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出生於1988年的河南女孩小茉,在她14歲的時候,正值花季的她,卻遭遇了改變她人生的劫難。
2012年的時候,小茉剛剛14歲,在與相依為命的哥哥發生爭執之後,小茉哭著跑出了家門,就再也沒有回來。小茉的哥哥也比小茉大不了幾歲,以為小茉只是和他賭氣離家出走,並沒有在意妹妹的下落,直到四年之後,在監獄裡服刑期滿的媽媽回到家中,不見了女兒小茉,遍尋不著之後,才覺得不對勁報了警。
小茉的身世也比較可憐,她沒有見過親生父親,一直和母親以及哥哥生活在一起。小茉的媽媽叫做李艾玲,為了養活兩個孩子,李艾玲也是早出晚歸,因此對於孩子們也是疏於管教。
在小茉13歲的時候,李艾玲被人欺騙觸犯了法律,被關進了監獄,小茉和哥哥兩人便相依為命,但是哥哥也只能勉強維持兩個人的溫飽。
小茉不喜歡上學,在媽媽被抓進監獄半年之後,她就不再去學校上學了。哥哥給輟學的小茉找到了一份在服裝店裡的工作,每月的工資有800元,這份工資在當時來說,讓小茉吃飽飯是沒有問題的。
年紀輕輕的小茉,在無人管束的情況之下,痴迷於網絡的虛擬世界,便不願意再去服裝店上班。不上班的直接後果就是沒有工資,沒有錢花。小茉只能伸手向自己的哥哥要錢,以滿足她上網的需求。
可是哥哥的經濟條件也並不好,對於上網成癮的小茉也是恨鐵不成鋼,當小茉一次又一次向哥哥伸手要錢的時候,哥哥也漸漸感到了不耐煩。
2012年5月的一天,小茉又一次向哥哥要錢,兄妹二人發生了爭吵,當哥哥知道小茉已經辭掉了服裝店的工作,整天只是無所事事地上網的時候,不禁勃然大怒,打了不懂事的妹妹一巴掌。挨了打的小茉哭著跑出了家門。
由於之前小茉也有幾天不回家的情況,哥哥並沒有在意,就這樣一天天拖了下去,直到四年之後,媽媽李艾玲刑滿釋放回到家中。
當聽兒子說小茉已經有四年時間沒有回家之後,李艾玲非常著急,趕緊報了警。李艾玲還列印了小茉的照片和尋人啟事四處張貼,但是找了兩年也沒有一點小茉的消息。
她們母子不知道的是,當年一氣之下離家出走的小茉,已經陷入了壞人的魔掌之中。小茉在上了幾天網之後,身上就沒錢吃飯了,飢餓的她在街上遇見了一個看似好心的姓鄭的大爺,給她買了雞腿吃,還把她帶回鄭家吃飯。
小茉到了鄭家之後,就被軟禁了起來,當天晚上這個姓鄭的老頭就強迫小茉和他睡了覺。第二天,這個鄭老頭又強迫小茉和他神志有問題的兒子睡覺,說讓小茉給他當兒媳婦。
小茉就被鄭老頭關在家中度過了六年暗無天日的生活,這六年中,父子兩人輪流和小茉睡覺,稍有反抗,就是一頓拳打腳踢。在此期間,小茉還生下了三個孩子,老大是鄭老頭的,其餘兩個是鄭家兒子的。
而小茉也在這非人的折磨中崩潰了,患上了精神病。終於有一天,鄭老頭放鬆了對於已經痴傻的小茉的看管,小茉跑出了鄭家從此流落街頭做了乞丐。
也許是上蒼可憐她們母女,就在李艾玲疲於奔命到處尋找女兒小茉的時候,有一天,李艾玲無意間在街頭看見一個順著牆根走的女乞丐,給李艾玲一種莫名其妙的熟悉的感覺。而小茉此時也認出了媽媽,母女二人抱頭痛哭。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李艾玲把鄭家父子告上了法庭,鄭老頭被判處了15年徒刑,並賠償小茉三萬元精神損失,而鄭家兒子由於有精神病並沒有被採取什麼措施。才20歲的花季少女小茉的生活,已經被毀的一塌糊塗。可是無論再艱難,生活也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