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零點35分左右,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事故處理大隊民警接到110指揮中心指令稱,在主城區建設西路與昭明大道交叉口,一輛共享汽車與一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後,駕駛人棄車逃離了現場。
接警後,民警立即趕赴現場。據事故一方當事人王某稱,他駕車途經此路段時,一輛共享汽車撞到路邊護欄失控後,又撞上了他所駕駛的車輛。還未等他反應過來,肇事車輛駕駛員及同伴就匆匆棄車逃逸。
民警立即聯繫共享汽車管理公司尋找線索,對方反饋稱,該車案發前在長江南路溼地公園停靠點處被人私自開走,沒有查詢到相關租賃信息。
肇事嫌疑人身份信息不明確,無法查到肇事嫌疑人的去向,於是民警改變偵查思路,在肇事汽車事發前的停靠點尋找肇事嫌疑人的行蹤。
據了解,當天發生事故的晚上有一輛計程車,在這個地方有短暫的停留,懷疑可能是偷開車輛犯罪嫌疑人,通過對計程車的排查,確實是有兩個年輕人。根據這一線索,民警很快就鎖定了肇事嫌疑人為未成年人唐某。3月17日上午,年僅15歲的唐某在其父親的陪同下投案自首。
唐某交代,當天通過用外力拉車門的手段,打開這個車,然後打開車子啟動。
交警依法對涉嫌無證駕駛、肇事逃逸的唐某處以兩千元,並賠償對方的損失三千元的處罰;池州市公安局站前區派出所對唐某強行破壞共享汽車 偷開他人機動車的行為處以行政拘留十日罰款五百元,考慮到唐某未滿十六周歲拘留不執行。
來源:看看新聞Knews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