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珠海特區報】;
2019年12月,
一則「豆腐廠油鍋被投放老鼠藥」的信息
在珠海人的微信廣為流傳!
隨後,
香洲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發布情況通報,
回收涉事產品。
官方通報圖
最新消息來了!
近日,
向豆腐廠油鍋投毒的被告人
被依法宣判!
朱某偉因犯投放危險物質罪,
被香洲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四年。
案例經過
朱某偉系珠海某食品公司員工,2019年9月被該公司辭退。朱某偉心生不滿,認為公司辭退他,影響了他的生計,遂對公司負責人滋生怨恨,意欲報復。
2019年12月1日,朱某偉到坦洲金鬥灣市場購買5包「聞到死」藥王老鼠藥(經鑑定,含毒鼠強成分)。
2019年12月11日23時許,朱某偉在公司員工飯堂將其中4包撕開倒入塑膠袋,並趁公司油炸豆腐車間的工人吃宵夜離開車間之機,偷偷溜進車間,迅速從塑膠袋內抓起一把老鼠藥投入正在生產油炸豆腐的油鍋內。
網絡圖
次日凌晨3時許,朱某偉趁公司員工飯堂無人之機,將塑膠袋中剩下的老鼠藥全部倒入飯堂存放大米的袋子裡。隨後,朱某偉撕開剩下的一包老鼠藥倒入一次性水杯並用水泡上,悄悄倒入公司負責人所在房間客廳的水杯和廚房的醬油瓶及蜂蜜罐中。
當日7時許,公司員工發現異常後報警,公安人員趕到現場,經詢問發現朱某偉有作案嫌疑。朱某偉接到公司負責人電話後,應約回到案發現場並向民警如實供述了所有犯罪事實。
案發後,
香洲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第一時間啟動應急預案,
責令該公司封存尚未出廠的涉事產品,
召回已出售的涉事產品
並立即停產整頓。
經鑑定,
召回產品未發現異常,
醫療機構亦未接獲
市民因食用油炸豆製品(油泡)
引起不適的報告。
法院審理
香洲法院審理後認為,朱某偉投放危險物質,尚未造成嚴重後果,其行為已觸犯我國刑律,構成投放危險物質罪。結合朱某偉有自首情節,且認罪認罰,遂作出有期徒刑四年的判決。
任何生活的艱難都不能成為用極端手段報復社會的理由,本案被告人朱某偉因不滿被工廠辭退,採取投毒方式報復,意欲引發中毒事件,降低產品信譽,造成工廠經濟損失。幸虧發現及時,各部門處置得當,涉事產品被迅速召回,並未造成嚴重後果。但被告人的行為以社會不特定人員為對象,具有極大的危害性,即使沒有造成人員傷亡等嚴重後果,因其行為潛在的社會危險性,依然要接受法律的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