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Dedee
周六,我們不談車只裝腔
誰都沒想到,死氣沉沉已久的馬丁靴,居然成為今年秋冬最受歡迎的短靴單品,被無數博主捧上天。
搖滾魂居然在20年之後,再度煥發新生。
尤其是2016年開始的整個東亞地區,腐國寶靴Dr.Martens在霓虹和中國香港分別開了5家和1家門店,韓國門店也極受歡迎,整個亞洲的銷售量都是直線上升。
的確,明星背書,例如Avril Lavigne的影響佔很大比重。另一方面在如今這個越來越中性的世界,馬丁靴似乎比切爾西更符合當下的時尚環境,更善於盤活一個人的整體造型。
是的,相比雅痞帥氣的切爾西,它流露出更多的個人情感:叛逆、頹廢、朋克、浪蕩不羈、不好惹……
總之,墨鏡一戴誰都不愛,馬丁靴一穿誰都不是菜。
它會讓你成為整條街最冷酷的精神小夥。不會再有人敢大大咧咧讓你隨便加班,找你免費設計,問你借錢,甚至輕易把你開除!
於是,精神小夥、頹廢青年、朋克姐姐、佛系大叔……人人腳上都有一雙馬丁靴,甚至快成為當代青年過節回家親友串門至寶。
不過,如此帥酷屌炸天的馬丁靴,最早卻是一個絲毫不酷也不帥的德國醫生發明的。且一開始,和Dr.Martens沒有半毛錢的關係。
1945年二戰末期,一個名叫Klaus M?rtens的德國軍醫在阿爾卑斯山滑雪時,由於過於自信發生意外,導致腳踝嚴重扭傷。
受傷後,Klaus M?rtens一直處於無鞋可穿的尷尬境地。他的腳踝無論如何都無法接受鞋底比鰹魚乾還硬的軍靴,根本就踩不下去。
於是,M?rtens大夫決定自己動手豐衣足食——把原來的鞋底挖走,問鞋匠鋪要來一塊軟皮子,再撿了一個廢棄的輪胎,DIY出了世界上第一個氣墊鞋底。
比耐克的氣墊鞋早了足足24年!
馬大夫終於舒坦了,二戰也終於結束了。他就此脫不下自己的這雙「氣墊鞋」,閒來無事還喜歡踩著它到處串門子玩。
1947年,他去慕尼黑旅遊時,遇到了大學同學Herbert Funck。後者居然對他腳上的新軍靴產生了極大的興趣,繼而生出一同發家致富的念頭。
老馬想想做戰敗國軍醫的確沒錢又屈辱,立馬一拍即合——你宣傳來我做鞋。兩人先註冊了專利,再從幾個廢棄空軍機場,拉回了一車車的破橡膠輪胎。繼而相中了巴伐利亞的寧靜小鎮塞斯豪普特,作為老馬牌氣墊鞋的開張地。
由於氣墊鞋價格便宜又舒服,所以分分鐘成為了塞斯豪普特鎮家庭主婦的出門必備裝備。
1952年,老馬牌氣墊鞋已經成為了巴伐利亞州家庭主婦出門旅行的必備佳品,老馬甚至還在慕尼黑開了一家工廠。
7年後,終於和腐國產生了宿命般的交集——專做英軍制服和軍靴的軍品製造商R. Griggs Group Ltd.(也就是格裡格斯)發現了這款大寶貝,立馬拋棄國家往日的恩恩怨怨,特地上門和老馬他們談專利權轉讓。
老馬覺著價錢合適誠意足,沒多久就拍板同意了。
為了感謝老馬沒坐地起價,格裡格斯在重新設計這款「氣墊鞋」時,決定直接用馬大夫的姓氏命名鞋子:Dr.Martens,馬丁靴的大名正式出現。
1年後,酒紅色皮子黃色縫線,重新註冊AirWair鞋底專利的8孔馬丁靴——就是如今最經典的1460款,率先穿在了倫敦碼頭區巡警的腳上。
瞬間,碼頭區的巡警成為全腐國警察最羨慕的人……因為一雙漂亮的大靴子。
沒多久,馬丁靴就成為了腐國工人階層必備的勞保用品,建築工、郵差、巡警等男性藍領的標配。一雙只要2英鎊,好看舒服又耐穿。
最重要的是,關鍵時刻能替代板磚砸人,對方肉疼自己卻不會心疼。
不過,馬丁靴真正紅遍腐國走向世界舞臺,是在1964年之後。
那一年大名鼎鼎的英倫硬搖滾樂隊The Who誕生了。主唱兼吉他手兼樂隊靈魂Pete Townshend酷愛砸吉他(是的,不少樂隊的砸吉他表演板塊,就是從他那兒學去的),也酷愛穿馬丁靴。
在舞臺上,他穿著馬丁靴又唱又跳又爆粗口又砸吉他,無法無天的瘋狂樣子,瞬間俘虜了全腐國無所事事的年輕人。
Townshend無疑是50多年前的權志龍。
而他腳上那雙深紅色8孔1460款馬丁靴,比如今的小雛菊更風騷——吉他買不起更砸不起,但同款馬丁靴只要兩塊錢!兩塊錢買不了吃虧買不了上當!關鍵是家裡嗜酒如命一見我就吼的老頭子,居然能天天穿偶像同款!
