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處警規範用語
一、尋找、確定報警人
(一)現場人員較多,難以確定報警人的,「我們是XX(單位)民警,請問是誰報的警(誰是報警人)?」
(二)現場人員很少,報警人容易確認的,「我們是XX(單位)民警,是你報的警嗎?發生了什麼事?」
二、尋找證人
「請問剛才XX(事件)發生時,誰在現場?誰看到了?」
三、詢問證人
(一)進行現場調查時,「我們是XX(單位)民警,這是我們的證件,因XX事情,需要向你了解情況,請你把剛才看到的經過跟我們如實講一下。」
(二)遇有不方便在現場開展調查時,「你是事件的見證人,這裡不方便,請跟我們到公安機關協助調查(配合我們進一步調查)。」
(三)遇有證人不配合調查時,「協助警方調查是公民應盡的義務,請配合我們工作。」
四、現場有群眾圍觀,需維持現場秩序
(一)案(事)件現場在空間狹小的室內時,「我們正在執行公務,請大家不要圍觀,無關人員退到門外」,或指定某(些)人退出門外,或指定某(些)人留下,其他人員退出門外。
(二)案(事)現場在人車來往的街道上的,「我們正在執行公務,大家不要圍觀,把道路讓開,不要妨礙交通。」
(三)案(事)現場在開闊繁華的公共場所的,「我們正在執行公務,請大家不要圍觀」、「請大家散開,不要在現場逗留」、「請趕緊離開」、「請馬上退後」、「請退出警戒線。」
五、制止以非暴力方式實施違法犯罪行為
「我們是警察,立刻停止違法犯罪行為,接受檢查。」
法律依據:《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現場制止違法犯罪行為操作規程》第16條、18條。
六、使用警械武器制止違法犯罪人員
(一)使用警械制止違法犯罪人員時,「警察,別動,立刻停止違法犯罪行為,雙手抱頭、蹲下,否則使用警棍(催淚噴射器等)。」
法律依據:《人民警察法》第11條,《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條例》第7條,《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現場制止違法犯罪行為操作規程》第23條。
(二)使用武器制止違法犯罪人員時,「警察,別動,立即停止違法犯罪行為,放下兇器(武器),雙手抱頭、蹲下,否則開槍(視情鳴槍示警)。」
法律依據:《人民警察法》第10條,《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條例》第9條,《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現場制止違法犯罪行為操作規程》第30條、31條。
七、調處民間糾紛
(一)遇雙方情緒激動時,「請你們先不要說話,都各自冷靜一下,我們來處理你們的事情(這個事情我們會處理的)。」
(二)進行調解前, 「你們雙方是否願意接受調解?」、「如果你們不願意接受調解,我們將依法進行處理。有關民事賠償問題,你們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三)調解結束後,「你們雙方是否接受這個調解結果,如果沒有其他意見,請在調解協議書上簽字。」
第二章 盤查規範用語
八、實施盤查前
「我們是XX(單位)民警,現依法對你進行檢查,請你配合。」
法律依據:《人民警察法》第9條,《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第44條,《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盤查規範》第4條。
九、盤問
「下面問你幾個問題,請如實回答。」
十、檢查證件
「請出示你的有效證件(居民身份證、工作證、駕駛證、介紹信等)。」
法律依據:《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盤查規範》第9條。
十一、檢查人身
「下面依法對你的人身進行檢查,請你配合」、「請你雙手高舉,慢慢轉身,兩腿分開,腳尖向外,頭向左(右)轉,不要亂動。」
法律依據:《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盤查規範》第10條。
十二、發現疑似醉酒人員
「現依法對你進行呼氣酒精含量檢測,請予以配合。你需勻速向酒精檢測儀吹氣,如拒絕或不配合,我們將依法強制血液檢測。」
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第79條。
十三、檢查包裹(物品)
「下面我們依法對你的包裹(物品)進行檢查,請你配合」、「請把你的包裹(物品)放在地上,退後。」
法律依據:《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盤查規範》第10條。
十四、發現違禁品或危險品
「你的XX物品屬於違禁品(危險品),現依法予以扣押。」
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222條,《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第41條、42條。
十五、經盤查排除嫌疑
「檢查完畢,你可以離開了,謝謝你的配合(合作)。」
法律依據:《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盤查規範》第4條。
十六、經盤查需要繼續盤問
「為把事情調查清楚,請你配合我們到公安機關接受調查。」
法律依據:《人民警察法》第9條,《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第44條,《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盤查規範》第16條,《公安機關適用繼續盤問規定》第8條。
