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孩子患有重病急需治療,欽州傅先生12月9日開車搭載孩子從欽州趕往南寧就醫,路上不知不覺超了速。交警了解核實相關情況後,按法律規定免除了對傅先生的處罰,並讓他帶孩子及早就醫。(12月14日 南國早報客戶端)
為將患重病的孩子送到醫院治療,家長超速駕駛。民警在處置過程中,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中「有證據證明救助危難或者緊急避險造成的違法行為,應當予以消除」相關規定,對超速行為免於處罰,彰顯了執法的溫度。在允許範圍之下,多一些溫情,不僅體現了管理的人性化,也體現了相關部門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情懷,應當為之點讚。(曹建明)
【來源:廣西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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