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汪涵在2016-2018年代言的理財平臺「愛錢進」翻車,37萬人被騙230億元,眾多受害者聚集在一起,想通過相關的途徑維權。其實明星代言產品翻車的事情很多,黃渤、張凱麗等人都曾經入過坑。
2020年7月2號,汪涵也正式發布了聲明,表示會想辦法共同度過這次的問題。實際上,明星代言產品翻車,不止他一個。
1. 黃渤代言交易平臺,卻被曝出魚目混珠
有一段時間,相信大家在電視上,或者各種APP上面,都看過黃渤代言的二手車交易平臺--人人車。這個公司在宣傳的時候,號稱這些二手的汽車都經過249項的檢查,叫大家放心。結果,卻被人曝出,將發生重大事故的車輛,偽裝成無事故車,出售給其它人。
2. 趙麗穎代言保健品,公司涉嫌虛假宣傳
有一款保健品顏如玉,在宣傳自己的時候,也花費了大力氣。不僅如此,他們還請了趙麗穎來代言。
現在,顏如玉的最高級別代理商,已經被當地的監管部門處罰了較大的金額,理由是涉嫌虛假宣傳。最重要的就是,顏如玉的代理公司金華梨大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天眼上面已經顯示經驗狀態是註銷。
3. 張凱麗代言跑步鞋,品質根本不過關
張凱麗曾經代言過一款鞋子--足力健,它號稱走路都不會打滑。但事實上,有一位64歲的老人,因為穿足力健打滑,不慎摔倒,造成右腿骨折。最後,這個足力健的廣告,也就被判定為虛假的宣傳。
看完上面的例子,我們就可以知道,明星代言的產品,其實不一定可信。對於公司和明星來說,反而是雙贏的例子,明星的知名度和人氣,可以迅速打開知名度,讓更多的人了解到這個產品。
而且,明星的咖位越大,代言的產品,就會越有信任感。而公司也願意花費大價錢,去請這樣一個活招牌,來推廣自己。
明星的背後,往往有一個團隊幫忙出謀劃策。面對高額的代言費,又有多少人,可以抵抗住誘惑呢。他們肯定也有做評估,才決定接不接這個代言。對於他們來講,這更像是一份工作。
所以,明星代言的產品出事後,在法律上面的界限,又是比較麻煩和複雜的。但消費者損失的錢財,卻是實打實的。而明星因此產生的負面影響,與損失的力度還是不成正比。
明星和代言產品之間,還是缺少強有力的關聯關係。如果明星代言的成本增加了,他們會不會在選擇的時候,更加謹慎一些呢?
現在,我們講回汪涵的愛錢進事件。其實,P2P模式在前幾年,收益是非常可觀的。也有不少的人,通過這個途徑賺錢。但這種類型的公司,在撈完油水後,都會選擇跑路,只是誰堅持的時間長而已。很不幸,這一批的受害人,正趕上了這個時候。
但汪涵代言「愛錢進」的時間,早已經過去,在2018年底合同就到期了。所以,他雖然有責任,但究竟有幾分,還不好說。我們可以從兩方面來分析。
第一,汪涵本人在代言期間,是否涉嫌虛假宣傳。倘若他參與了,就需要承擔民事責任,還會被判刑。具體的規定,可參考《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廣告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條的規定。
第二,汪涵是否了解愛錢進,並使用過它,它是否屬於虛假廣告的一類,並誤導了消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