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春天,易如在左手臂上,扎了一個小小的紋身。
圖案是山川湖海,沒什麼特別的寓意,就希望自己做一顆大自然裡的蜉蝣,能一直自由自在的。
給我紋身的是朋友瓜子,那時候他剛從拉薩學完手藝回到重慶,我正好也在,就去給他練練手。
紋在短袖可以遮住的位置,比較隱蔽。
當被發現的時候,對方總會驚訝一下說「你竟然還有紋身?!」。
在易如眼裡,紋身其實和拍照,寫日記一樣,只是把某件事記錄在身上了而已。
身體健康的情況下,誰都可以嘗試。沒啥好大驚小怪的。
我身邊也有很多紋身女孩,小思思的腳踝上有一個飛翔的鳥,茄子手臂上紋著不同時期的四個tattoo。
因為紋身,我們都收到過這樣的連環拷問:
好端端為什麼要去紋身?
紋了後悔怎麼辦?
周圍人會怎麼看呢?
既然有人好奇,我就抓了6個有紋身的姐妹聊了聊。
紋身不只有反叛,它也可以是美好的,溫暖的。
我的第一個紋身是剛滿18歲的時候,當我發現戴耳環過敏的時候,就在耳洞那裡紋了一隻小小的蝴蝶。
第二個紋身,在23歲的生日那天。
我和閨蜜逛街,路過一家紋身的店,就想說進去看看就走,因為當時的男朋友還蠻介意的。
我看上了一朵雛菊,我從小就很喜歡雛菊,覺得她和太陽花很像,溫暖充滿希望。但她又渺小,沒太陽花那麼大隻惹人注目,可依舊陽光,美好有能量。
和我很像。
閨蜜知道我的糾結,悄悄把單買了,說想紋就紋。然後我就那樣做了。
但我一點都不後悔,這些紋身像我成長的記憶,留住了我當時的樣子,有種「這就是我的」很好的感覺。
之後我還想在耳朵根後面再紋一個小小的太陽,只有枕邊人才可以看見那種。
初中就想紋身,但是那個時候我媽是絕對反對,說紋身就要打斷我的腿。
我不想瞞著她悄悄去紋,加上當時也不知道自己要紋什麼,所以就沒有動手。
後來,我就一直給我媽「洗腦」,給她看各種紋身知識,好看的圖,不停的講,直到她鬆口。
2019年生日,我媽媽陪我從杭州飛去長春,找一個我喜歡了好多年的紋身師。
雖然她可能並不支持,但也不再反對,而是尊重我的決定。
和紋身師溝通了我的想法後,設計了這個圖案。
它是一個船舵。
因為我大學學的是航海技術,就是船舶駕駛員,我很喜歡。但是畢業後我一次船也沒上過,想要一個紀念。
紋在脖子後,脊椎的位置,因為它是中樞神經的交點,代表著對肢體的控制,也代表我要自己掌握自己的未來。
紋身前的那段日子,是我活到這麼大最絕望的時候,工作感情都不順。
因為情緒不穩定,人一下胖到了近160,無數次想要改變跳出困境,但就無力。
紋身像一個推手,讓我用一個永恆的,不可更改的印記,記住自己想要改變的決心。
後來,我開始強迫自己跑步減肥,現在瘦到120,也養成運動的習慣,慢慢恢復以前的生活,看看演出,去認識新朋友。
也不能說是紋身改變了我,但我用這個方式,把自己需要的「決心」,刻在我肉眼看見的地方,每一次看到,都會提醒自己一遍,不要忘記。
我身上的三個紋身,記錄了我人生的三個階段。
第一個是快結婚的時候,紋了一個英文的「愛你就像愛自己「。
第二個是我剛生孩子,小朋友的名字叫鯨魚,我就在背上紋了一隻鯨魚,上面加了一句「跟隨自己的心「。
第三個是準備離婚的時候,在胸口紋了星辰和大海,告訴自己會有新的開始。
雖然有些不快樂的回憶,但這些都是我人生的一部分,所以我很慶幸把它們留在了身上。
對我來說,紋身就跟打耳洞,化妝是一樣的,只要自己喜歡,開心就好了。
至於說紋身痛的,emmm,真的比生孩子好多了。
我的第三個紋身,是我的全家福。
這張圖是三歲的時候,老夏抱著我照的。
那一年,她還穿著時髦的裙子和法式拖鞋,頭髮挽在腦後,風情萬種。
對老夏來說,我的出生太不容易,她經歷過打擊和疼痛,失去了兩個孩子才等到我。
老夏常說,我不愛回家,對家庭沒什麼眷戀,顯得冷淡無情,一年裡呆在家的日子兩隻手數得過來。
我其實很想告訴她,你們給了我最好的禮物,無論我在哪裡,心裡始終牽掛著她和老梁。愛不用掛在嘴邊,放在心裡也一樣,對吧?
