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是人生當中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每個人對結婚的期待也是非常興奮而又激動的,俗話說,人生有三大幸事:「他鄉遇故知,洞房花燭夜,金榜題名時」,可見結婚對一個人的重要性和關鍵性是無法用語言去描述或表達的,因為婚姻是人生當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因為婚姻是人生發展中的重要支撐部分,好的婚姻能讓一個人奮鬥得更有激情,更有動力,不好的婚姻會讓一個人整日愁眉苦臉,失去鬥志。
隨著社會發展的不斷變化,隨著男多女少現實問題的日益突出,近年來,各個地方的彩禮也是越來越不斷的水漲船高,從幾萬到幾十萬,甚至到幾百萬的都有,其實吧,彩禮多少有些時候也真不是問題,畢竟是兩廂情願的結果,畢竟是雙方當時都認可的結局,誰也不好去說什麼,誰也不能去太計較什麼,畢竟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的結婚幸福之事。
然而,不是所有的婚姻都是能從頭到尾和和睦睦長長久久的,不是所有的高彩禮婚姻都是能完全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保證純潔的,結婚之後因為種種原因產生的一切糾紛、紛爭和離婚,最後卻又會涉及到當初彩禮多少的問題,當初誰對誰錯的問題,導致離婚之時兩個人更說不清楚誰是誰非了,誰多誰少了,誰對誰錯了,這不近日在福建福州就發生了這樣的一件事情。
事情的起因是這樣的,福州一位結婚不到一年的男子,在結婚之後他發現自己的妻子肚子上有了一道疤痕,而且小肚子上還有明顯的妊娠紋,但他們結婚之後還沒有生育過孩子,於是該男子就懷疑妻子婚前有過生育史,剛開始妻子還支支吾吾的不承認,嶽母也聲稱是闌尾炎手術留下的,但在該男子的一再追問下,妻子最後還是承認了自己曾經懷過孕,但沒有生過孩子這樣的事實,該男子知道這樣的事實之後表示無法接受,想要提出離婚,該男子說:「當時她們一家人都在隱瞞欺騙,婚前曾經懷過孕的事實也沒有和我說,自己當時結婚實際就給了女方28.3萬元彩禮,結婚下來一共花了三十多萬元,而且好多還都是向親戚朋友借的,沒想到結果卻會是這樣,所以,想要讓女方退還部分彩禮」,但據該男子稱最先提出離婚的是他的妻子。
最後,該男子的妻子也說了:「該離還是要離掉,我也跟他一年多了,彩禮也只能退三五萬,不行就走法律程序。」
面對這樣的事件,廣大網友們也發表了各種完全不同的看法:
「拿女人婚前懷過孕為理由離婚的男人就是耍流氓,渣男」
「女人不該隱瞞婚前懷孕史,很明顯,隱瞞是為了得到高彩禮」
「因為這個而埋怨女方,指責女方,很明顯不是真愛,必須離婚,渣男」
「渣女的邏輯就是:房子車子你要買,彩禮要最高,孩子跟母姓,所有財產要上交,孩子要你帶,媳婦要掌權,公婆別摻和,有異議就是男的錯」
「相互理解也許就不會離婚了,畢竟已經結婚了」
「女方太不像話了,隱瞞一切還不退錢,明顯就是坑人的主」
其實,現實生活中這樣的例子並不在少數,只是有些人被爆料了出來,還有些人沒有被爆料出來而已,有些人選擇了默默地離婚,而有些人選擇了高調的維權追回彩禮,還有一些人卻選擇了默默地忍耐或忍受,不離婚湊合的繼續過日子,那麼面對這樣的現實問題究竟是應該選擇維權到底呢還是應該選擇忍受或忍耐呢?究竟是該選擇離婚呢還是不離婚呢?
其實吧,不管是彩禮大與小,不管是感情深與淺,不管結婚之後的忍耐與否,歸根結底還是女方不應該欺騙男方,歸根結底還是女方應該在婚前就應該把一切說清楚,至於男方接受不接受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總之不應該欺騙,總之不應該隱瞞,更不應該抱有「找個接盤俠坑一把」的坑人心態,因為善惡終有報,天道好輪迴,不信抬頭看,蒼天饒過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