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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每個人內心都有一套「愛的定義」,不管是自己總結的經驗,還是道聽途說的觀點,都屬於個人的愛情觀。
既然每個人都有愛的定義,在面對愛情時,彼此之間就需要比對各自持有的「愛的定義」,如果一致,或者差別不大,就適合在一起,反之則不合適。
道理很簡單,同樣一件事,兩個人觀念一致,想法一致,自然可以同心;但如果兩個人在各方面都有分歧,而且互不讓步,這樣的關係就算不上愛情,只會在一起互相折磨。
話雖如此,但現實中很多情侶和夫妻的愛情觀都不一致,這樣的愛情或婚姻,只能算是「湊合」。
就像有個男人在離婚後懺悔時說的一樣:
『人生其他方面秉承「差不多就行」的原則或許可行,但對待婚姻時秉承「差不多就行」的原則,往往會差很多。不合適的兩個人湊合結婚,並不會因為成了夫妻而變得合適,反而會因為摩擦不斷而越來越不合適。
就拿我跟前妻來說,我們結婚前在「夫妻分工」問題上就很不一致,我認為孩子出生之前應該兩個人一起奮鬥,而她則認為只應該男人負責賺錢養家。我想當然認為結婚之後她會改變她的想法,會和我一起奮鬥,結果她剛結婚就辭了工作,變成了好吃懶做的人,我無法接受一個人單打獨鬥,讓我一個人養活兩個人的生活,讓我一個人背負房貸和生活開銷,我受不了,結果越鬧越兇,最後只能離婚。
這個結果,我早就應該想到,當初根本就不應該跟她結婚,要不然也不會離婚之後還背負罵名了,感覺自己的人生被自己給毀了。』
02
阿泉之前的那段婚姻也存在上述問題,他跟前妻之間,在婚前婚後以及離婚後都存在分歧,就感覺兩個人始終說不到一起,過不到一起,一個人想要過這樣的生活,而另一個人則想要過那樣的生活。
阿泉的觀念是:「既然我願意跟你結婚,就是一種愛你的體現。為了更加愛你,結婚後我必須努力工作賺錢,努力讓你過上好日子,這樣才叫對你負責!」
他的婚姻觀相對比較現實,理想化的成分弱了一點,簡單來說就是弱化了婚姻中你情我愛的部分。
而他前妻小青的觀念則是:「雖然婚姻和愛情不一樣,但結婚後必須以愛情為主,你必須陪我,聽我的話,在乎我的感受,才是愛我。」
她的婚姻觀相對比較理想化,她不是不愛錢,不是不想過好日子,只是認為應該把愛情放在第一位。
其實他們倆的婚姻觀念是可以融合的,而且,融合在一起會很全面。可悲的是,他們誰都不願意讓步,阿泉總是忙,小青總是對他有怨言,認為「忙就是不愛」,動不動就把「你忙吧!我不打擾你了」掛在嘴邊,即便最後離婚了,她依然以這句話收尾:「你忙吧!我再不打擾你了!」
阿泉說他當時特別委屈:
『我賺錢養家,她卻說我不愛她,真的太會「無理取鬧」了。既然把我的好心當成驢肝肺,既然非要跟我離婚,那就離吧,誰怕誰,離婚反而更好,這樣我就能重新遇到一個真正理解我的人了。』
如果兩個人就此一拍兩散,相忘於江湖,也還不錯。可問題是,阿泉在離婚三年後卻後悔了,動搖了,他不想過單身生活了,於是就去找小青復婚。
小青當時雖然也是單身,但卻不願跟阿泉復婚,而且她還不是明著拒絕,就像是為了故意要報復阿泉一樣,給了他希望之後,又總是說「我在忙」,以至於到最後,阿泉把小青說過的話還給了她:「你忙吧!我再不打擾你了!」
03
有人會跟小青的觀念一樣,認為男人婚後太忙都是藉口,歸根結底是因為不愛自己的妻子,對於女人來說,就該跟這樣的男人離婚。
也會有人跟阿泉曾經的觀念一樣,認為男人正是因為太愛妻子,所以才會拼命賺錢養家,只為讓妻子過上好日子。
上面這兩種人肯定互不認同彼此的觀點,這就是人與人之間的區別,這就是不同人所秉承的婚姻觀的區別,這種對立的情況始終都存在。
愛與不愛,這種問題很多時候都會讓人感覺掰扯不清,即便雙方的觀點都有道理,但因為定義愛情的角度不同,所以很難達成一致。
既然如此,就要求每個人在面對婚姻時應該選擇跟自己觀念一致的人,否則就沒辦法在一起正常過日子。
當然這並不是說兩個人的觀念不一致就一定不適合結婚,結婚當然可以結婚,但前提是,你們需要從不一致當中尋求一致,要麼一方向另一方妥協,要麼一方對另一方讓步,要麼兩個人同時做出改變,給愛情下一個彼此都認同的定義。
文/東林夕亭,你有故事,就來找我。你覺得什麼樣的夫妻關係是最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