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卦新聞】成都蘭桂坊事件 這兩個基佬是要火一把嗎//網曝鄭州小三被扒光衣服//報案被強姦卻測出是男性 全省首例性侵雙性人案判決

2021-03-02 Ifortea味茶


雲咖啡(y18606089878)

不只是一杯咖啡,更是您生活的伴侶。為親們提供最新最快本地新聞,國內外最新熱點、時尚、流行資訊生活小貼士等。現已開通固定專欄【每日一樂】為親生活增添一點快樂,竭力把【雲咖啡】打造成本土化綜合平臺。用心就只為你。。。

成都蘭桂坊事件 這兩個基佬是要火一把嗎


據網友邱星邱先生 微博爆料稱:「成都蘭桂坊,當著那麼多人的面前,基友,口爆,飛機,全其(齊)了,簡直是瘋都瘋*了,不要臉不要命了。上盤的九眼橋,這盤的蘭桂坊。。。成都,一座來了就直不起的城市。。。這畫面太美……

成都蘭桂坊事件

成都蘭桂坊事件

成都蘭桂坊事件

成都蘭桂坊事件

成都蘭桂坊事件

網曝鄭州小三被扒光衣服

 昨天晚上,在鄭州花園路丹尼斯店,一女導購被扒光衣服和一男的摟在一起。據@貓-xiao-朵:男方找小三被女方發現,硬逼女方離婚,女方不願意,想著有一歲孩子,男方就帶小三兒回家把女方毒打了一頓,女方調查到小三兒在丹尼斯上班,就來堵她。


報案被強姦卻測出是男性全省首例性侵雙性人案判決

報案被強姦 卻測出是男性

2013年3月13日凌晨2點左右,魏某某和黃某某在南安市一燒烤攤吃燒烤,魏某某打電話邀約剛在網上認識的「女孩」小倩(化名)前來喝酒吃燒烤。當時小倩和男友石某在附近的街上,兩人隨即赴約。

不久石某有事先行離開,返回租房。過了一會兒,小倩也要離開,喝了酒的魏、黃兩人尾隨小倩到附近一廁所邊,強行將小倩拖到旁邊一巷子內毆打,並強行與之發生性關係。案發後,小倩報警,稱自己被兩名陌生男子強姦。

南安警方立即展開調查,當日魏、黃兩人落網,他們交代了強行與小倩發生性關係的事實。

辦案時,南安警方將小倩帶至南安市醫院做婦科檢查,豈料在醫院內,小倩卻以上廁所為由逃離醫院。好在小倩逃離前已採集血液樣本,檢測該樣本後卻發現DNA AMEL基因座為X/Y(即男性)。後來警方將案件移送到南安市人民檢察院,對兩名嫌疑人提起公訴。

檢方分析 此人女性特徵為主

能不能對魏、黃兩人以涉嫌強姦罪提起公訴?南安檢方認為,小倩男友石某證實與小倩平時有正常性生活,而魏、黃兩人均供述他們先後和小倩發生性關係。雖然小倩在做身體檢查時逃跑,但根據與其發生性關係的三人描述,可證實被害人具有女性的身體特徵。

此外,小倩養父證實小倩具有男女性身體特徵;小倩姑姑證實小倩上半身的身體特徵與同齡女性無差別,這些證據進一步證實受害者的身體主要表現為女性特徵。因此,雖然小倩的DNA鑑定基因座表現為男性,但是這不影響魏、黃兩人對小倩是女性的判斷,進而實施強姦行為。

一審判決 兩被告人犯強姦罪

日前南安市人民法院審理認為,小倩雖無戶籍登記,但有明顯的女性第一特徵,且長期以女性身份生活,社會性別為女性,性自主權依法應受刑法保護。

魏、黃兩人以姦淫為目的,違背婦女意志,輪流強行姦淫被害人,其行為已構成強姦罪,且具有輪姦情節。魏某某又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暴力、脅迫手段,強行劫取被害人財物,其行為已構成搶劫罪。

法院一審判決,魏某某犯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10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3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元。黃某某犯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


