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上班的張霞接到了女兒筱泉的電話。本該在家寫作業的女兒一反常態,不停地哭訴。張霞反覆追問,得到的答案簡直如晴天霹靂:不滿14歲的竟然女兒懷孕了!
張霞帶著女兒匆匆趕到醫院。看到女兒的B超檢驗結果,她更加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胎兒已經31周了。
在張霞的鼓勵下,筱泉鼓起勇氣,說出了孩子生父名字,竟是張霞的同居男友、筱泉的繼父,劉慶才。直到現在,張霞才知道,這場罪惡的性侵,已經持續了長達3年之久。
6年前,張霞和丈夫離婚,帶著10歲的女兒生活,母女倆相依為命。不久,經人介紹張霞認識了劉慶才,兩人很快就同居了。
2010年,劉慶才和張霞的第一個女兒出生,2011年,他們的兒子出生了。因為沒有結婚,兩個孩子都無法落戶。為此,張霞多次和劉慶才提過領證的事,但是劉一直推脫,每次都說再等等。
被花言巧語迷惑的張霞再也沒有提過結婚的事情,她覺得一家人生活在一起熱熱鬧鬧的也就知足了。然而,罪惡在悄悄醞釀。
2012年,11歲的筱泉讀小學五年級,漸漸有了豆蔻少女的神採。看著像花蕾般綻放的繼女,劉慶才心裡邪念頓生。3月的一天晚上,張霞帶著兩個孩子回了娘家,只留下筱泉臥室寫作業,突然,劉慶才推門進來了。
據筱泉後來陳述,令她一生都難以抹去的屈辱一幕,就是在這天夜裡發生的。未滿11歲的少女無論如何也無法與成年男子抗衡。她不敢相信,眼前這個獰笑的惡魔就是平日裡道貌岸然、噓寒問暖的父親……
筱泉想到了報警。但是,劉慶才恐嚇她說:"要是敢說出去,就把你和你媽全都攆出去。"怕影響母親的婚姻,筱泉最終沒有告訴母親。
一個星期後,趁張霞不在家,劉慶才不顧筱泉正在生理期,再一次性侵了她。
"張霞和被告人都是搞工程的,整天忙於工作,平時的關注點也多是在她和被告人所生的兒女身上。被告人經常利用工程把張霞支出去,當這個小女孩自己單獨在家的時候,被告人就趁機對她進行性侵。"
3年裡,劉慶才幾乎每周都會性侵筱泉,而筱泉卻在恐懼與羞恥中選擇了沉默。
直到2014年12月,筱泉感覺到肚子裡有東西踢她,聯想到自己已經很久沒有來例假,她突然陷入了巨大的恐懼之中。走投無路的筱泉只好求助於劉慶才。而劉慶才卻一拖再拖,甚至避而不見。直到2015年3月15日,筱泉突然接到劉慶才的電話,讓她打車去一家醫院,並給了7000元讓她自己去做流產。
再三猶豫後,筱泉給媽媽打了電話。得知真相的張霞泣不成聲,立馬報警。
隨著案件的偵查,劉慶才的真實情況浮出水面。直到這時,張霞才得知這個與她同床共枕6年之久的男人不僅結過婚,而且根本沒有與妻子離婚。這也正是他一直不同意與張霞領結婚證的真正原因。
讓暴怒的張霞和筱泉根本想不到的是,劉慶才居然倒打一耙,根本不承認有這回事。
"我沒有對她做過任何事情,誰知道她肚子裡的孩子是誰的?一定是她這麼小的年紀不學好,在外面亂交男朋友。本身就是個敗類。"劉慶才說。
在接受訊問的時候,劉慶才不僅始終不承認筱泉腹中的胎兒是他的,甚至污衊母女倆是想趁機敲詐他的錢財。
"報案後給這個小孩做了引產手術,經過鑑定,胎兒的DNA和小女孩以及被告人的DNA有關聯,小女孩和被告人是這個胎兒的生物學父母。"
2016年12月,法院作出終審判決,劉慶才犯強姦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重婚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90%以上的兒童性侵者都是家人或熟人,幾乎都是男性。
30%是孩子的親戚:他們可能是家庭中的男性長輩、或年長的表兄弟;
60%是孩子熟悉的人:學校或幼兒園的老師、課外班老師、教練、保姆、其他孩子的家長等等;
只有10%是陌生人。
"熟人性侵"這一點,
已經越來越多地被大眾所了解。
但是,另一個事實還未廣泛被意識到:
對兒童進行性侵的也不一定是成人,
可能是某個稍年長的堂兄弟姐妹或者玩伴、高年級的同學等等。
擴散周知!請不要再做粗心家長!
來源:半島都市報(ID:bandaobao)、法制日報(ID:fazhiribaoxinw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