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香港消費者委員會檢視市面61款身體潤膚乳樣本的成分和卷標數據,發現逾半數標示含可致敏成分,部分人士使用後有較高機會皮膚過敏。另有部分產品標示含有可釋出甲醛防腐劑,或會刺激溼疹患者皮膚。消委會提醒消費者,選購潤膚乳產品時須細閱卷標成分,減低用後致敏機會。該消委會網站列出6種潤膚乳常見致敏成分,消費者購買時宜細心留意。
潤膚乳常見致敏成分:
羊毛脂(lanolin)
主要功用:保溼
可能不良反應:皮疹、紅腫
避免使用情況/人士:敏感皮膚/溼疹患者/皮膚有傷口、對羊毛脂或羊毛脂醇(lanolin alcohol)敏感人士
香料和可致敏香料成分(其中以hydroxyisohexyl 3-cyclohexene carboxaldehyde,簡稱HICC較為常見)
主要功用:提供香味,部分可防腐
可能不良反應:皮膚泛紅、出紅疹、引發接觸性過敏反應
避免使用情況/人士:對香料敏感人士、溼疹患者
可釋出甲醛成分
主要功用:防腐
可能不良反應:痕癢、出紅疹、接觸性皮膚炎
避免使用情況/人士:敏感皮膚、溼疹患者或皮膚有傷口人士
甲基異噻唑啉酮(methylisothiazolinone,簡稱MIT)
主要功用:防腐
可能不良反應:接觸性皮膚炎
避免使用情況/人士:幼兒、敏感皮膚、溼疹患者或皮膚有傷口人士
對羥基苯甲酸酯(parabens)
主要功用:防腐
可能不良反應:用於傷口位置致敏機會較大
避免使用情況/人士:皮膚有傷口、眼睛和生殖器官附近
二苯酮(benzophenones)
主要功用:防曬
可能不良反應:接觸性過敏和光敏反應
避免使用情況/人士:皮膚有傷口、眼睛和生殖器官附近
消委會提醒消費者,使用身體護膚乳注意事項:
‧細心留意成分列表,避免選用含有易使皮膚出現敏感反應的產品;
‧避免為嬰幼兒塗抹含高濃度丙二醇(propyleneglycol)或尿素(urea)的護膚產品,減少致敏或刺激皮膚的可能;
‧按季節、個人膚質、皮膚狀況等選擇合適的身體保溼產品;沐浴或清潔皮膚後為護理皮膚的好時機;
‧產品開封後的使用期由4至24個月不等,開封後應儘快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