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0年即將過去,又是新的一年即將到來。2021年的第一個月,是全新的開始,有哪些新政策實施?又凸顯出怎樣的市場新趨勢?
2020年即將過去,又是新的一年即將到來。2021年的第一個月,是全新的開始,有哪些新政策實施?又凸顯出怎樣的市場新趨勢?
山西呂梁:電動車立法管理,進入法治時代
2020年11月27日,《呂梁市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批准,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對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設定3年過渡期,取得行駛證並懸掛電動自行車號牌或者臨時號牌後,方可上道路行駛,明令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拼裝電動自行車、非法改裝或拆除限速裝置、加裝座位、車篷、遮陽傘、高分貝喇叭、音響等影響安全駕駛的裝置。完善的法律層面的規範讓當地電動車進入法治時代。
多地嚴管:2021年1月1日起,無牌電動車禁止上路
12月31日,河南鄭州、安徽合肥、以及貴州貴陽等多地即將結束集中免費登記上牌工作,並公布2021年1月1日起,電動自行車未按規定領取號牌或臨時通行標識,不得上路行駛。其中,河南鄭州考慮部分市民在辦理電動車上牌過程中的實際需求,一個身份證(或有效證件)最多辦理3輛電動自行車。
甘肅敦煌:三輪車掛牌、戴頭盔上路
敦煌市公安局在《關於對電動三輪車實行掛牌管理的通告》中明確指出:自2021年1月1日起,電動三輪車必須經註冊登記或備案取得牌證、購買第三者責任保險方可上道路行駛,同時,駕駛電動三輪車必須佩戴安全頭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