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訊,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方案目標提出,到2025年,初步建立以貿易自由便利和投資自由便利為重點的自由貿易港政策制度體系。營商環境總體達到國內一流水平,市場主體大幅增長,產業競爭力顯著提升,風險防控有力有效,適應自由貿易港建設的法律法規逐步完善,經濟發展質量和效益明顯改善。
到2035年,自由貿易港制度體系和運作模式更加成熟,以自由、公平、法治、高水平過程監管為特徵的貿易投資規則基本構建,實現貿易自由便利、投資自由便利、跨境資金流動自由便利、人員進出自由便利、運輸來往自由便利和數據安全有序流動。營商環境更加優化,法律法規體系更加健全,風險防控體系更加嚴密,現代社會治理格局基本形成,成為我國開放型經濟新高地。到本世紀中葉,全面建成具有較強國際影響力的高水平自由貿易港。
方案指出,大幅放寬海南自由貿易港市場準入,強化產權保護,保障公平競爭,打造公開、透明、可預期的投資環境,進一步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活力。海南自由貿易港的實施範圍為海南島全島。
在實現有效監管的前提下,建設全島封關運作的海關監管特殊區域。對貨物貿易,實行以「零關稅」為基本特徵的自由化便利化制度安排。對服務貿易,實行以「既準入又準營」為基本特徵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舉措。
擴大金融業對內對外開放。率先在海南自由貿易港落實金融業擴大開放政策。支持建設國際能源、航運、產權、股權等交易場所。加快發展結算中心。加快金融改革創新。支持住房租賃金融業務創新和規範發展,支持發展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穩步拓寬多種形式的產業融資渠道,放寬外資企業資本金使用範圍。創新科技金融政策、產品和工具。
大力發展旅遊業、現代服務業和高新技術產業,不斷夯實實體經濟基礎,增強產業競爭力。聚焦平臺載體,提升產業能級,以物聯網、人工智慧、區塊鏈、數字貿易等為重點發展信息產業。依託文昌國際航天城、三亞深海科技城,布局建設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和平臺,培育深海深空產業。圍繞生態環保、生物醫藥、新能源汽車、智能汽車等壯大先進位造業。發揮國家南繁科研育種基地優勢,建設全球熱帶農業中心和全球動植物種質資源引進中轉基地。建設智慧海南。
制定經濟特區法規。在遵循憲法規定和法律、行政法規基本原則前提下,支持海南充分行使經濟特區立法權,立足自由貿易港建設實際,制定經濟特區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