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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是人世間最為複雜的一種關係,有愛得死去活來的,也有反目成仇造成悲劇的····
北流就有這樣的一對夫妻結婚不到2年,走到了末路,卻在離婚條件上起了爭執,爭吵無果,某天凌晨丈夫殘忍殺害了妻子,並將其頭部藏於冰櫃。
12月18日,中國裁判文書網上公布了這起殺妻藏屍於冰櫃案,廣西壯族自治區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最終判決黃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並賠償受害人家屬三萬七千餘元。
據了解,2018年,黃某和黨某相知相識結婚,但不久,丈夫發現「黨某的私生活很亂,並欠下很多網貸,還經常對其說謊」。
2019年7月,犯罪嫌疑人黃某和妻子黨某清起從廣州回北流協商離婚事宜,但是二人始終沒有達成協議,每次協商的最後都變成了爭吵,矛盾一點點的積累。
(網絡圖片)
案發當晩,黃某和妻子黨某清再次協商離婚事宜,但由於黨某清提出的離婚條件太高,黃某始終無法接受,二人一直爭吵至凌晨,發生肢體衝突。
(網絡圖片)
面對妻子黨某清的推搡和扭打,黃某最終失去理智,拿起一把水果刀對著黨某清捅了幾刀,分別捅向了黨某的脖子,又捅了幾刀黨某的腹部,最終導致黨某清死亡……
(網絡圖片)
黃某殺死妻子後,將黨某的頭部塞進了冰箱裡面,拿了幾張被子蓋在黨某的屍體上。
(網絡圖片)
凌晨6點多鐘,黃某出門,先是去ATM機處領了2000元錢,看望了自己的兒子和女兒。當天下午,在家屬的陪伴下,黃某到北流市公安局刑偵大隊投案。
2020年4月30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玉林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將黃某訴至廣西壯族自治區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黃某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黃某犯罪以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訴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黃某自願如實供訴自己的罪行,承認指控的犯罪事實,願意接受處罰,可以依法從寬處理。
2020年6月19日,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最終判決黃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並賠償三萬七千餘元。
婚姻不易,何需彼此為難,哪怕是被拋棄的愛情,也曾經溫暖過彼此的心,甜蜜過彼此的夢。但即使感情不在,亦可好聚好散,由於一時衝動,一念之差釀成今日的苦果,終將追悔莫及。 其實在北流,婚姻問題引發的刑事犯罪屢見不鮮,我們此前也報導了多起:2020年6月21日凌晨四點多,因家庭矛盾,犯罪嫌疑人馮某某在北流市山圍鎮山圍村家中,將其妻子殺死,並燒掉其妻子平時開的一輛小汽車,作案後潛逃。之後潛入家附近的山中躲藏,在躲藏過程中曾多次自殺,但是沒有成功,最後被民警抓獲。如果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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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25日20時許,犯罪嫌疑人闕某發因家庭糾紛在其自家住宅廚房內將妻子即被害人陳某某殺死。當晚21時許,犯罪嫌疑人闕某發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2020年10月26日,北流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故意殺人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闕某發(男,39歲)。北流一男子起衝動竟將妻子的4歲兒子從2樓扔下去(網絡圖片,與文無關)
曾某與蘇某本為夫妻,但蘇某於2003年離家,2004年到北流市某村與張某共同生活至今。2020年8月的一天,曾某到蘇某現居住地找蘇某索要戶口簿註銷其女兒的雙重戶口,但遭到蘇某拒絕,隨後二人發生爭執。在爭執過程中,曾某為威脅恐嚇蘇某,將二樓房間內一個年僅4歲男孩(為蘇某與張某所生的兒子)抓住,其抓著男孩的一隻手和一隻腳提著伸到走廊欄杆外,隨後鬆手將男孩殘忍地扔了下去,男孩摔到一樓地坪上受傷。夫妻陌路,固然有憾。但若此情難復,應當妥善處理好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問題,辦理好離婚手續,解除法律上的夫妻關係,一別兩寬、各生歡喜,切勿衝動行事,造成人生悲劇!部分內容來自上海法治報、北流檢察,北流網整合編緝,禁止抄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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