掃一掃「二維碼」關

相關焦點

  • 強姦大國拍的性侵案,居然開始給渣男作辯護了?
    好在,為揭露這一極端的社會現象,近幾年印度製作了很多和女性意識有關的影片。比如與性侵案有關、震驚全世界的《印度的女兒》,又比如直視女性生理期和工作際遇的《護墊俠》(又名《印度合伙人》)。報案?還是選擇忍氣吞聲?安賈麗既害怕性侵事情曝光後影響自己的聲譽,同時又不甘心就這樣放任罪犯。思來想去後,她終於在父母和親人的鼓勵下選擇去警局報案,接受法醫鑑定。
  • 鬧市一女子裸身當街跪立 鄭州小三當眾被扒衣全裸
    原標題:鬧市一女子裸身當街跪立 鄭州小三當眾被扒衣全裸   鬧市一女子裸身當街跪立鄭州小三當眾被扒衣全裸依偎出軌男  近日,裸女頻現街頭:這邊,福建莆田鬧市一女子裸身當街跪立(右圖),據悉該女子神情呆滯,或患精神疾病,被警察帶走後趁警察幫她拿衣服的間歇偷偷離開;那邊,疑鄭州小三被正室報復
  • 19歲男子強姦夜行女 扒光衣服邊放黃色視頻邊猥褻
    19歲男子強姦夜行女 扒光衣服邊放黃色視頻邊猥褻   持刀猥褻姑娘還說要對她負責 19歲男子獲刑4年  昨天,一個小夥因犯強制猥褻婦女罪,被上城法院判刑4年。
  • 成都驚現橋震門女子強姦過路男 下迷情藥後按倒就脫褲子
    按正常思維,那男的被性侵前,難道不怕那女的有愛滋,有梅毒,有淋病;有精神病?這天上掉陷餅的「豔遇」,是否又是有人在策劃捉姦打劫?如正常,其抵抗的結果,應該會這樣?成都美女路邊強姦過路男子!真相到底是怎樣的?相信,後繼曝料與人肉會跟上的!相信,將來會出現多個版本真相的!到目前,成都美女路邊強姦過路男子!難道真相是猜測中的一樣?
  • 「大學教授被指控性侵遭解聘」事件疑反轉:當事人發文否認性侵...
    聲明中,王雨磊否認了強姦一事,說他和女子是在工作期間認識,並非華南理工大學的學生。有知情人士向記者證實,該帳號聲明確為王雨磊本人所發,該知情人士稱,王雨磊和自稱被強姦的女子交往過一個月。此前,有自稱該校女學生的網友發文舉報稱被王雨磊強姦,女生在網帖中曝光幾段錄音稱王雨磊還強姦過很多人,此事引發熱議。
  • 強姦性感女模,性侵小女孩,這也太無敵了···
    然後,的哥停車,變成禽獸,開始騷擾妹子,撕爛妹子的衣服,將妹子壓在車椅上強姦。 妹子拼死反抗,卻遭到禽獸毆打,並繼續強姦。  這就有趣了。 不知道為什麼曼谷的計程車司機有那麼多犯罪前科人員,計程車公司將的士出租給有強姦犯罪前科的人,真的不只是計程車公司的問題,政府監管力度太小。 2017年4月24日,泰國芭提亞警方逮捕了一位涉嫌性侵未成年少女的計程車司機勇玉,受害者分別是7歲的飄和8歲的panda。
  • 性侵女童7次,「投案自首」站得住腳嗎
    本案被告人利用教養關係,對不滿十二歲女童多次實施姦淫,情節惡劣,是否因為有了自首情節就可從輕處罰,值得討論。
  • 隔著衣服摸不算性侵?12歲女童遭變態大叔襲胸,法院判決驚人!
    印度一家法院近日裁定,一名男子隔著衣服撫摸未成年女孩的行為不算性侵犯。這在印度全國範圍內引發了憤怒,最高法院也暫緩了這一判決。CNN27日報導,上周,孟買高等法院判決一名39歲男子對一名12歲女孩實施的行為不構成性侵(sexual assault),理由是他沒有脫掉女孩的衣服,因此不構成「皮膚對皮膚」的接觸。
  • 印度女大學生遭數千男性集體性侵 | 女性的人間煉獄,就在這裡
    一所女子大學正在舉行校慶文化活動時,「千餘名」男性突然翻越了大學的圍牆,不斷搗亂校內秩序,並對在場的女學生進行性侵和性騷擾。一時間嚇得女學生們抱頭亂竄,卻幾乎找不到任何一個安全地方。而當時負責維持秩序的學校保安,和一些當地警察都對此無動於衷,任由這些喪心病狂的男性瘋狂地吹口哨,不斷說著汙言穢語,大膽地騷擾女性。
  • 被性侵那天,你穿了什麼衣服?痛心的回答:校服、襯衫、運動衣
    當性侵事件發生後,受害者往往會被問到一些別有用心的問題;「當時喝酒了嗎?」「你那天穿了什麼衣服?一語中的。在性侵這項罪惡中,受害者往往要比加害人面對更多的審視和猜疑。印度公交車強姦案裡,女孩兒喬蒂不僅沒穿什麼所謂「出格」的服裝,身邊還跟著自己的男朋友。
  • 啪啪時偷偷把保險套摘掉算強姦嗎?別人家的法院是這樣判決的......