十七、經盤查需口頭傳喚
「你的行為涉嫌違法,現依法對你進行口頭傳喚,請你跟我們到公安機關接受調查。」
法律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82條,《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第53條。
十八、遇到胡攪蠻纏侮辱謾罵
「現重申一次,我們現在是依法對你進行盤查,我們佩帶的執法記錄儀將全程拍攝執法情況,請你配合執法」、「如果對我們的執法行為不服,你有權向有關部門投訴、控告,但現在你必須配合執法,否則,依法採取強制措施。」
法律依據:《人民警察法》第9條,《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現場制止違法犯罪行為操作規程》第19條。
十九、拒絕接受盤查
「這是我們的工作證件,你的行為已經涉嫌阻礙執行職務,現依法對你進行口頭傳喚,請跟我們到公安機關接受調查」、「如果拒絕接受傳喚,我們將依法對你強制傳喚。」
法律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82條。
二十、採用推搡、拉扯等輕微暴力行為阻礙盤查
「不許動(不許過來)!你的行為已經涉嫌阻礙執行職務,立即停止,否則,將依法對你採取強制措施。」
法律依據:《人民警察法》第9條,《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現場制止違法犯罪行為操作規程》第19條。
第三章 調查取證規範用語
二十一、入屋調查
(一)敲門(按門鈴)沒有人應時,「請問屋內有人嗎?」
(二)敲門(按門鈴)有人應時,「我們是XX(單位)民警,這是我們的工作證件,想跟你了解XX事情,不會耽誤你太多時間,請配合我們工作。」
二十二、清查
「我們是XX(單位)民警,這是我們的工作證件,我們要依法對你們的場所進行清查,請配合我們工作。」
二十三、搜查
「我們是XX(單位)民警,這是我們的工作證件和搜查證,現依法對你的人身(居所)進行搜查,請配合。」
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134條。
二十四、現場勘驗檢查
邀請群眾(證人)監督時,「您好,我們是XX(單位)民警,現依法對該現場進行勘驗檢查,請您對我們的行為進行監督。」
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第70條,《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212條,《公安機關刑事案件現場勘驗檢查規則》第28條,《交通道路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24條,《交通道路事故處理工作規範》第35條。
二十五、勘驗檢查遭圍觀
(一)遇有群眾圍觀時,「我們正在辦案,請大家不要圍觀」。
(二)遇有無關人員進入現場時,「無關人員立刻離開現場,退到警戒線以外,否則,我們將依法採取措施。」
法律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50條,《公安機關警戒帶使用管辦法》第7條、9條,《公安機關刑事案件現場勘驗檢查規則》第19條、34條。
二十六、扣押物證、書證
「我們將依法扣押XX(物品、文件),請予以配合,交出XX(物品、文件)。」
法律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89條,《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第41條、42條,《刑事訴訟法》第139條,《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222條,《公安機關刑事案件現場勘驗檢查規則》第58條。
二十七、物證、書證持有人拒絕交出
「我們有權依法扣押你的XX(物品、文件),請你配合,否則,我們將強行扣押。」
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第42條,《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222條,《公安機關刑事案件現場勘驗檢查規則》第58條。
第四章 應對記者規範用語
二十八、民警遇有記者現場採訪
「對不起,我們正在執行公務,不能接受採訪」、「你要了解情況,可以找新聞主管部門。」
二十九、記者進入警戒範圍內
「請大家注意安全,服從民警指揮,立即退到警戒線外」、「公安機關正在恢復公共秩序,無關人員請離開現場」、「我們已經在XX(地點)設置了『記者招待處』,會有專人給大家介紹情況,請到接待處了解相關情況」、「請記者到XX採訪區域採訪拍照,XX局新聞發言人現在已經到達採訪區,會向大家發布信息(將會回答大家關心的問題)」、「對不起,你已越過警戒線,請配合我們的工作,退到警戒線外。」
三十、記者強行進入現場攝像、拍照或獲取相關事件信息
「你的行為已經嚴重影響到我們的執法工作,請你立刻退出警戒區,否則,我們將依法對你進行處理。」
法律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50條,《公安機關警戒帶使用管理辦法》第7條、9條,《公安機關刑事案件現場勘驗檢查規則》第19條、34條。
三十一、將違規記者帶回公安機關處置
「你的行為已涉嫌阻礙執行職務,現依法對你口頭傳喚,請你跟我們到公安機關接受調查。」
