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京報
原標題:口罩生產日期標註為下個月 密雲一藥店被罰三萬元
新京報快訊(記者 張璐)據密雲區官方微信公眾號今天(1月31日)消息,密雲一家藥店因為銷售生產日期為 「2020年2月6日」的口罩被市場監管局「盯上」,執法人員要求當事人立即召回已售問題口罩85片,並處以3萬元罰款。
涉案口罩產品。圖/
密雲區官方微信公眾號
疫情發生以來,密雲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嚴厲打擊防疫用品、生活必需品等與百姓密切相關領域的違法行為。
2020年1月29日,密雲區市場局綜合執法大隊執法人員發現某小區微信交流群中有群眾反映:某藥店經營超前標註生產日期的口罩,並曬出產品照片,標註的生產日期為2020年2月6日,明顯存在違法行為。
執法人員立即對重點可疑區域進行篩查,快速鎖定涉事藥店為北京慧源堂藥品有限公司第十分店,並通報公安機關到達現場開展調查,當場固定證據,對涉案物品16包(20片/包)問題口罩採取強制扣押措施,同時要求當事人立即召回已售問題口罩85片,並實施扣押。
現已對該違法行為立案調查,第一時間將上述線索告知涉案產品標稱生產地市場監管部門,將涉及刑事犯罪線索通報了公安機關,並報備檢察院,公、檢機關對案件情況將隨時跟進,後續市場監管部門將本著從嚴從重從快的原則,對當事人違法行為作出罰款3萬元的行政處罰。
消費者遇到疑似問題口罩,可以向北京市密雲區市場監管部門進行舉報,舉報電話:69060930。也可登陸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http://www.nmpa.gov.cn),在「醫療器械」欄目查詢核實商家、產品等相關信息。
新京報記者 張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