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虹科技: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杭州當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2020-12-26 證券之星

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杭州當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暫時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核查意見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信證券」)作為杭州當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當虹科技」或「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科創板上市的保薦機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科創板上市公司持續監管辦法(試行)》、《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規則適用指引第1號——規範運作》等有關規定,就當虹科技第一屆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第一屆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的《關於使用部分暫時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所涉及的事項進行了審慎核查,相關具體情況如下: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19]2334 號」《關於同意杭州當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註冊的批覆》同意註冊,向社會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2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幣1.00元,每股發行價為人民幣50.48元,合計募集資金人民幣1,009,600,000元,扣除發行費用人民幣80,000,188.68元,募集資金淨額為人民幣929,599,811.32元。前述募集資金到位情況已經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審驗並出具「天健驗[2019]434號」《驗資報告》。    

    二、募集資金的存放與使用情況    

    (一)募集資金存放情況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年修訂)》的要求,公司已對募集資金進行專戶存儲,並與保薦機構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資金的銀行籤署了《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    

    (二)使用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情況    

    公司於2019年12月25日召開第一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第一屆監事會第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使用部分暫時閒置的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同意公司在確保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建設和使用的情況下,使用最高不超過人民幣90,000萬元的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在上述額度內,資金可以滾動使用,授權期限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12個月內有效。    

    鑑於前述授權期限即將到期,公司現申請在確保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建設和使用的情況下,繼續使用最高餘額不超過人民幣52,000萬元(包含本數)的部分暫時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    

    三、本次使用閒置募集資金購買的保本型理財產品進行現金管理的情況    

    (一)投資目的    

    為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暫時閒置募集資金,在確保不影響募集資金項目建設和使用、募集資金安全的情況下,增加公司的收益,為公司及股東獲取更多回報。    

    (二)投資產品品種    

    公司將按照相關規定嚴格控制風險,擬使用暫時閒置募集資金購買安全性高、流動性好、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金融機構銷售的有保本約定的投資產品(包括但    

    不限於保本型理財產品、結構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額存單等)。投    

    資產品不用於質押,不用於以證券投資為目的的投資行為。    

    (三)投資額度及期限    

    公司擬使用最高不超過人民幣52,000萬元(包含本數)的暫時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12個月有效。    

    上述額度在決議有效期內,資金可以滾動使用,並於到期後歸還至募集資金專項帳戶。公司使用部分暫時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將嚴格遵守上海證券交易所關於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的相關規定。    

    (四)授權    

    在上述額度、期限範圍內,公司授權董事長行使該項決策並籤署相關法律文件,具體事項由公司財務部負責組織實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將按照《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2019年4月修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年修訂)》、《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規則適用指引第1號——規範運作》等相關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要求,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公司產品專用結算帳戶不得存放非募集資金或用作其他用途,開立或註銷產品專用結算帳戶的,公司應當及時報上海證券交易所備案並公告。    

    (六)現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暫時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所獲得的收益將優先用於補足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投資金額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經營所需的流動資金,並嚴格按照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及上海證券交易所關於募集資金監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資金,現金管理到期後將歸還至募集資金專戶。    

    四、對公司日常經營的影響    

    公司本次計劃使用部分暫時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是在確保公司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所需資金和保證募集資金安全的前提下實施的,不會影響公司日常資金正常周轉需要和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運轉,也不會影響公司主營業務的正常發展。與此同時,對部分暫時閒置的募集資金適時進行現金管理,能獲得一定的投資收益,為公司和股東謀取更多的投資回報。    

    五、現金管理的風險及其控制措施    

    (一)投資風險    

    儘管公司擬投資安全性高、流動性好、發行主體提供保本承諾、單項產品期限最長不超過12個月的產品,但並不排除該項投資收益受到市場波動的影響,存在一定的系統性風險。    

    (二)風險控制措施    

    1、公司將嚴格按照《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2019年4月修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年修訂)》、《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規則適用指引第1號——規範運作》以及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現金管理業務。    

    2、公司將按照決策、執行、監督職能相分離的原則建立健全現金管理的審批和執行程序,有效開展和規範運行現金管理的投資產品購買事宜,確保資金安全。    

    3、公司將嚴格遵守審慎投資原則篩選投資對象,主要選擇信譽好、規模大、有能力保障資金安全的發行主體所發行的產品。    

    4、公司財務部相關人員將及時分析和跟蹤投資產品的投向、項目進展情況,如評估發現存在可能影響公司資金安全的風險因素,將及時採取相應保全措施,控制理財風險。    

    5、公司監事會、獨立董事、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有權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與檢查,必要時可以聘請專業機構進行審計。公司內部審計機構負責對產品進行全面檢查,並根據謹慎性原則,合理地預計各項投資可能的風險與收益,向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定期報告。    

    六、相關審議程序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暫時閒置募集資金購買理財產品的事項,已經公司第一屆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第一屆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公司全體獨立董事已對該事項發表了明確同意意見。該事項無需提交當虹科技股東大會審議。    

    七、保薦機構核查意見    

    經核查,中信證券認為:    

    當虹科技使用部分暫時閒置募集資金購買理財產品事項已經當虹科技第一屆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和第一屆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當虹科技全體獨立董事發表了明確同意意見。該事項符合《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2 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和《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科創板上市公司持續監管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進行,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況。    

    因此,保薦機構同意當虹科技本次使用部分暫時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事項。    

    (以下無正文)(本頁無正文,為《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杭州當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暫時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核查意見》之籤章頁)    

    保薦代表人:    

    肖雲都 毛宗玄    

    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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