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第一財經
原標題:快遞用戶信息洩露 誰之過?
作者: 陳姍姍
[ 2016年,國內70家大型快遞物流企業曾共同成立快遞物流「黑名單」查詢系統,把盜竊快件、洩露客戶信息、倒賣客戶信息等12種違規違法行為列入黑名單。 ]
[ 《個人信息保護法(草案)》明確提出,企業出現相關違法行為,可對其處以5000萬元以下或上一年度營業額百分之五以下的罰款,同時要對直接責任人處以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 ]
近日有媒體援引邯鄲市公安局相關消息稱,不法分子通過有償租用圓通員工系統帳號盜取個人信息,再層層倒賣給下遊犯罪人員,涉案嫌疑人涉及河北、河南、山東等全國多個省份,涉案金額120餘萬元,目前已被警方抓獲。
之後,針對公安機關破獲涉嫌非法獲取並使用快遞運單信息的案件,圓通速遞(600233.SH)隨即發布聲明稱,案件系公司主動發現並報案,公司堅決配合公安機關嚴厲打擊涉及用戶信息安全的違法行為。
筆者近日與多家快遞企業和相關業內人士進行了交流,發現快遞用戶信息遭洩露並不是第一次,而且不只是圓通,還涉及其他不少快遞公司,已經形成了販賣快遞用戶信息的「黑產」鏈條。
在這一「黑產」鏈條上,不僅有快遞企業的員工,還有做「海淘」代購的商家,以及層層販賣信息的「黃牛」。他們將包含快遞客戶姓名、住址、電話的信息層層出售,每條售價從幾毛到幾塊不等。
這裡所說的快遞企業員工,其實並不一定是快遞公司總部的涉及信息管理的人員,而是快遞公司的加盟網點。
在中國,大多數壯大起來的民營快遞企業,都是通過加盟制迅速擴張。在這些快遞企業中,總部是把運單預收費作為主要的收入來源,加盟商每收一單快件,就要向總部繳納一塊錢或更多的運單費。這樣加盟商數量越大,遞送量越大,總部銷售的運單就越多,獲得的收入也就越多。此外,各地網點如果需要總部投建的轉運中心進行中轉分撥,還要繳納一定的中轉分撥費用。
各地的加盟商才是真正對快件遞送的成本和價格負責的一方。他們要自行購買車輛、招聘員工或者將下屬的站點分包。因此,消費者平時看到的快遞價格,並不是由快遞公司的總部制定,而是各個地方的加盟網點自行確定的,加盟商在自己的區域內需要自負盈虧。
這樣的發展模式,也導致一些加盟商甚至旗下的承包商,會為了獲得更多的利益,與「黃牛」聯手出售用戶信息,賺到比送快遞更多的利潤,尤其是在這幾年快遞價格戰愈演愈烈之下。
近年來,隨著幾家民營快遞巨頭陸續上市,如何規範旗下的加盟商,以維護公司的品牌和監控服務質量,已成為幾家公司的當務之急,包括建立公司誠信體系的「黑名單」、建立加盟商管控和處罰條例,甚至與重要加盟商通過資本層面綁定,或者直接收歸直營等。
比如圓通速遞就在回應中透露,今年7月底,公司總部實時運行的風控系統就監測到,河北省區下屬加盟網點有兩個帳號存在非該網點運單信息的異常查詢,判斷為明顯的異常操作,於第一時間關閉風險帳號,同時立即成立由質控、安保、信息中心、網管等部門及河北省區組成的調查組,對此事件開展取證調查。調查發現,疑似有加盟網點個別員工與外部不法分子勾結,利用員工帳號和第三方非法工具竊取運單信息,導致信息外洩,其中存在敏感欄位信息約為43000條。公司隨後即向當地公安部門報案,並全力配合調查。
事實上,包括圓通在內的快遞總部,近年來都在盡力從技術層面和管理層面保障信息系統的安全性,配合打擊非法售賣和使用快遞用戶信息的行為,然而快遞用戶信息洩露依然屢禁不止,也與各環節的監管和懲罰力度有待進一步加強有關。
2016年,國內70家大型快遞物流企業曾共同成立快遞物流「黑名單」查詢系統,把盜竊快件、洩露客戶信息、倒賣客戶信息等12種違規違法行為列入黑名單。參與快遞物流企業「黑名單」系統的企業承諾,5年之內不使用「黑名單」上的快遞人員。
2018年5月1日,我國第一部專門針對快遞業的行政法規《快遞暫行條例》規定,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及其從業人員不得出售、洩露或者非法提供快遞服務過程中知悉的用戶信息,情節嚴重的最高處10萬元罰款。
而在這樣的政策環境下,信息洩露行為依然不止,說明相關部門的監管手段依然相對滯後,違法成本依舊太低。
不過,更嚴格的法律監管政策已經在路上。剛剛結束徵求意見的《個人信息保護法(草案)》明確提出,企業出現相關違法行為,可對其處以5000萬元以下或上一年度營業額百分之五以下的罰款,同時要對直接責任人處以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
希望更多有關個人信息保護的法律法規能夠出臺,也希望相關的監管和懲罰能夠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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