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網訊(陝西廣播電視臺《第一新聞》 記者張蓉 崔龍)不需要什麼工作經驗,只需穿得漂漂亮亮,形象氣質俱佳,就可以勝任這份工作,還能賺到不少錢。這樣的說法讓不少年輕女孩動了心,但讓她們沒想到的是,「美夢」的實現並沒想像的那麼簡單。
大學生小李(化名):「交錢之前他們就各種主動聯繫我,交了錢之後,就是你給他發微信啥的他們就不太理。」
這樣的差異讓小李難以接受,一個周前,有人在社交網站主動聯繫小李,聲稱有份模特的工作。有點動心的小李決定去這家「新佳模特經紀公司」面試,簡單交流後,對方提出要先交2200元。
大學生小李(化名):「當時不太願意交,他說你可以找同學呀啥之類的先借一點錢,這周剛好手頭有兩個活動,你籤了之後立馬帶你去做活動,然後我當時就相信了。」
然而,承諾的周末活動,到跟前卻沒了消息。大學畢業生小王,因為之前有過兼職被騙的經歷,這次找工作她格外小心,對方稱自己不是中介,是公司直招,小王這才決定去面試。
大學生小王(化名):「我面試的是發模,他就給我說發模這邊就只有一個名額,你趕緊交錢,長發一次是一千二 ,兩次是兩千四,而且說我只要交了這個錢,我就是他們公司的固定發模,每周的周六都可以做,兩個多月了,我是一次發模都沒接過。當時讓我們寫「對此合同無任何異議」,我還猶豫了一下,當時我看那個合同還挺書面的挺正規的,我就信了。」
隨後,記者來到位於東大街的這家「新佳模特經紀公司」。工作人員稱,他們公司有相關的營業執照,是正規的模特公司,所收的2200元是公司對籤約模特的培訓、服裝、化妝等費用。
新佳模特經紀有限公司經紀部經理吳嘉楠:「做活動之前的一些面試環節,也是需要她們去配合,我們跟客戶合作他們有一個挑選的一個空間,達不到客戶的要求可能就存在一個優勝劣汰的情況,這個合同肯定是讓她們閱讀過的,因為在合同籤署完了最後一頁跟第一頁也是需要她們本人去填寫她自己的個人資料。」
記者發現,正如這位經理所說,小李、小王都籤了合同,但兩人籤合同時都沒有詳細閱讀其中的條款。記者就這份合同向律師進行了諮詢。律師表示,就合同內容而言,偏重管理方面的規定,就乙方所關心的問題:如多長時間內能接多少次活動,活動的報酬等細則,均未在合同中提及。我國《勞動合同法》第九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但在這份合同的首頁,卻註明「雙方無任何勞務關係」。
許小平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旭:「合同前面的重要提示,為了規避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籤約費實際就帶有保證金的性質,確定了這個條款以後,他就可以把這個保證金另外掛上一個名字叫籤約費,就把它合法化了,單方制定的格式合同,他對乙方的保護是粗線條的,向乙方對的各種承諾都是沒有量化的標準,這樣甲乙方雙方的權利義務是極為不平等的。」
(西部網-陝西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