法律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82條。
三十二、接到記者電話採訪
「對不起,按照規定我們不能接受你的採訪,請聯繫公安機關宣傳部門」、「抱歉,在電話中無法核實你的記者身份,不能接受你的採訪。」
第五章 強行驅散規範用語
三十三、疏散人群
「我們正在執行公務,圍觀人員迅速離開現場。」
三十四、平息現場群眾激動情緒
「我們能理解大家的心情,請大家克制一下,保持冷靜」、「請大家依法通過正常渠道反映、解決問題」、「請大家依法行使自己的權利,不要被別有用心的人利用。」
三十五、警告帶頭鬧事人員
「注意你的言行,不得煽動群眾鬧事,否則,我們將依法對你進行處理。」
法律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3條。
三十六、宣傳信訪途徑
「為便於溝通,有效解決問題,建議大家按照信訪程序規定,選出代表,同XX(單位)直接對話,反映你們的訴求。」
三十七、處置非法集會、遊行、示威活動
「根據法律規定,凡舉行集會、遊行、示威活動的,要依法向公安機關提出申請並獲得許可」、「你們未經公安機關許可,是非法的集會、遊行、示威活動,請你們立即停止活動,就地解散或迅速撤離。」
法律依據:《集會遊行示威法》第7條。
三十八、經勸告仍不離開現場
「請大家離開現場,配合執法,否則我們將進行強行驅散,並對不服從人員強行帶離。」
法律依據:《人民警察法》第17條。
第六章 實施處罰和採取強制措施規範用語
三十九、警告
「你的XX(行為)是違反XX(法律法規),現依法對你口頭警告,立即停止違法行為」、「你的XX(行為)已經違反(法律法規),但是情節比較輕微,將依法對你實施警告處罰,你有陳述和申辯的權利」、「你的陳述和申辯不能被採納,請在處罰決定書上簽字」、「如果你對本次處罰有異議,可以申請複議,但是本次決定仍需執行。」
法律依據:《行政處罰法》第33條,《治安管理處罰法》第100條,《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7條、107條。
四十、罰款
「你的XX(行為)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XX條之規定,將對你處以XX元罰款,你有陳述和申辯的權利」、「你的XX(行為)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XX條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XX條的規定,將對你當場處以XX元的罰款(記XX分),你有陳述和申辯的權利」、「你的陳述和申辯不能被採納,請在處罰決定書上簽字」、「如果你對本次處罰有異議,可以申請複議,但是本次決定仍需執行。」
四十一、傳喚
「現依法對你進行傳喚,請在傳喚證上簽字,跟我們到XX(公安機關)接受調查」、「如果你不接受傳喚,將依法對你強制傳喚(拘傳)。」
法律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82條,《刑事訴訟法》第64條、117條。
四十二、刑事拘留
「我們是XX(單位)民警,你因涉嫌XX,根據《刑事訴訟法》第80條之規定,現在依法對你刑事拘留,這是《拘留證》,請在《拘留證》(副本)上簽名、捺指印。」
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80條。
四十三、逮捕
「我們是XX(單位)民警,你因涉嫌XX,根據《刑事訴訟法》第79條之規定,現在依法對你逮捕,這是《逮捕證》請在《逮捕證》(副本)上簽名、捺指印。」
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79條。
第七章 遭遇阻礙和妨害時規範用語
四十四、遭遇語言對抗
「我們正在執法,請配合我們工作。否則,我們將依法對你進行處理。」
法律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50條。
四十五、制止行為異常人員
「站在原地不要動」、「把手慢慢拿出來」、「退後」、「站住」、「轉過身去」、「把手舉起來」等。
四十六、遭遇徒手對抗
「退後,雙手抱頭,蹲下,不要反抗!否則使用警械。」
法律依據:《人民警察法》第11條,《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條例》第7條、8條。
四十七、遭遇持械對抗
「別動,把刀(棍、斧頭、磚頭等)扔掉(放下),否則開槍(使用警械)!」
法律依據:《人民警察法》第10條、11條,《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條例》第7條、8條、9條。
四十八、遭遇持槍對抗
「別動,否則開槍」、「放下武器,雙手抱頭,退後,蹲下(趴下)。」 (視情鳴槍示警)
法律依據:《人民警察法》第10條,《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條例》第9條。
四十九、帶離違法犯罪嫌疑人遇阻攔
「我們是警察,正在執行公務,你的行為已經涉嫌阻礙執行職務,請立即停止,否則我們將依法對你進行處理。」
法律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50條,《刑法》第277條。
五十、無關人員擅自跨越警戒帶、進入警戒區
「禁止跨越警戒帶,立即退出警戒區,否則將強行帶離。」
法律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50條,《公安機關警戒帶使用管辦法》第7條、9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