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有句古話:寧拆十座廟,不破一樁婚。
婚姻是家族的根本,也是人類延續的基石。在中國文化的價值序列中,婚姻是天大的事兒,離婚可是比天還大的事兒。
然而,從改革開放後,這比天還大的事兒,卻變成了平常事兒。
根據國家統計局自1989年到2017年離婚率統計顯示,離婚率由0.68‰上漲至3.15‰。我國離婚登記數量從1987年的75.3萬對增長到2017年的437.4萬對。
除了1998年、1999年和2002年,相比前一年的離婚率有所下降之外,其餘年份,都在蹭蹭蹭上漲。離婚率連漲15年、增長近6倍!
我所找到的最新數據,是2018年的數據。2018年中國大陸有620萬對夫妻結婚,卻有760萬對夫妻離婚。離婚的,比結婚的都多。
我知道,3.15‰的離婚率,比營銷號所炒作的43%的離婚率,小太多了。但理性想一下,43%的離婚率啊,足夠讓半個中國妻離子散了,可能嗎?
放在14億的人口基數上,3.15‰已經鳴響警鐘了。中國從公認的婚姻最穩定國家,儼然成為了全球離婚率最高的國家之一。這其中,北上廣深等經濟發達地區,更是離婚「重災區。」
乍一看,離婚率和經濟是正相關,似乎是拆散中國夫妻的,是經濟問題,更直觀地看,房子車子唄。經濟實力會影響婚姻質量,這是當然,但卻不是本質原因。真正「拆散」中國夫妻的,不在經濟實力,而在婚姻觀念。
這是婚姻觀念中,自由與責任的博弈。這場博弈中,以愛情至上主義、享樂主義、個人主義為內核的「婚姻自由」,壟斷了年輕人的婚姻觀念,才造成了離婚的多過結婚的異象。
說白了,從推崇結婚自由,到了推崇離婚自由。
今天,就來細細解析這場觀念之爭:
第一,愛情至上異化成宗教教條。網上盛行一種說法:要嫁,就嫁給愛情。
這種浪漫主義的雞湯,如情話般動聽,對女性也充滿誘惑力,然而,卻與現實八字不合。
現實可不浪漫、嚴肅得多。婚姻不是兩個人的事兒,而是兩個家庭的事兒;不是花前月下的事兒,而是柴米油鹽的事兒;不是走馬天涯遊戲人間,而是朝九晚五還還貸款。
愛情至上主義是文化經濟的濫觴。從上世紀90年代開始,情歌壟斷音樂市場,偶像劇壟斷影視市場,愛情小說壟斷圖書市場,文化經濟的核心驅動力,便是愛情。
愛情是一種文化商品,年輕人在消費愛情的同時,也將藝術作品所描述的愛情帶入生活。愛情至上成為一種集體的文化認同——萬般皆下品,唯有愛情高。
愛情,值得追求嗎?當然值得追求。但愛情是什麼呢?沒有人能量化。換言之,愛情成了某種宗教,像某個神,不知道什麼樣子,但卻壓倒一切。
按正常邏輯說,婚姻是愛情的結果,但現在,婚姻是愛情的墳墓。從文化心理的角度來說,愛情與婚姻不再有遞進關係,而是並列關係。
愛情壓過婚姻,某一天愛上其他人,離婚也就順理成章,甚至沒有道德包袱,畢竟,愛情至上。
伴隨著商品社會的迅猛發展,消費主義也開始野蠻生長。消費主義的本質,便是肯定人的欲望,肯定去填充欲壑的各種商品,進而不斷刺激資本擴大再生產。
馬克思早已預見消費主義對文化領域的統治,也點出了資本在消費領域對人的異化。什麼意思呢?簡單說,人最初消費是為了滿足個人需求的,但被消費異化後,人只是在消費「消費」本身。消費成了一種需求。
消費主義必然通向享樂主義,因為無窮無盡的消費品,刺激著人類無窮無盡的欲望。享樂,成了最要緊的事兒。而履行社會責任、家庭責任,站在了享樂的反面,誰都知道,賺錢養家有多苦!
許多結了婚的朋友,都會懷念「一個人吃飽、全家不餓」的日子,想吃什麼就吃什麼、想買什麼就買什麼,但多數不會因此動離婚的念頭,畢竟心裡裝著家庭,裝著對老婆孩子的責任。
但對於一個將享樂放在首位的人來說,離婚便是他重新獲得享樂的途徑。面對責任,他們會說:那做人呢,最重要的是開心。
近些年,女權主義在中國方興未艾,一批大女主的戲,霸佔螢屏。許多自媒體,也將離婚率攀升,與女權主義的勃興聯繫在一起。
女性獨立,真得會導致離婚率上升嗎?
簡單歸因,對女性不公平,應該說,婚姻雙方的關係,更獨立了。
在農耕社會,女性是依附於男性生活的。因為生產力發展水平有限,女性的生理條件,也不宜於從事農耕這種重體力的勞動。但進入工業社會,越來越多的女性走入職場,獲得了獨立的經濟地位。她們不再依附於男性,而更突出自身的獨立性。
大數據表明離婚訴訟有70%是由女方提出的,經濟的獨立使她們逐漸擺脫婚姻的束縛,更有底氣承擔離婚的不利後果。
換言之,經濟獨立,使得西方的個人主義,在中國婚姻生活中,有了市場。但個人主義的盛行,不分男女,不能只看女性個人主義者,男性個人主義者也大有人在。
最為著名的,便是知名文化脫口秀演員高曉松,與前妻離婚時提出的理由:我想恢復自由。
以自由之名,結束婚姻,便是我在開頭講的,離婚自由。
不可否認, 「快節奏」「快生活」,使得當下的社會變得浮躁,「閃婚閃離」「騙婚」等現象也在不斷增多,都在拉高離婚率。
但說到底,還是人們在觀念中,不再將婚姻視為神聖的,也不再重視婚姻背後的家庭責任、社會責任。在人們的價值序列裡,婚姻讓位於愛情、讓位於享樂、讓位於自由。
其實,相守一生才是最動人的愛情、天倫之樂才是最大的享樂、為家庭甘願付出才是最崇高的自由,遺憾的是,他們,還是捨本逐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