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門口的文具店裡
有賣電子菸的
還有出租手機給學生打遊戲的
甚至還可以存放手機
……
這是什麼情況?
文具店裡賣電子菸
近日,媒體報導說,河南衛輝多名家長稱,第六完全小學附近有兩家文具店,向小學生兜售20元至25元一根的電子菸。
△河南衛輝第六完全小學附近小賣店,向小學生售賣的電子菸
六年級某班級中,有10餘個學生都曾購買。
家長得知此事後,要求對文具店進行重罰。
目前,衛輝市工商局已對此事開展調查。
校園裡公開的「秘密」
早在2015年,就有媒體報導,河南鄭州一家長在去當地一所小學參加活動時,發現校園教學樓拐角處,有小學生在吐煙圈兒。他們手中拿著的,就是從校門外文具店裡買來的電子菸。
這種電子菸售價大約在15元左右,外殼上有「一次性電子水煙」「500口電子水煙」的英文字樣,沒有中文標識,也沒有生產日期、生產地址等信息。
如果有人向零食店老闆詢問這種產品,老闆通常會熱情推銷:「這東西賣得可好,都是些香料,好多小學生吸著玩兒。玩玩他就扔了。
在被家長質詢時,孩子們都認為這不是真正的煙,抽電子菸是為了顯得酷。班裡,不光是男生,女生也會抽,電子菸在校園裡已經是公開的「秘密」。
2018年舟山、2019年溫州,小學生吸電子菸的新聞不斷出現。
許多吸過電子菸的小學生,起初都是出於模仿和對香菸的好奇,在不能抽香菸的情況下才買了「電子菸」體驗。
一名二年級的男生曾在接受媒體採訪時稱:「好多高年級的哥哥在抽,吸一口馬上就可以冒煙,前面還能亮紅燈,跟真煙差不多。」
廈門呢?
不要以為這件事和廈門沒有關係,廈門校門口的文具店、便利店也賣過電子菸。
去年年底,《廈門日報》報導說,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市菸草專賣局執法人員,對校園周邊的食雜店、便利店、文具店等場所電子菸銷售情況展開了突擊檢查。
記者陳泥 攝
這次檢查的一個背景是:國家菸草專賣局和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在此之前聯合發布《關於進一步保護未成年人免受電子菸侵害的通告》,明確要求各類市場主體不得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菸,不得通過網際網路銷售電子菸、發布電子菸廣告。
部分便利店違規銷售 被責令當場下架
《廈門日報》報導說,檢查還是「逮」到了一些仍在校園周邊銷售電子菸的商家。在湖裡區烏石浦附近的一家「悅士」便利店,儘管牆上也張貼著《通告》和警示標語,但櫃檯上赫然擺放著一盒24支裝、39元/支的電子菸。從包裝盒上空出來的位置看,已經賣出9支。
令人意外的是,這家店居然連《菸草專賣零售許可證》都沒有,不僅不能賣電子菸,連銷售普通捲菸的資質也沒有。菸草專賣執法人員當場要求店家將貨架上的香菸和電子菸全部下架,並將對其在未辦理《菸草專賣零售許可證》情況下擅自從事捲菸銷售的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菸草專賣法》相關規定做出進一步處理。
在距這家「悅士」不到50米遠的一家「見福」便利店,執法人員也在貨架上發現了電子菸,要求店家當場下架。
另一組執法人員在對思明區的食雜店、便利店和文具店等場所的檢查中,在東明路的一家便利店發現了15支尚未售出的「電子菸」,執法人員也當場責令商家下架處理。
小學生吸電子菸誘發哮喘
實際上,這種售價十幾元的「電子菸」,不光能從學校附近的小賣部輕易買到,在購物網站中,只需輸入「學生水果香菸」,也能搜索出類似電子菸,最低價格在每支5元左右。
那麼,這種在小學生眼中和「真煙」差不多的電子菸,究竟會對身體會造成怎樣的影響?
2019年,有媒體曾對水果味電子菸做過實驗,結果在這種電子菸中檢測出尼古丁。
有專家表示,這種水果味的電子菸構造非常簡單,一個小的電極,前面有一些液體的東西,用電極加熱時,裡頭的一些成分就會被揮發出來。而這「一些成分」裡,就包括尼古丁、甘油和香精。並且由於這些電子菸大多是三無產品,這些成分的劑量和安全性都無法確定。
呼吸內科醫學專家也提示,其實電子菸的危害不亞於真正的香菸,兒童吸食危害非常大。
因為孩子的肺還沒有發育完全,如果有害氣體進去有可能刺激肺臟、損害肺的發育和功能,進而引發心血管疾病和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除此之外,小孩如長期吸食電子菸,成癮後會導致吸食真煙。而這些不明成分的煙油,還可能誘發患有哮喘和過敏性體質的孩子的基礎病情進一步發展。
中學文具店出租手機給學生打遊戲
近日,還有廈門家長給我們留言,本市有中學校門口的文具店居然出租手機給孩子們打遊戲,不僅如此,還有存放手機功能。
家長說,平時學校不允許學生帶手機進去,因此,文具店就開發了存放手機的功能。
不過,和電子菸不同的是,禁止校門口便利店出租手機,似乎遇到監管盲區。去年,有媒體報導,江蘇漣水縣一所中學附近一家眼鏡店向學生出租手機,價格為10元一天。學生家長向涉事眼鏡店店主投訴其租手機行為會影響學生學習,「不道德」。對此,店主回應稱:「我們做生意規規矩矩,不偷不搶,我們不談論道不道德問題。小孩子的個人行為管不了。」
小店租手機給學生,
只能靠道德譴責?
但是,這個話題還引起網友熱烈討論。有網友認為,小賣部老闆抓住了商機;但也有網友認為,有的小學生自制力差,此舉會導致他們沉迷手機。
《南方都市報》發起「學校門口小店十元出租手機,店主錯了嗎?」的熱點站隊互動,超過八成的網友認為店主錯了——商人是逐利的,但是經商也要講究良心,店家明明知道學校和家長都反對學生玩手機,而且長時間玩手機確實對學生各方面都有不利影響,就不應該涉足。
一直以來,學校、家長們對校門口小店售賣的一些商品,都非常憤怒,學校老師說,我們無能為力,只能盯著我們學生。但是,一所學校那麼多學生,肯定有疏漏。
當然,也有人認為,如果學生背著家長藉手機去玩,或是去買「垃圾」食品,家長應該反思自己的教育,而不是「甩鍋」。
那麼,對於校門口小店出售一些不利於孩子成長的商品,我們只能靠道德譴責嗎?也有人認為,應該借鑑諸如「中小學200米內不得設網吧,電子遊戲廳」這類規定,限定校門口小店經營範圍,讓這些經營不合適業務的小店遠離學校區域。
您怎麼看?
您孩子學校附近小店有賣電子菸,
有出租手機的行為嗎?
還有啥商品讓您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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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佘崢 陳泥
綜合重慶青年報 央視新聞客戶端 信息時報 廣州日報
編輯:蔣含 審核:蔡文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