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不知有沒有看過孫儷和佟大為主演的一部電視劇《玉觀音》,是作家海巖的作品。劇中有一個情節是關於楊瑞收回扣的問題,咱們來看一看電視劇裡面的故事:
男主楊瑞在國寧京師跆拳道館工程工作期間,曾在一次飯局中被人硬塞了二萬元的回扣款。楊瑞在徵得項目負責人邊曉軍和老闆的妹妹,也是自己當時的女朋友,國寧集團副總鍾寧的同意後留下了這筆回扣。
後來,楊瑞因為愛的是安心,就和鍾寧分了手,但國寧集團老闆鍾國慶為了替妹妹出氣,告了楊瑞一狀。就在楊瑞和安心在一起時候,突然被檢察機關逮捕,國寧集團告他在國寧京師跆拳道館工程競標中收受了二萬元的回扣款。
楊瑞受賄案開庭時,鍾寧不顧從前的情分,決意要將楊瑞治於死地,項目負責人邊曉軍也作了偽證。而楊瑞唯一的證人劉明浩在國寧集團的威逼利誘下也反水成了控方的證人,楊瑞最終被判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
這雖然是電視劇中的一個情節,但也說明了一個古今通用的道理,那就是不是自己應得的錢不能拿,今天你好我好大家好的時候,可能啥事都沒有,一旦不好的時候,就沒事也變成有事了。
由此想到現在職場中,也會遇到類似的問題,如果在你負責的項目中,乙方塞給你一筆錢做回扣,你該不該收這筆回扣呢?或者收了要不要交給你老闆呢?
從上面的電視故事中知道,楊瑞當時也是在徵得了頂頭上司,項目負責人邊曉軍和隔級領導鍾寧的同意後才收的,可當真鬧掰了了的時候,誰能為你證明呢?所以還是不要太天真了。那該怎麼處理呢?
一、堅決不能收,違法的事不幹。
堅決不能收,因為收回扣是違法的,不要心存僥倖,現在國家正在上打老虎,下拍蒼蠅,紀檢機關也會嚴格把關。告訴對方,該配合的工作一定會配合,但對方不能害自己,讓自己犯錯誤。
二是如果收了,自己在對方眼中,就變得不值錢了,因為一個沒有原則的人,一個容易被金錢收買的人,即使是對方,也會瞧不起的。那在以後的工作中,自己就沒有了權威,怎能幹好工作呢?
二、在老闆面前堅決不能提。
如果為了表明自己的廉潔或者清正等在老闆面前提了,對自己和給自己送禮的乙方影響都不好。一是老闆不會因為你沒有收回扣就高看你,也許他反而會認為,「蒼蠅不叮無縫的蛋」,是不是因為你貪財,人家乙方才投其所好呢?
二是對乙方影響不好,要明白乙方送禮也是出於無奈,如果他不是為了擔心不送禮,怕你在工程合作過程中為難他,他幹嘛要送呢?說到底還是雙方缺少信任。
如果讓你老闆知道,乙方在收買自己手下幹活的人,心裡對乙方也不會滿意,這樣,容易造成雙方隔閡,對以後的合作不利。
綜上所述:無論是生活還是工作中,不該拿的錢不能拿,不該佔的便宜不能佔,即使天上掉了餡餅,也要躲遠點,有可能是石頭做的。這不是做選擇題,而是天經地義不需要選擇的原則問題。先做人,後做事,萬事無愧於心,則可頂天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