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人們的受教育程度越來越高,80後、90後的農村孩子,有不少在城市發展,上大學落戶城市,也有不少外出務工掙錢。城鎮的教育、就業機會多,吸引著農村人口向城市遷移,現在留在農村的年輕人已經比較少了。
這樣就造成了一種現象:年輕人大多紮根城市,在城市工作或者定居,逢年過節才回到老家。父母的戶口大多還在農村,老人大多習慣了居住在老家,主要有以下原因:新農村建設越來越好,路修得越來越寬,小孩上學有校車、老人看病有新農合,相比10年前也方便多了,老家親戚多,串門聊天也很方便。
但是這樣就存在一個問題,年輕人定居城市,等農村的父母漸漸老去,老家的宅基地怎麼繼承?自己老了可以回去住嗎?如果農村的老房子已經居住很久了,能不能翻新?今天,筆者就給大家解答一下農村宅基地繼承、翻修的問題。
第一,宅基地使用權繼承:農村宅基地可以由城市戶口的子女繼承並辦理不動產登記。
2020年10月,自然資源部作出答覆,明確:農民的宅基地使用權可以依法由城鎮戶籍的子女繼承並辦理不動產登記。
這裡說的是宅基地使用權,也就是說,宅基地上建設的房屋,咱們農村孩子進了城,戶口落在了城市,也可以繼承農村老家的房子。過去,很多進城的年輕人不願意將戶口遷到城市,害怕因此喪失了農村老房子的繼承權,這條官方回復無疑是個好消息,已遷往城市戶口的農村人回老家有個安全的住房,走親戚時有個家,以後給自己的孩子說這是咱們的老家,或者年齡大了想回家暫住,也是可以的。
第二,宅基地不能被單獨繼承,房屋存在,才可以發放集體土地使用證
宅基地屬於集體用地,是不能單獨繼承的,是因為房地一體的原則而繼承,至於繼承後城鎮戶口能不能在原有的宅基地上新建還要打個問號,這才是最關鍵的,因為你繼承了不能新建只是翻修其實意義不是很大。
如果想一直繼承宅基地使用權怎麼辦?根據土地管理相關法規,涉及到房屋重建、改建、擴建等重大事項,需要報批建設審批手續,非農村戶口首先被排除在合法手續之外。房屋自然消亡之後,農村集體組織可以收回原房屋下的宅基地使用權。
這就告訴我們,如果農村老家的房子已經非常老舊了,你想退休之後回去住,就要趁父母還健在的時候,用父母的名義去申請翻修房屋,這樣按照「房地一體」原則,我們子女還能繼承,這樣的房子也可以發放集體土地使用證,逢年過節也能回去住,即使不住,也可以留下老家的「根」。如果你的戶口是城鎮戶口,是不能申請翻新宅基地上的房屋的,只有戶口在農村,才有資格申請。
第三,宅基地翻新需要一定條件,才可辦理建設審批手續。
按照宅基地「一戶一宅」原則,「一戶多宅」下的翻建住宅是不被保護的。2018年經濟日報刊文《宅基地改革將堅持「一戶一宅」原則》中指出,要遏制宅基地「多、大、亂、空、違、轉」亂象,促進了農村集體土地公有觀念回歸。江西省餘江縣為例,該縣此前一戶多宅的佔比近40%,宅基地改革試點兩年時間後,全縣退出宅基地達2.8萬宗。
不同的地方,宅基地的規定可能不太一樣。2020年10月,《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規範農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規定了6種嚴禁批准農村宅基地的情況:宅基地面積或住房面積已達標的;農村村民申請異地新建住宅,不同意將舊宅基地退回村集體的;農村村民將原有住宅出賣、出租或贈與他人後再申請宅基地的;城鎮居民到農村購買宅基地;下鄉利用宅基地建設別墅大院和私人會館;借流轉之名違法違規圈佔、買賣宅基地。
因此,綜合說來,在原有宅基地上翻建符合以下幾個點:房屋用途系自住、房屋未超過原有面積更未加蓋、該房屋系唯一住宅、申請人為當地農村戶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