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語文:語法常識之名詞
現如今,語文部編版教材把語文的語法常識有納入到了其中,這從側面也反映了語文語法常識的重要性。今天就來給大家分享一下語文語法常識之名詞吧。
首先,名詞就是表示人或事物名稱的詞語。
一般可以分為下面幾類:
(1)表示人的名詞,如「娃娃、小孩、姑娘、工人、青年、農夫等。
(2)表示具體事物的名詞,如「陽光、衣裳、花朵、水花、屋簷、綠萍」;
(3)表示抽象事物的名詞,如「精神,傳統、文化、法】律、愛情」;
(4)表示時間的名詞,如「夏天、清晨、過去、今天」;
(5)表示方位的名詞,如「裡頭、上邊、西方、前、後、左、右」;
(6)表示處所的名詞,如「郊區、兩側、學校、亞洲」。
名詞知識樹思維導圖
使用名詞時,要注意以下幾點:
(1)表示人稱的名詞,可以在後面加「們」,表示複數,如「朋友們,哥哥們,同學們」;
(2)表示方位的名詞(一般稱為方位名詞),大多數情況下,方位名詞用在其他名詞性詞語的後邊,表示事物所在的位置或範圍,如「土裡、屋簷下、玻璃上」;
(3)不能用肯定或否定的方式提問,如「爸不爸、姐不姐」;
(4)名詞一般不能用副詞來修飾,如「很課本、很學校」;
(5)有些名詞能用數量詞來修飾,如「一顆星、一個鈴鐺」;
(6)有些名詞能和介詞一起使用,如「在屋頂上、在教室裡」。
關於名詞,你明白了嗎?
大語文時代,得語文者得天下,寫作和閱讀是語文的基礎,平日裡加強閱讀,去發現生活中的充滿詩意的景物吧,把那不經意的靈感寫下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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