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借仿真娃娃代替賣淫女是否違法引爭議(組圖)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12月21日 13:21 來源:
來源:青年周末
◎文/本報記者 蔣文娟 ◎圖片來源於網絡
-「充氣娃娃妓院」尚未成立 -法不禁止 不屬賣淫
-避免性病傳播 不無益處 -不宜提倡 不符國情
網絡上熱烈討論的「利用充氣娃娃賣淫」事件竟然是假新聞,本報記者通過調查發現不僅該新聞所提地名有誤,新聞中的事實無法核實,報導該新聞的記者張力行更是查無此人。
由此,網上的諸多討論便成了無本之木,但是不少網友認為,爭議此事並非沒有社會意義,因為如果讓充氣娃娃合法代替賣淫女,將可能減少性犯罪和性病傳播,而這一新聞中的老闆也被認為是「有創意」,「也許給未來創造了一個新的行業」。
事件的高潮開始於12月16日在貓撲社區置頂推薦的一則「新聞」討論,這則題為《用充氣娃娃賣淫合法嗎——「妓院」竟合法,警察奈何不得?!》的帖子講的是:近日有報導稱,葫蘆鳥(島?)繁華地段中央大街驚現新型「妓院」消魂苑,店老闆提供各種充氣娃娃,有的娃娃仿造當紅女明星的體貌特徵,並提供房間,顧客可以將娃娃帶到房間內做愛(準確地說是自慰),收取一定費用。該娃娃不但造型逼真,且能根據顧客動作發出相應聲音。老闆表示這在一定程度上滿足了人們的追星欲望。而由於沒有違法依據,當地警方對此束手無策。
這個帖子被置頂不久即在網友中引起大波,而此前,同樣內容的帖子被轉載至無數社區的論壇,回復者眾多。有行業人士揣測,如果此新聞真是製造出來的,多半是性用品商家為宣傳產品的炒作。
PK調查:「充氣娃娃妓院」真的還是假的?
報導有板有眼有小標題,有時間地點人物,全文1000多字,文字流暢。但是文中所提的「葫蘆鳥」究竟在哪裡?消魂苑又是一個什麼樣的場所?
葫蘆鳥還是葫蘆島?
記者在網上通過時間排查,發現該帖由一位叫「jdbjk」的網友首先發表於中華網社區,最早發帖的時間是12月10日17點46分,短短幾天後,帖子被迅速轉往貓撲、雅虎、TOM、chinaren等各大BBS和博客,同時也覆蓋了幾乎所有的地方論壇和購物網站。網名叫呵濤的網友最先跟帖提出質疑:「根本就沒有葫蘆鳥(niao)市,只有遼寧葫蘆島(dao)市,不知道樓主是故意寫的,還是沒有這件事而捏造的?或者樓主就是白字先生!這麼重大的錯,還當記者,讓人笑掉大牙!」
中國沒有叫「葫蘆鳥」的地名,與其最接近的應是遼寧省葫蘆島市。12月18日,記者在百度上搜索「充氣娃娃妓院」,找到相關網頁約7840篇;搜索「消魂苑」,找到相關網頁890篇;而搜索「葫蘆島妓院」,自動出現最多的相關搜索是「遼寧充氣娃娃妓院」、「葫蘆島合法妓院」、「葫蘆島特殊妓院」。記者注意到,許多論壇上的轉載已自行在標題中把「葫蘆鳥」改為葫蘆島。
原文記者查無此人
記者通過電話了解,葫蘆島市只有《葫蘆島日報》、《葫蘆島晚報》和《葫蘆島廣播電視報》三家紙媒。而三家媒體的辦公室和新聞中心均否認做過「充氣娃娃妓院」的報導,三家報社的人事部門也沒有聽說過張力行這個記者。記者在百度搜索「記者張力行」,相關的1000多網頁中,除了「充氣娃娃」的這篇報導,沒有再找到該屬名的任何一篇報導。
12月11日,葫蘆島當地網友裏海兄弟第一時間匯報:「有這地方嗎?我去看了,在中央大街沒有找到啊!」12月18日,記者分別打電話到葫蘆島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隊和中央大街所屬的連山區公安分局辦公室,一位姓付的支隊長和一位王警官均沒有聽說警方去查過什麼「充氣娃娃妓院」的事,文中提到的「治安大隊長張和」也查無此人。
「消魂苑」未在工商登記
葫蘆島市工商局在很長時間的查詢後告訴記者,所謂的「消魂苑」沒在工商部門登記。「也沒有人向我們投訴,這個地方應該不存在。」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如果有人以這種名義登記我們也不可能給批,他經營範圍可能不那麼寫,但實際經營中有可能變相經營,掛著羊頭賣狗肉的事情可能發生。」
記者帶著疑問諮詢了某成人用品網站,該站的編輯告訴記者,這樣的新聞極有可能是充氣娃娃的生產廠商為了推廣最新產品、吸引眼球而杜撰的,從帖子傳播的速度和範圍來看,應該是有人蓄意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