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說開覺自性般若波羅蜜多經》是一部非常了義的大乘深經,其特點就是以很深的密意來講三自性。如果不用「三自性」這把鑰匙去隨時開鎖,就根本讀不懂這部經。在本經的末尾,佛用三種義分別解說了「諸行無常」、「諸行是苦」、「諸法無我」、「涅槃寂靜」這「四法印」。這種講法是不是也是嚴格對照了三自性呢?為此,我用《辯中邊論》來「以論解經」,做一次探索。
《辯中邊論》第三品中「十種真實」中的「顛倒真實」分別用三自性來解說無常、苦、空、無我。也是每一項各有三義,與本經非常相似。這裡的區別僅僅是經中說「涅槃寂靜」,而《辯中邊論》說「空」,其他三項都是一樣的。
下面,就來看一看經和論是具體怎麼對應的:
《佛說開覺自性般若波羅蜜多經》:「復次,須菩提!菩薩摩訶薩於色法中,應當了知有三種義諸行無常。何等為三?一、不實義,二、破壞義,三、有垢無垢義。
《辯中邊論》:無常三者。一無性無常。謂遍計所執。此常無故。二生滅無常。謂依他起。有起盡故。三垢淨無常。謂圓成實。位轉變故。
「不實義」可對應「無性無常」,即對應遍計所執自性。這是因為遍計所執自性是徹底無有的,所以叫「無性」,它的「無常」就是大般若經中說的「但應以常無故觀色乃至識為無常」。
「破壞義」可對應「生滅無常」,即對應依他起自性。這是因為依他起中種子是剎那生滅的,所以叫「生滅無常」。而「破壞」這個詞,通「壞滅」(特別是在藏文裡),所以和「生滅」是能對應的。
「有垢無垢義」可對應「垢淨無常」,即對應圓成實自性。這是因為成佛就是從有垢真如轉依為無垢真如的過程,所以這個真如的分位變化,也被安立為了一種「無常」,雖然其真如自性是不變的。
《佛說開覺自性般若波羅蜜多經》:「復次,須菩提!菩薩摩訶薩於色法中,應當了知有三種義諸行是苦。何等為三?一、無取著義,二、三種相義,三、相續義。
《辯中邊論》:苦三種者。一所取苦。謂遍計所執。是補特伽羅法執所取故。二事相苦。謂依他起。三苦相故。三和合苦。謂圓成實。苦相合故。
「無取著義」對應「所取苦」,即對應遍計所執自性。這是因為依他起裡面存在的就是對遍計所執自性的執著。明明沒有所取,但是有認為有所取的記憶,這就是「所取苦」。在經中表述為「無取著義」,就是從反面來說:這些執著有所取的記憶是錯誤的,其實沒有所取。
「三種相義」對應「事相苦」,即對應依他起自性。根據《辯中邊論安慧釋》,三苦相就是指依他起中關於苦苦、壞苦、行苦的記憶。因此這一對契合度也非常高。
「相續義」對應「和合苦」,即對應圓成實自性。玄奘譯本只說了「苦相合故」,不太好懂。根據《辯中邊論安慧釋》:
依他起自性,即是苦,圓成實作為它的法性,也與痛苦相連,所以也說為「苦」。
這裡「相續義」直接對應「和合苦」沒有那麼明顯,但是也可以理解為,雜染依他起是相續不斷的法,它的法性由於與痛苦相連所以是「和合苦」。
《佛說開覺自性般若波羅蜜多經》:「復次,須菩提!菩薩摩訶薩於色法中,應當了知有三種義諸法無我。何等為三?一、無性無我義,二、有性無性無我義,三、本性清淨無我義。
《辯中邊論》:無我三者。一無相無我。謂遍計所執。此相本無故名無相。即此無相說為無我。二異相無我。謂依他起。此相雖有而不如彼遍計所執故名異相。即此異相說為無我。三自相無我。謂圓實成。無我所顯以為自相。即此自相說為無我。
「無性無我義」對應「無相無我」,即對應遍計所執自性。這是因為遍計所執的自性本來就沒有,所以是「無我」。
「有性無性無我義」對應「異相無我」,即對應依他起自性。這是因為依他起雖然有相,但是它造的假象(即遍計所執自性)是無相的。經中的「有性」對應依他起,「無性」對應產生的遍計執假象,因此這一對也能很好地契合。
「本性清淨無我義」對應「自相無我」,即對應圓成實自性。這是因為圓成實本性是清淨的,它的自相就是二無我,所以說為「自相無我」。
《佛說開覺自性般若波羅蜜多經》:「復次,須菩提!菩薩摩訶薩於色法中,應當了知有三種義涅槃寂靜。何等為三。一、色中無性畢竟寂靜義,二、有性無性寂靜義,三、本性清淨寂靜義。
《辯中邊論》:空有三者。一無性空。謂遍計所執。此無理趣可說為有。由此非有說為空故。二異性空。謂依他起。如妄所執不如是有。非一切種性全無故。三自性空。謂圓成實。二空所顯為自性故。
「色中無性畢竟寂靜義」對應「無性空」,即對應遍計所執自性。這是因為色是畢竟空的,怎麼樣也沒辦法說為是有的。
「有性無性寂靜義」對應「異性空」,即對應依他起自性。這是因為依他起本身有自性,但是它生的假象無自性。這和「有性無性無我義」與「異相無我」的對應非常相似。
「本性清淨寂靜義」對應「自性空」,即對應圓成實自性。這是因為圓成實是以二空所顯為其自性的,這個自性本來寂靜。
可以看出,無論是經中所說的「空」與「涅槃寂靜」,還是「空」與「無我」,差別都很細微。在《辯中邊論安慧釋》中有人提問「空」與「無我」有何差別,一種回答是說「義是沒有差別的,只是安立方式有差異」,並且指出從「無我」和「空」的定義可以分別推導出另一方的定義,所以其實兩者是等價的。
以上是我用《辯中邊論》來解密《佛說開覺自性般若波羅蜜多經》末尾的大乘了義四法印的一個嘗試,不一定全部能對應上。但是可以看出學習論對於解經很有幫助,因為學習了論,就能有非常明晰的理論框架,在讀經的時候就可以嘗試用框架去套。學習的論越豐富,解經的能力就會越強。有時候就算不能直接套,也至少是可以提供一些想不到的角度。就像這篇文章中,也許不能完全對應上,但是至少一部分是可以對應的。
下面是「軟廣」植入:
我個人與《辯中邊論》很有緣,特別喜歡學習這部論,現在也在陸續對《辯中邊論安慧釋》進行翻譯,並發布到「彌勒道場」公眾號上。以下是我寫的一段介紹此論的前言:
《辯中邊論》本身是一部以境、理、行、果為體系,統攝三乘的圓滿論著。根據安慧菩薩所說,對頌文的解釋並不是世親菩薩原創,而是出自無著菩薩。因此,它完全是聖者的著作。其中的頌文,由於有玄奘的譯本,非常適合背誦。我個人的學習方式就是先將頌文背熟,再反覆思維。這樣可以先慢慢熟悉玄奘翻譯的論本。在熟悉論本之後,會發現論本的很多地方都比較簡略,這時候就可以再去慢慢學習安慧釋。
想要進一步深入學習《辯中邊論》的師兄們請到公眾號底部正聞薰習一欄中點擊《辯中邊論安慧釋》第一品(1)(譯本說明、頌文和釋論的作者介紹、為何叫「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