很長一段時間,腐國搖滾飯圈對老爹無比順從無比乖巧,溫柔得讓爹媽毛骨悚然。
同樣穿馬丁靴上癮的,還有當年性手槍樂隊的貝斯手,22歲吸毒過量而死的Sid Vicious。他用玻璃瓶砸瞎女歌迷眼睛,用自行車鏈抽打記者,用貝斯砸破觀眾腦袋,用刀割開自己的手心……他的所作所為,讓樂隊經理Mslcolm McLaren的前女友,朋克教母Vivienne Westwood都看直了眼。
他爆虐到不能自抑的同時,也迷倒了一大批要鞋不要命的光頭黨。
他們發現,Sid Vicious腳上那雙踢不爛的馬丁靴和自己跑不盡的摩託、穿不膩的皮衣、聽不完的搖滾、喝不完的咖啡和打不完的群架最般配。
出版過《Skins & Punks》影集的Gavin Watson,如此回憶自己當「光頭黨」時幹過的馬丁往事:
「12歲時買了人生第一雙8孔馬丁靴。當時流傳著一條不成文的規定,你必須用馬丁靴踢人來為新鞋洗禮。如果能見紅就更好了!」
甚至為了給自己靴子完美開光,腳腳見紅,不少小阿飛會在鞋頭加裝鐵皮,讓馬丁靴成為居家旅行「殺人滅口」必備良藥。
1970年代中後期,搖滾樂徹底將音樂圈掀個天翻地覆。舞臺上,不怕雨、不怕髒、穿不爛的馬丁靴隨處可見,從此在靴界地位不可動搖。
沒多久,各國前衛年輕的時尚設計師也無比默契地將馬丁靴推向四大時裝周的T臺秀場——西太后、山本耀司、川久保玲、讓·保羅·高緹耶……一個個無比熟悉的名字,當年有多叛逆激進,現在就有多呼風喚雨。
連大名鼎鼎的教皇約翰·保羅二世都忍不住找格裡格斯訂製了一雙白色的1460款馬丁靴。
尤其是1990年代的Marc Jacobs。
1991年,他成為了美帝四大設計師品牌之一——Perry Ellis,女裝部的副總裁,天天盡想著將手頭這個主打優雅休閒正裝的品牌徹底變個模樣。
然後,他想到了涅槃樂隊的主唱Kurt Cobain——後者總是穿著寬鬆T恤、破破爛爛的毛線開衫和法蘭絨格子襯衣登臺演出。
於是,某次Perry Ellis女裝的發布會,Marc Jacobs心血來潮地將法蘭絨格子襯衣、毛線冷帽和馬丁靴送上T臺讓模特穿著,直接讓Perry Ellis驚掉下巴,當場就把前者吵了魷魚。不少時裝評論人,比如Suzy Menkes也不失時機地大加吐槽。
不過Marc Jacobs覺得挺快樂的,在很長一段時間都堅持認為,這是他有生之年最愛最值的一場秀:「它標誌著我打破規矩,跟著直覺走,而且事實證明我沒有走錯路。」
反正從不缺奢侈品牌塞過來的offer,大不了自己也做設計師品牌。
漸漸的,馬丁靴終於和「兇器」一詞漸行漸遠,迅速成為1990年代酷女孩們的最愛——格裡格斯開始大舉擴張產品線,不僅衍生出3孔的1461款單鞋和14孔的1914款中筒靴,也在不斷開發更耐操的鞋底和更多樣的皮子。並多線發展大肆搶別家的飯碗,切爾西靴,布洛克鞋、樂福鞋、瑪麗珍鞋等等,只要和經典英倫範兒沾邊,都屏不住要插一腳。
可惜,千禧年之後,世界範圍內硬搖滾迅速衰弱,馬丁靴提前進入了更年期。原本在世界各地開得紅紅火火恍恍惚惚的生產線大片關閉,最後只剩下一間工廠苟延殘喘。
2002年,格裡格斯的一位零售高層對《Telegraph》雜誌如此吐槽:「時尚和音樂向來互相影響,密不可分。如今是rap當道,rapper們的標配是運動鞋——他們不穿馬丁靴……」
格裡格斯不想做運動鞋,他們堅持認為40年來,那些穿馬丁靴的藍領、光頭黨、搖滾青年和酷女孩們才是最忠誠的客戶。
rapper才不是。
他們發起了一撥針對老客戶的長線營銷——「First and Forever」,讓大家好好來一場回憶殺,聊聊自己擁有第一雙馬丁靴後,那些朋克而牛叉的往事。
大名鼎鼎的宇博/時尚攝影師Scott Schuman打頭陣。
他回憶年輕時最愛沒事就去Armani店裡逛一圈,啥也不買就看看。每次,他都會用自己的馬丁靴在店內厚地毯上,留下巨大的深坑,就好像一個通向未知世界的神秘鑰匙孔。
