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爭是殘酷的,每一場戰爭都是伴隨無數士兵的犧牲才換來勝利,而參加戰爭的基本都是男兒,在國家戰亂之後,男兒必定減少很多,剩下來的女人怎麼辦呢?首先古代一直是一個男女不平衡的社會,男人是數量遠遠大於女人的數量。根據《周禮職方》所載中國古代就人口總數的性比例而言,是男多於女。在有關性別的統計數明代以後的地方志有詳細的記載。如明王朝時期,除了福建省出現過女多男少的縣外,從北到南大多數地區男女比例都嚴重失調,可以注意到,中原的銅陵、夏邑,江浙的長洲,甚至遠到海南的瓊州,都出現了200:100以上甚至300:100以上的恐怖男女比。
這種情況不是到明朝才有,在《韓非子》中就曾經說到,同樣是作為父母,生個男孩子就請客,非常高興。但是生了個女孩就愁眉苦臉,甚至於直接扔到水裡溺死。這些都直接導致了男女數量嚴重失衡。由於男多女少,實際上即使戰爭發生,很多男兒戰死沙場,但由於古代士兵佔比一般不會超過國家總人口的10%,所以即使戰死一部分,男兒的數量也不見得比女兒少很多。除非是發生了全國性的戰爭,或者是極為慘烈的統一戰爭,如秦滅六國,楚漢相爭等。其次國家會出臺政策,比如促使寡婦改嫁之類的。如唐朝李世民時期頒布的《令有司勸庶人婚聘及時詔》,詔曰:「妻喪達制以後,孀居服紀已除,並須申以媒媾,命其好合。
意思就是就是說:「丈夫去世的寡婦,為丈夫守制期滿之後,必須再嫁。如果寡婦不肯改嫁,有司衙門必須命令她改嫁,但是在宋朝之後,由於程朱理學的加劇,這種措施就少了。戰亂發生之後女人並不會成為幸運兒,在全國動蕩的戰亂中,女人也要面對顛沛流離的生活,很多女人也會在這樣混亂的時局中去世,所以一般戰爭結束之後,國家會想方設法的孤立女子出嫁,而目的是為了解決光棍問題。比如漢朝剛剛建立的時候,男女比例失衡嚴重,劉邦就對年滿15歲未婚的女子,每年徵收120錢的單身稅。後來劉邦兒子劉盈繼位之後,還是覺得人口太少,於是將單身稅提高到每年600錢。
在這種巨大的壓力之下,很多窮人家庭為了減輕家庭的負擔,被迫將女兒匆忙的嫁出去。至於說有人擔心戰亂之後女子太多,政府會鼓勵多納小妾,讓那些有錢人實行一夫多妻制。實際上這種說法不正確,因為男多女少才是社會最主要的問題,對於納小妾的這種做法,政府不但不鼓勵多納妾,反而限制納妾的數量。如漢朝規定,「卿大夫一妻二妾」「士一妻一妾」「庶人一夫一婦」,如果想多納妾,那就得立戰功,得有特殊貢獻,「功成受封,得備八妾」。再比如元朝,曾以法律的形式規定庶人,也就是老百姓不得納妾,所以在古代,沒有錢沒有地位,想納妾也很難啊。
總體而言,戰爭爆發會使男人減少,但是「沒有一片雪花是無辜的」,動蕩的難帶女人更難保護自己,女人也會減少很多,對整個社會而言男多女少是長期存在的問題,政府往往會鼓勵女子出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