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貓、狗等動物作為寵物進入人類家庭,被很多人視為家庭成員的一分子,建立了深厚的感情聯繫。但目前市場上寵物食品質量良莠不齊,如果購買到了「毒貓糧」「毒狗糧」導致寵物生病,消費者該如何維權呢?
圖據網絡
近日,有多名消費者在網上發帖稱自家貓咪在食用「go九種肉」貓糧後,出現嘔吐、拉稀、吐血等嚴重不良反應,甚至出現死亡案例。該貓糧的質量問題引發網友熱議,一度衝上微博熱搜。
據了解,「go貓糧」系加拿大寵物食品品牌,國內總代理商為寧波百加世寵物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百加世)。此前,該品牌貓糧因性價比高廣受寵物愛好者歡迎。
為此,百加世先後兩次公開致信消費者。在1月22日的信件中提到,已啟動緊急事件處理項目組,該產品是經過層層質檢和正規清關進口到國內,百加世將對此事件涉及的相關批次產品,按照消費者的需求,提供官方可靠檢測報告或者安排第三方權威檢驗機構檢測。
1月25日,百加世再次發布公開信,公布了存疑批次原進口到庫時檢測合格的報告,表示願意再次送檢,但獲得檢測結果需要一定的時間,希望消費者能耐心等待關聯樣品的檢測結果。
1月29日,百加世針對此事件再發聲明,稱「對消費者投訴和爭議較為集中的批次進行了取樣」「目前已取得檢測結果,顯示所有產品均合格」。
面對這樣的聲明,眾多消費者並不買帳,有網友質疑:「目前兩批公開的檢測報告,都是由百加世自己委託檢測的,而檢測哪些項目也是百加世自己定的,這就相當於這兩次檢測都是百加世自己出題考自己,只要他們選肯定沒問題甚至無關痛癢的項目檢測,結論當然是沒問題。」
為何沒有相關部門介入產品質量檢測?買到問題貓糧該如何維權?對此,記者進行了採訪調查。
「我就是一開始看了代理的這個聲明,看到家裡的兩隻貓也沒啥問題,還是相信,然後又下單買了一包,結果下單第二天它倆就給我吐一地,我就慌了。」來自德陽的謝女士告訴記者,基於品牌信任,她都是從天貓官方旗艦店購買此款貓糧,前不久家裡的兩隻貓咪也嘔吐過一次,但她並未將其與貓糧的質量問題聯繫起來,現在她已在醫囑下換了另一款貓糧。
目前,謝女士家裡的貓又吐又拉,基本不吃不喝,每天送到醫院打針輸液。「均價接近50元一斤的貓糧,竟然出了這麼嚴重的問題,本想給它倆吃好的,結果卻害了它倆。」看到官方「甩鍋式」的聲明後,謝女士並不認可,感嘆維權太難了。
由於眾多受害的消費者是從天貓國際進口超市購買的go貓糧,一時間將天貓國際也推上了風口浪尖。記者搜索發現,天貓國際已將涉事商品下架,並要求品牌方對涉及批次商品進行再次送檢,目前在等待專業機構的質檢報告。同時已設置專屬客服,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
但家住杭州的王女士爆料稱:「天貓國際的客服拒絕退款,原因是我已經將貓糧拆封,打電話給客服,客服只會說需要提供是因為貓糧導致貓出問題的證據,或者直接聯繫不上,只有機器人客服。」王女士十分氣憤地表示,「這分明就是噁心人,因為一般來說,醫院根本不會給出因為貓糧造成貓不適的結論的。」
王女士告訴記者,她已撥打了「12315」熱線進行投訴,但市場監管部門回覆說「動物吃的東西不歸他們管」。
王女士的遭遇並非個例。儘管官方聲明會積極售後,卻有不少網友稱從電商平臺上購買的「go九種肉」貓糧難以退貨退款,無法聯繫上客服。
據其他媒體1月26日消息,百加世公司註冊地所在的浙江寧波市鄞州區市監局橫溪市場監管所表示,已接到消費者投訴電話,市監部門正在調查該產品質量及倉儲問題。截至記者發稿時,相關調查結果仍未公布。
針對此次事件,知乎用戶「時雨」表示:「出了這件事以後,我對各種進口貓糧甚至國產貓糧的品控產生了深深的懷疑,我怎麼保證我買的這袋貓糧會不會對我的貓不利……這次『go』出問題了,你不吃『go』了,下次別的糧,你又怎麼保證不出問題?」
有網友認為,「時雨」反映的問題本質上是貓糧監管層面的問題。
「實際上我國對寵物食品的監管非常非常弱,不僅貓糧國標要求異常低、項目異常簡單,非常容易達標。而且農業部也不會像食藥監局那樣定期去抽檢市場上的貓糧。於是,市場上就產生了監管真空。」知乎用戶「錢叄胖」說。
為此,記者聯繫成都市市場監管局,諮詢此類問題如何維權,得到市場監管部門相關負責人肯定回答說,寵物食品歸屬農業部門監管。
據成都市農村農業局官網頁面顯示,成都市農業綜合執法總隊(成都市動物衛生監督所)的主要職能是負責查處違反農業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負責受理種子、農藥、獸藥、飼料與飼料添加劑、肥料、種畜禽、水產種苗、農產品質量安全、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動物衛生監督、畜禽屠宰、農業機械、農業資源等方面違法行為的投訴、舉報,組織開展專項執法、集中執法和跨區(市)縣執法等工作。