雖然私心希望我和他們能更加親密些,但人終歸要自己學著長大,同時也要提醒自己,其實一直被愛包圍著。
我想這就是我紋這個圖案的意義。
至於為什麼要紋身,20%是為了想和別人做個區分,80%是想留下一些紀念,但總的來說,就是想做。
我從來沒後悔過,人生裡能讓人後悔的事情太多了,如果每件事都去後悔,那可能真的會活不下去。
我身上有5個紋身。
第一個紋身是反戰標,是我結束長達兩年多旅行,準備去北京考研時紋的。
當時我一心想要上國內最好傳媒大學的新聞專業,然後去做一名戰地女記者,做著一個宏大又浪漫的夢。
大臂內側的四個字」正直善良「,是為了紀念外公,他一輩子都在做一個端正純良的人。
」peace「,是我現在的老公,當時的男朋友手寫的,因為我倆初識沒多久吵了一架,我想用來約束自己。
第四個是我和我老公養的第一隻貓咪,為了紀念它,我們很愛它。
第五個還是四個字「逢考必過」,當時想去澳洲打工學習,考雅思前去紋的,目的很明確。
我想我應該是把我的身體當成了許願牆和紀念冊了,以後應該會把右臂填滿。
我有兩個紋身,都沒什麼意義,純粹覺得好看就紋了。
第一次被媽媽發現的時候,我騙她是我自己畫的。
等紋第二個的時候,瞞不過去了。
我媽罵我是流氓,我爸還幫我說話,說我搞這行的,紋身挺正常的。
其實就是挺正常的。我也不覺得紋身就有多酷,多朋克。跟畫畫一樣,只是把畫畫在身上了而已。
我之前還一直想去紋個彩色的花臂,但是太貴了,1小時2000,紋不起哈哈哈。
而且考慮到男朋友家人可能不太能接受,我就暫時不搞了,省的惹麻煩。
小時候比較任性,覺得身體是自己的,想怎樣就怎樣,現在發現其實生活裡很多事情還是需要去妥協的。
因為要寫這篇稿子,易如還聯繫了好久不見的瓜子。
這幾年,他成了一個專業的紋身師,給上千個客人設計過屬於他們獨有的tattoo。
但有兩類人,是要勸退的:未成年人和情侶紋身。
因為不成熟的心智和衝動的決定,很容易後悔。
除此之外,什麼樣的客人和需求,在他眼裡都很尋常。
他印象最深的客人,是一個五六十歲的阿姨,在肩膀上紋了一朵紅色的牡丹花。
阿姨說,自己很喜歡牡丹花,年輕時候想紋但不敢,顧慮很多。現在老了,不想留遺憾了。
聽完他們的故事,易如覺得這些女孩真的比我灑脫很多。
我還是有後悔過的。主要是因為瓜子當時是新手,紋得不是很精緻。不過他說下次讓我再去重慶,一定給我改個更好的,我很期待。
對我們來說,紋身沒那麼神秘。
易如僅僅是把它當作一種記錄,有人把它看作改變當下的信念,也有人純粹只是覺得好看……
但我覺得紋身女孩都挺酷的。
不是因為身上這些圖案存在,引人注目,而是她們無論在什麼年紀,處在什麼角色,都敢於做自己想做的事,承擔選擇的後果,不過分在意他人的眼光。
這才是真的酷。
撰文 插畫 / 易如
編輯 / 大餅 大力
部分插畫參考 Pinterest
插畫繪於搭載 Procreate 的 iPad Pr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