當然,格裡格斯最有效的一招就是做聯名。當年那些在自家作品中活學活用馬丁靴的頂級設計師們傾巢而出:西太后、川久保玲、山本耀司……
甚至Colette Roussaux、Supreme與VETEMENTS都愉悅加入,再一次將時尚設計圈攪得天翻地覆,馬丁靴終於再度成為近年冬季最熱單品——無論配騷氣的長風衣大衣,還是幹練的短夾克皮衣,甚至優雅飄逸的長裙,俏皮的短裙短褲,都能完美兼容。
現在,咱們來聊聊怎麼挑選最適合自己的馬丁靴。因為它看起來無比百搭,其實是一種看起來很好穿,選起來……有點神煩的鞋子。
一般而言,一雙經典8孔1460馬丁靴,皮質起碼有5種以上。
比如最常見的光滑硬皮:
上腳效果最佳,也是明星街拍最愛,而且穿一段時間後,會隨著腳型而重新塑形。不過剛開始無疑是磨腳狂魔,如果不想像灰姑娘姐姐一樣,弄得鞋內血肉模糊,請務襪子必穿厚一點。
當然,不要以為買大一碼就不磨腳了——對於最經典的光滑硬皮的馬丁靴,鮮血一直都是新鞋的開光佳品。只不過當年的血是別人的,如今是自己的。
有些重度馬丁迷甚至會覺得祭品不夠豐厚虔誠,特地選擇奎隆皮製的made in England系列或Vintage系列:
奎隆皮?
應該是馬丁靴最古早的一種皮質,平均厚度達到3毫米。厚度、硬度、耐操度和復古度,絕對是光滑硬皮的平方。磨合時間通常也是平方數,不過許多馬丁迷堅持認為,這種皮質是所有馬丁靴裡最美,最還原60年前初代皮質的,值得自己的雙腳吃苦。
個人比較建議新人們先從最舒服的納帕軟皮試起:
可能鞋型沒有其它皮質那麼優秀,但真的不需要什麼磨合過程。而且亞光皮穿舊了之後肥腸有味道。但是……它很嫩很容易破。
其實,還有另一種更軟的選擇——維吉尼亞皮,比納帕軟皮更高級更舒服更耐操更容易拉升,當然也不是所有鞋型都有的一種皮子。
懶人最適合的,是不需要過多保養的油皮:
它表面有層保護蠟附著在皮上,手感比軟皮硬比硬皮軟,也屬於好穿好看耐操的經典款式。
此外,有諸如漆皮、喀爾巴阡山皮、阿卡迪亞皮、瘋馬皮、古董坦波麗皮、白蘭度皮、灰熊皮、阿賈克斯皮、白脫革、絨面革等等軟硬顏色花紋質感等各種不同的皮革——足夠讓你挑到一臉懵逼。
選完了皮子還沒完,鞋底也在等著你——最常見的諸如男款DMC、女款DML、中性款DMS,一般男款寬女款窄,全看你腳型。如果是重度馬丁迷的最愛vintage系列,鞋底又有別的花樣經了!
不過,對於普通顧客,三種基礎鞋底已經夠吃好幾年。
現在來聊聊,我們到底應該穿哪款馬丁靴?
不喜歡靴子的可以選3孔1461款單鞋,其實和絕大部分皮鞋無限類似。
最不容易出錯的必須是經典8孔1460和這些年新出現的6孔靴,高度都到腳腕上下——不會顯得小腿粗,更不會因為身高,給人一種靴子是借來的不合身感。
最難穿的無疑是14孔的1914,靴高剛好卡到小腿肚,腿型稍有差池,就變成哥老官裡的經典配菜牛蛙腿。
而這兩年,馬丁靴最不出錯的靚仔穿法——無論男女,都是卷邊硬挺九分褲。
管你是卡其褲、工裝褲甚至運動褲,管你是修身直筒哈倫還是喇叭形的,卷邊才是重點!面料越硬越好!
千萬不要將褲子收入靴筒!這是十幾年前的老梗了。
卷到哪裡最妙?站立時褲腿能和靴筒自然銜接,視覺上成一條線。坐下時,恰巧能露出騷氣復古的羊毛中筒襪。
馬丁靴的鞋帶綁法也和運動鞋不同,沒必要玩啥複雜花樣,老老實實十字交叉或一字形平行就行。畢竟每次穿脫已經很累了,別再額外考驗自己的雙腳和意志力。
當然,最最最最重要的一點是:馬丁靴其實不顯瘦!想顯瘦請買例如馬靴之類的高筒靴,馬丁靴從不是為顯瘦而存在,是為了叛逆耍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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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季麗亞 HN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