    報告稱,男性在未徵得女性伴侶同意下,偷偷摘掉保險套(英文稱為Stealthing),會給女生帶來實際的或是潛在的傷害,比如懷孕或是染病,包括愛滋病。不過,這類現象一直未被重視,很多女孩子甚至不知道對此該如何反應。但法律人士認為,這可能構成與強姦類似的犯罪行為。
  • 她被業界大佬性侵,頂住羞辱4年,今日終雪恥!!
    @大家字幕組(圖源:BBC)在一項調查中,美國有五分之一的被調查者稱自己遭到過強姦,而日本,只有十五分之一的被調查者如是說。這可能不是強姦發生的概率相差甚遠,而是有些人遭到強姦而不自知,或者根本不知道如何拒絕就發生了。伊藤詩織表示,在日文裡很難找到明確表達拒絕的詞。
  • 校園性侵事件再發!我們該如何保護孩子?
    今日上午10點31分,央視新聞在微博上了發表關於校園性侵事件的點評。校園性侵事件再一次引起了廣泛關注。首先來回顧事件經過——4月30日,一篇文章《10年性侵逾20個男生,全國知名班主任梁某仍在講課,受害者實名發聲》引發了網友的廣泛關注。
  • 在性侵事件中,「蕩婦羞辱」為什麼百試百靈?
    關於蕩婦羞辱,維基百科給出的定義是這樣的:蕩婦羞恥(英語:slut shaming)是一個概念,用來描述使一個人,尤其是女性,為自己的某種性行為或性慾感到羞恥或低人一等的行為。蕩婦羞辱在我們日常生活中太常見了,當我們去評論一個女性的穿著暴露,當我們揣測剛升職的女同事的「上位手段」,當我們「苦口婆心」奉勸小姑娘要「自重」等等這些時刻,其實都是在對她們進行蕩婦羞辱。而在性侵/性騷擾的事件中,蕩婦羞辱更是頻繁出現,而且百試百靈。
  • 男子宿醉街頭遭男子性侵 男性遭性侵犯法嗎?受到性侵害後怎麼辦?​
    【男子宿醉街頭遭男子性侵】6月18日,南京男子醉酒後在街頭遭性侵事件,當事人稱接到警方通知嫌疑人已被抓獲。王先生稱,5月18日凌晨他因宿醉在街上迷路,一男子強行扒掉他的褲子實施侵犯。律師稱,因受害人性別是男性,按照我國法律無法將嫌疑人認定為強姦罪。
  • 茶水裡放安眠藥 男子在酒店性侵一女子被判有期徒刑四年
    王鈺 封面新聞記者 宋瀟2018年4月27日,王海(化名)在成都高新區一酒店內,通過搭訕結識了被害人張麗(化名),並邀請張麗進入其房間聊天。隨後,王海將含有安眠類藥物的茶水遞予張麗飲用,致張麗失去意識,陷入昏迷狀態,王海趁機對張麗進行強姦。成都高新公安分局於2018年6月28日將涉嫌強姦的王海(化名)依法刑事拘留;同年7月12日,經高新檢察院依法決定對其予以逮捕;2019年3月5日,高新檢察院指控王海犯強姦罪,向高新法院依法提起公訴。
  • 因女孩穿著蕾絲花邊「丁字褲」,強姦被判無罪
    判決傳出後,引發群眾暴怒,隨後,愛爾蘭的女網友們在網上掀起了一場「內褲運動」圖片來自ins@sinrosephotography很多人拿著內褲走上街頭,呼籲對性侵案的審判方式進行修改。遊行裡也不乏男性還有不少女性在推特上發布自己內衣的照片,繼續聲援。
  • 瑞典強姦率非常高,它是如何從北歐高端國家淪為「強姦之國」的?
    那麼,又是什麼導致了瑞典這一個制度如此發達的「人間天堂」淪為了「國內強姦率」的世界之最呢?對此,我想發表一下我的看法:一、民眾女權主義愈加強烈,而且瑞典政府對於「性侵」的概念近些年越來越完善,甚至過於廣泛,超過絕大多數國家,導致許多沒達到「性侵」行為被歸納進數據統計了。
  • 空姐被輪流性侵致死、監控曝光,網友羞辱:穿的少、化濃妝,送上門的還不玩?
    道歉信通篇似乎都在指責女性,然後潛意識忽略男性的過錯,試圖引導網絡輿論就可以將自己的過錯撇乾淨嗎?範兒記得蔡康永在一檔節目裡說過:當下社會,對女性的偏見很重。早前關於成都新冠確認病例趙小姐的爭論也是如此。
  • 國貿當街性侵未遂:女性被強姦時為什麼會僵硬失控?
    性侵養女、N號房事件,還有前幾天: 北京國貿b出口,消費水平最高的購物中心門口,一個男的從後面抱一個女生,往旁邊拖。 路過的女生看到,上去詢問狀況,男的說不要管不要管。被抱著拖到腳都離地的女生說不認識這個男的,路人女生馬上動手,把兩人分開,報警。她怕男的跑路,還喊了一聲「是男的就過來,這邊有強暴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