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買飲料發現沒生產日期,付款後怒向超市索賠:要賠1000元

2020-12-14 青海生活頻道

文案:崇凜

編輯:劉一刀

導語:去超市購買東西,大家普遍都是很放心的,可能只是看物品的保質期,只要在保質期之內都會放心購買。超市中打折做促銷活動的商品很受歡迎,這些商品大多都是生活所需,價格便宜成為了吸引人的重要因素之一。不過在買東西的時候,可不能只貪圖便宜,有營業執照的商家可能同樣出售質量不過關的商品。有一位男子購買了4瓶飲料,其中有一瓶沒有生產日期,為此向超市提出了1000元的賠償。

購買4瓶飲料,其中一瓶無生產日期

陳先生去超市購買飲品美年達,將貨架上的4瓶全部放進了購物車中。結帳的時候發現一個細節問題,其中有三瓶底部都印有生產日期,而且還是同一批次的產品,有一瓶的底部並沒有印著生產日期。當時陳先生想著既然是同一貨架,同一批的物品,是沒有問題的,於是就正常結帳,也沒有向超市的工作人員說明情況。

找到超市客服,索賠1千元

在付帳之後陳先生突然反悔了,他感覺畢竟飲料要喝進肚子裡,如果有質量問題很有可能會導致生病。既然沒有生產日期,那麼就無法確定這瓶飲料是否有過期。左思右想他還是決定要維權,於是他就拿著找到了超市的客服中心,而他不僅要求退換貨,更是提出1000元的賠償。不過他表示自己是按照相關規定提出的要求。

陳先生曾經因為在某超市工作過,了解到如果飲料的底部沒有生產日期,基本可以判斷是過期的產品,而作為消費者很少了解這樣的"內幕"。工作人員並不認同這樣的說法,作為一家大超市很注重食品的安全,每次在進貨都會驗收的,如果有這樣的問題應該早就發現了,並且超市也要求工作人員對食品的保質期進行檢查,覺得可能被誣陷了。

雙方同意協商賠償

關於這個問題的解決方法,超市的領導龔經理表示會調取錄像監控,如果真的如陳先生所說,雖然無法答應1000元的賠償,但是也會給予一定的補償,並且也會對其表示感謝。這是他們工作方面的疏忽,陳先生發現了,他們未來也一定會改正。

雖然超市這一方面並沒有答應陳先生的賠償要求,不過陳先生也表示願意與其協商。

作為超市方面應該嚴格把控每一個物品和食品的安全,儘量讓消費者購買到的東西是合格的,是不會影響到身體健康的。作為消費者在購物的時候,也一定要仔細查看包裝上的標識,尤其要關注食品的保質期。如果遇到購買了過期變質的食物,可以與超市方面協商賠償問題,但切記不能為了得到一些賠償而故意搞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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