隨後,記者聯繫上成都市農業綜合執法總隊相關負責人,該負責人告訴記者:「根據農業農村部發布的20號文件,寵物食品屬於寵物飼料,在農業部門的監管範圍內。」該負責人也坦誠說,在成都,飼料產品的監督抽查主要集中在畜牧禽飼料領域內,對寵物食品未開展過相關抽查。「目前,我們暫未接到該事件的相關投訴,如果市民買到了問題貓糧,可以撥打『12316』進行舉報。」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公告第20號的內容是什麼?寵物食品安全問題誰來管?帶著這些疑問,記者採訪了四川明炬律師事務所律師廖永鈺。
廖永鈺,明炬律師,成都律協青年律師工作委員會秘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公告第20號是由農業農村部依據上位法梳理配套文件後,制定的《寵物飼料管理辦法》《寵物飼料生產企業許可條件》《寵物飼料標籤規定》《寵物飼料衛生規定》《寵物配合飼料生產許可申報材料要求》《寵物添加劑預混合飼料生產許可申報材料要求》等規範性文件,為寵物飼料企業的生產和監督管理提供法律依據。」廖永鈺告訴記者,「在此前,我國並沒有寵物食品相關法規。貓糧、狗糧被歸為生產飼料,只能參照國務院頒布的《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09號)。」廖永鈺表示,《寵物飼料管理辦法》明確了寵物飼料的相關監管部門及其職能。生產地省級人民政府飼料管理部門負責接受從事寵物配合飼料、寵物添加劑預混合飼料生產的企業申請飼料生產許可證;國務院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接受境外寵物飼料生產企業向中國出口寵物配合飼料、寵物添加劑預混合飼料的申請登記,並依法取得進口登記證;國務院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飼料管理部門,應當根據需要定期或者不定期組織實施寵物飼料產品監督抽查。
如何從根本上解決市場上寵物食品良莠不齊、魚龍混雜的問題?廖永鈺認為,關鍵在於監管部門應從源頭上加強對寵物食品許可證的審查以及進口寵物食品的準入審查,其次,建立寵物食品問題出現後完善處理機制,為普通消費者提供便捷的檢測通道,降低其維權成本,並對違法生產的企業依法進行懲處。
記者在裁判文書網上搜索相關案例發現,由寵物食品質量問題提起的侵權案件不多,在郭某與魏某某產品銷售者責任糾紛一案中,原告認為被告出售的貓糧導致其寵物食物中毒後死亡,向法院起訴,要求產品銷售者賠償其損失,卻被判決敗訴。
法院認為,由於原告提交的證據無法證明其飼養的寵物貓之死亡與進食涉案貓糧存在因果關係,現原告僅以被告為涉案貓糧的銷售者為由要求被告承擔侵權責任,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遂判決駁回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
針對購買問題貓糧維權難的情況,律師也給出了相關建議:「因寵物食品質量提起的訴訟通常是侵權之訴,侵權之訴成立需要證明幾個要點,第一是侵權行為違法,二是被侵權人有損失,三是侵權行為與損失之間存在因果關係,四是侵權行為人的主觀過錯。」廖永鈺提醒,作為普通消費者,需要積極提供證據證明所購買的貓糧確實存在質量問題,最好是權威機構的檢測報告,同時需要證明寵物健康受損和食用貓糧之間存在因果關係。「實務中,由於寵物身體狀況本身收到外界諸多因素的影響,寵物醫院本身很難給出寵物因食用貓糧健康受損的肯定意見,客觀上寵物家長要求賠償侵權損失存在一定困難。」律師認為,但這不妨礙當事人以消費者的身份從消費者權益保護的角度索賠,如果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可以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索要賠償。國產貓糧一直飽受爭議,存在成分虛標、虛假宣傳等問題,市場上曾經還出現一款將「鯤魚」寫入配方原料的國產貓糧,毫無疑問已經涉嫌違法。實際上,如今的寵物行業品牌眾多,魚龍混雜,大量生產廠商肆無忌憚造假,像這樣的荒唐之舉並不少見,歸根結底是由於違法成本低,而受害者的維權成本太高。因此,眾多以「科學養貓」為目標的寵物家長都提倡購買進口貓糧,避免「踩雷」風險。
而此次事件中「翻車」的「go九種肉」貓糧,正是備受信賴的一款知名進口貓糧,給廣大養寵的消費者帶來「迎頭一擊」。
記者認為,無論是國產貓糧,還是進口貓糧,如果相關法律法規無法落地執行,有關部門對寵物食品監管不到位,光憑藉各個品牌和生產產商加強「自檢」,難以保證眾多寵物飼養者能夠購買到真正合格的產品。記者在此呼籲,從立法、執法層面上加強監管和產品質檢,為廣大養寵的消費者營造一個安全、放心、有保障的養寵環境。
來源:四川法治報
記者 趙詩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