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30日,浙江省慈谿市附海鎮政府經濟發展辦公室、農業農村工作辦公室原工作人員岑佰恩因受賄罪被判刑。2016-2018年,岑佰恩利用手中權力,導演了一場「養豬還得送錢」的鬧劇。這場鬧劇的被終結,則是從一封舉報信開始的。
2018年9月,慈谿市附海鎮監察辦接到市紀委監委轉辦的實名舉報:
「鎮裡的獸醫岑佰恩沒給我生豬檢驗檢疫合格證,理由是沒有拿到好處費……」
2018年10月,附海鎮監察辦向舉報人回覆:
「關於你反映岑佰恩相關問題的舉報已收悉,目前我們正在對相關問題進行核實,問題一旦查實,將嚴格依規依紀依法處理。」
調 查 細 節
調查組:「養豬為什麼要送錢?」
舉報人:「岑佰恩說,是幫忙操作智慧養殖系統的錢。」
調查組:「政府建的作業系統都是免費使用,怎麼會收費?」
慈谿市農業局:「智慧牧業系統為每個養殖戶設置了帳號、密碼,不存在收費,操作簡單便捷。」
調查組:「既然這麼方便,養殖戶為什麼不自行操作?」
舉報人:「我們向岑佰恩要智慧牧業系統的帳號和密碼,他不給我們。」
養殖戶A:「岑佰恩手握所有養殖戶的系統帳號和密碼,不但沒有將其發放到位,還謊稱系統操作複雜,藉機向養殖戶收取不正當錢財。」
養殖戶B:「我在其他地方養豬的時候,這個系統都是鎮裡的畜牧管理員免費幫養殖戶弄的,不收錢。我對岑佰恩的謊言一清二楚,卻不敢拆穿他。因為生怕得罪了他,拿不到檢疫證明。」
養殖戶C:「最初我也不想給,但後來實在沒辦法,眼看豬都要賣了,他卻找各種理由不給我開檢疫票。」
養殖戶D:「2016年8000元,2017年10000元,2018年上漲到12000元……『開票錢』連年上漲,給晚了,岑佰恩還會不高興。」
養殖戶E:「反正這邊養豬的,基本上都交過這種好處費給岑佰恩。」
養殖戶F:「千裡迢迢從四川、安徽跑到慈谿來養豬,辦養豬場的錢都是借的,卻要咬著牙向岑佰恩交好處費,換取『檢驗檢疫合格證』。」
……
調查組:「養殖戶為什麼要給你送錢?」
岑佰恩:「主要是為了跟我搞好關係,因為我管理著全鎮畜牧養殖的防疫、檢疫工作,他們希望我檢疫票能開得快點、方便點。」
調查組:「收錢後,你為養殖戶提供了什麼便利?」
岑佰恩:「到養殖戶的地方幫他們錄入動物信息,比如數量、產地、防疫信息及技術指導,其實我們作為鎮幹部是應該給他們提供這些服務的。」
調查組:「操作智慧牧業系統工作量大嗎?」
岑佰恩:「工作量是很小的,這只是我收鈔票的一個由頭或藉口。」
調查組:「收取鈔票後,養殖戶能得到你的哪些『關照』?」
岑佰恩:「有的養殖戶養殖場沒有營業執照,按規矩不能開具生豬檢疫票,他們找到我之後,我幫他們掛在了其他人名下。」
經查,2016-2018年,慈谿市附海鎮政府經濟發展辦公室、農業農村工作辦公室原工作人員岑佰恩,利用從事全鎮畜牧、獸醫、動物防疫、檢疫等職務便利,先後非法收受養殖戶送予的財物共計人民幣78000元。
2019年8月,岑佰恩因涉嫌受賄罪被查,用人單位與其解除勞動合同關係。2019年9月30日,岑佰恩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判刑八個月,緩刑一年四個月,並處罰金16萬元。
2019年10月以來,附海鎮黨委以案為鑑,立行立改、舉一反三。一方面,加強內部整頓,召開幹部大會通報案件、組織養殖戶參加智慧牧業系統操作培訓、排查農業領域審批環節廉政風險,建立檢疫證明臺帳每月抽查機制,推動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另一方面,強化外部監督,邀請老幹部、老黨員和新時代鄉賢等作為「監督外援」,對審批服務、惠農補助落實等進行「嵌入式」監督,推動基層監督「探頭」覆蓋更廣、精度更高。
「我對信訪辦理結果很滿意,心裡的大石頭落地了,現在在這裡養豬也踏實了。」2020年1月,慈谿市附海鎮紀委向舉報人作電話回訪,舉報人說。
紀 法 小 課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條規定:「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是受賄罪。國家工作人員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有的,以受賄論處。」
養殖戶的生豬要出欄上市,不給「辛苦費」的,不給辦拖著辦;給了「辛苦費」的,違規也能辦。把服務群眾的義務當作管理群眾的特權,藉機以權謀私,其行為嚴重影響黨和政府的形象,損害黨群幹群關係。岑佰恩收受的錢叫「辛苦費」也好,「手續費」也罷,皆屬 「非法收受他人財物」。
岑佰恩的被查處是警醒也是教育。廣大基層幹部必須引以為戒,切實做到清清白白做人、乾乾淨淨做事。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 作者 韓亞棟
流程編輯:TF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