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個悲劇:一個4歲的孩子在幼兒園午睡時死亡。
家長:是幼兒園的責任,孩子「趴著睡」,睡姿不正確,有窒息的危險,老師沒有及時發現並糾正,導致了這樣的悲劇。
幼兒園:老師並未失職,死亡與「趴睡」無關。
教育局:小孩是因為病情,意外情況死亡,現在正在調查處理。
出了事,一方要「賴」責任;一方要「推」責任,這就是現實。
與其事後追責,不如未雨綢繆,防患於未然。無獨有偶:去年還發生過一件類似的事:
安徽六安某鎮中學,周日初三仍然在上課,一名女生從下午1:46開始,就趴在桌子上,下午2點多,老師上課,該女生還是趴著,老師下午2點4分打電話給女孩媽媽,讓母親來學校,下午2點33分老師離開教室,上課期間,老師一直沒有走上前問問該女生的情況。 下午3點左右,教室學生都走完了,該女生還是一個姿勢。直到下午3:30孩子媽媽趕到,才發現情況不妙。趕緊送到醫院,醫生表示孩子已經沒有了呼吸,宣布死亡。
我們來分析一下這兩件事兒 :
1、一個是4歲的幼兒,一個是初三的女生;
2、一個是午休時間,一個是上課時間;
3、都是救治不及時最終導致死亡。
其實,明眼人都知道,「趴著睡」,雖然有一定的危險,但是一般是不會死人的。幼兒的父親說:前幾天孩子得了「感冒」,治療後次日就送進了幼兒園,並給老師說明了情況。因此,我個人更傾向於孩子是由於疾病的原因誘發了悲劇!那個初三女生也一樣,那麼老師就一點責任也沒有嗎?不,不!老師有錯,錯就錯在了「冷漠」,對生命的「漠視」。
我認為:作為老師,在任何情況下,都應該把「學生的生命放在第一位」!
我們經常說,「先成人,再成才。」命都沒了,還成什麼才?可是在這兩個例子中,老師為什麼看起來這麼「漠視」生命呢?這不是對「學生」不負責嗎?其實看到的也不一定是真相。
首先,學生「趴著」,這種情況老師已經習以為常,見怪不怪了。
無論是幼兒園的孩子還是初中生,有些都是很難管的。比如,有的學生一上課就睡覺,老師喊都喊不起來。更有甚者,喊不好了,學生還會給你急,於是有的老師乾脆就大面上喊幾聲,喊不起來就算了,畢竟班裡還有其他同學,課還得講,這種現象在一些鄉鎮中學,普通中學很常見。那位初三女生估計就是這種情況,老師都習以為常了,學生也習以為常了,否則不會出現「趴」在課桌上這麼久(三個小時),沒人「認真」過問這樣的「怪事」!
其次,師生關係的「疏遠」,家校關係的「緊張」讓老師的「責任心」下降!
其樂融融,如沐春風,像這樣「和諧」的師生關係離我們越來越遠,家長對學校,對老師的信任感越來越低!就像患者對醫院,對醫生一樣,(當然,不是所有的學校,我認為在普通中學更嚴重些)與此同時,老師也認為:教師就是一種職業,沒有那麼高大上!上完自己的課就ok了,其他的事也懶的管,管不好還惹一身騷!在這兩件事兒上,如果老師責任心更強一些,就會發現的更早些,救治的更及時,學生生還的機會就會更大些,悲劇可能就能避免。
最後,這兩件事兒的背後,反映的是更深層次的教育問題。
教育資源的不平衡,師資水平的良莠不齊,這樣的悲劇往往發生在教育落後地區或者薄弱的學校,不得不引起重視啊!
總而言之,當老師就是個良心活兒,時時刻刻都要把孩子的生命放在第一位,哪怕成績差一些。現在的孩子越來越難管,老師也越來越難當,雖然會碰到各種各樣的家長,人情冷暖,但作為老師,我們的心卻不能冷,絕不能漠視生命啊!不成人,何以成才?但願這樣的悲劇,不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