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一條名為《回鄉不能上桌吃飯 城裡媳婦掀桌子》的新聞刷爆網絡,新聞中描述稱:「第一次回農村丈夫家過年的媳婦,獨自辛苦做了一桌子十幾盤菜,到吃飯時卻被公婆攆下桌,被叫去廚房吃飯,老公也在一旁附和。隨後,媳婦怒掀桌。」
這樣的事情,自然又勾起了很多人的情緒,「城鄉差別」、「農村陋習」,讓大家著實又氣憤了一番。
多數網友圍繞新聞中「公婆不讓媳婦上桌吃飯」的細節展開討論,以支持「媳婦」的做法、批判「不讓上桌」的公婆和丈夫為主,但極少有網友對事件本身的真實性提出質疑。
北青報記者搜索新聞中提到的網帖名稱「霸氣媳婦回農村:光幹活不讓上桌掀了自己做的一桌子菜」,發現這篇網貼最早見於一個微信公眾號上,發布時間為2月18日,並標註「原創」。
以下為原帖內容
順利到家,公婆也很滿意,年前家裡來了不少的客人,婆婆還是沒有主動做飯的意思,老公說婆婆想看我能不能做一桌子飯菜,正中下懷,終於有了用武之地,迅猛,洗、切、剁、炒、炸,這就開工了。(婆婆連個下手都不打,不怎麼爽)。 順利手工,端菜上桌,咋沒人過來幫忙端呢?行了,自力更生吧,十幾盤才我一盤盤端上去,擺放好。菜還沒上完,那邊已經開吃了(竟然不等我,在我家裡面我媽媽做好飯沒有上坐之前客人是絕對不許動筷子的,這是最基本的尊重,好歹也是第一次來家裡,不爽升級)。遠方親戚帶的一個5歲的男孩子,還是其他親戚7歲的男孩子也在上面吃飯,我看見還有個位置,就一屁股做上去,拿起筷子準備嘗嘗我的手藝,然後開始接受大家的誇獎「好手藝」「這媳婦還會做飯,而且做得這麼好,太難得了」,有了這些誇獎,也算對得起我這一個月來的勤學苦練不是。 正在沾沾自喜等待誇獎的時候,只見偉大的公公不屑的撇了我一眼,輕輕說了句:「哪有女人上桌子吃飯的,還不出去?」 啥?我耳朵出問題了嗎?不是說我吧。 我瞪大了眼睛,不解的望著這位一家之主「你怎麼還不去廚房吃!」 沒錯,就是說我,我確認。我整個人就不好了...... 在婆家不等我吃飯就算了,還NM不許我上桌子吃飯,並且還讓我去廚房吃,我是第一次來好不?我拿著碗筷在那沒說話,瞅了老公一眼。 婆婆也趕我出去,老公也跟著附和了句:「出去吃飯吧」 對不起,我實在抑制不住了,在我看來,這簡直就是不能理解的事情,我不是人嗎?為啥要我出去吃飯?我們家那隻哈士奇都能上桌,成了你們家媳婦我吃飯都要躲著了? 那個火,咚一下就起來了,無法抑制。不讓我在這吃飯不是?行,這飯是我做的,不吃誰也別吃,大家一塊去廚房吃去吧。 哐啷,我一把就把桌子給掀了「那我們都一起去廚房去吃吧」 在這篇帖子中,描述了「城裡媳婦怒掀桌」的整個過程。但文中沒有給出具體時間和地點,僅表示是「第一次回丈夫家」、「一個月前」,自己「開始研究做菜」,並介紹稱自己是「城裡媳婦」,丈夫為「農村小夥」。
除了時間、地點表述不詳,文中還配發了多張「城裡媳婦」拍攝的農村家裡的照片,描述稱「要是從來沒到農村去過的城裡媳婦第一次到農村,估計有些場景是一輩子難忘的,那個落差的確不小。」
比如這髒亂的豬圈
但是為啥還打著網易博客的水印?
再說這張吧,看起來像旱廁
也是大大的水印打在圖中間
若是「城裡媳婦」自己拍的圖,為何兩張圖片水印還不一樣?
此外,文中描述稱,「媳婦」掀桌後也拍攝了一張現場照片,照片顯示一張黑色長桌一角坍塌,桌上六七個碗盤散落在地上。
北青菌數學不太好,不過這麼數著,被掀在地上的也不像「媳婦」描述的「做了十幾盤菜」。
隨後,記者將這張圖片放入識圖網頁檢索發現,這張圖片最早見於2012年的一篇博客上,博主在圖片下註明稱:「拆遷公司所作所為之一:將業主的飯桌掀翻在地。」
此外,北青報記者聯繫了這篇網帖首發的公眾號,詢問對方帖中內容是否真實,能否提供事件中當事人的聯繫方式。對方回復稱,帖中內容為該公眾號「原創」,但「當事人不太願意接受採訪。」 多知道點兒 與這篇帖子類似,春節期間的熱門話題,「上海女孩去江西男友家忍受不了年夜飯,於是分手並連夜返回上海」。 2月12日,澎湃新聞記者發文表示網帖中內容「多處存疑」:「除上海、江西之外,再無任何具體的地點、單位與姓名」、「多名網友指出發帖帳號或為『馬甲』」,且從網帖中上傳的圖片像素辨識發現,「應是視頻截圖或其他途徑盜來的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