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雪已過,寒冬已至,一年生息的輪迴也已進入了尾聲,濮陽市華龍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全體幹警執行攻堅的激情卻絲毫未「降溫」,他們持續加足馬力、攻堅克難,開啟「白+黑」「3+2」年底衝刺模式,主動放棄周末雙休時間,執結多起案件,使得執行質效穩步提升。
近日,華龍區法院執行局執行法官袁婷婷利用周六加班執行抓捕「老賴」,在申請人高某訴被告丁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中,成功執行到位40萬元,該案件不僅彰顯了善意文明理念,更向社會傳達了強硬執行並非僵硬執行,彈性的執行舉措,使的生效的判決得到有效執行。
該案件於2019年5月13日,華龍區法院經審理查明後判決,被告丁某償還原告高某借款本金105萬元及利息,後因被告未如約履行生效判決,原告申請人強制執行,並於2020年6月2日執行立案。
袁法官在接收案件後,第一時間對被執行人丁某名下財產發起網絡查控,其名下帳戶無任何財產,一套房產為與其前妻共有,遂與丁某進行電話溝通,希望通過釋法明理說服丁某將案款執行到位。電話中,丁某信誓旦旦答應還款,而之後經袁法官多次催促也未見其履行且遲遲不肯露面,遂決定對其名下房產予以查封,並派出兩名執行幹警前往調查,發現該房屋內居住著丁某兒子、兒媳及其孫子,在告知其案件情況後,並下發搬遷通知,予以一定時間進行搬遷。期限到後,丁某兒子及兒媳在法官多次告知催促下仍未搬離,袁法官決定強制騰房,但思量過後,考慮到屋內住有一幼兒,貿然進行強制騰房丁某兒子帶著孩子暫無其他可居住的地方,遂取消了該決定。
為了及時維護申請人合法權益得到實現,袁法官轉變思路,從其前妻入手,經勸說得到被執行人丁某現住址,並決定利用周某加班對其實施抓捕行動。星期六凌晨六點半,天還未亮,執行幹警張魯同與趙子超頂著刺骨的寒冷,到達丁某住所敲響了門,並將其強制拘傳至法院,在經過一天時間的勸解下與強制拘留的威懾下,下午5點,丁某答應還款,並當場履行40萬元,剩餘65萬元於申請人成功達成執行和解協議,袁法官也將持續關注丁某後續的還款情況。
下一步,華龍區法院將進一步加大強制執行工作力度,強化、創新執行舉措,在年底前最後的時間,繼續保持咬緊牙關不放鬆、攻堅克難不停歇、持續發力不鬆懈的戰鬥狀態,出實招、求實效,繼續加大執行力度,嚴厲打擊失信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