功效……」的廣告用語。
因此,市場監管部門認為香奈兒的行為違反了《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第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化妝品的廣告宣傳不得有下列內容:(一)化妝品名稱、製法、效用或者性能有虛假誇大的」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第(二)項「廣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虛假廣告:……(二)商品的性能、功能、產地、用途、質量、規格、成分、價格、生產者、有效期限、銷售狀況、曾獲榮譽等信息,或者服務的內容、提供者、形式、質量、價格、銷售狀況、曾獲榮譽等信息,以及與商品或者服務有關的允諾等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符,對購買行為有實質性影響的」的規定,構成了發布虛假廣告的違法行為。
根據處罰規定,責令其停止發布廣告;罰款人民幣20萬元。
這不是香奈兒中國第一次遭行政處罰。據「天眼查」資料顯示,香奈兒中國於2017年因生產者、銷售者「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被沒收物品、沒收違法所得41萬4341元、罰款130萬元,責令停止銷售。整理編輯/商周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