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 王飛
華東鋼貿市場爆雷已近月餘,上海鋼聯旗下的鋼銀電商也因此備受市場關注。市場關心的是,這次爆雷對上海鋼聯到底有多大的衝擊?據知悉內情的人士介紹,這次爆雷對鋼銀電商造成的損失預計超過5000萬元。上海鋼聯在半年報中披露,公司起訴了8家上遊供應商,涉及金額達6501.02萬元。
因為7月鋼材價格的大幅變化,導致華東鋼貿市場進行「期現套」操作的公司出現虧本以致「跑路」現象。這一事件直接波及上海鋼聯旗下從事鋼材電子商務的公司鋼銀電商。有鋼貿商在內部文件中稱,華東鋼貿市場爆雷事件,令其損失超億元。
鋼銀電商是上海鋼聯核心子公司,因此有投資者在深交所互動易平臺提問:以上爆雷事件是否會讓公司虧損超億元?上海鋼聯答覆稱,「公司在處理過程中可能存在一部分經濟損失,根據目前情況判斷,該損失不會對公司的經營業績以及持續經營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截至目前,上海鋼聯還未給出爆雷事件帶來的具體損失情況。據《紅周刊》記者向江蘇某鋼貿商了解,此次華東鋼貿市場爆雷事件預計會使鋼銀電商至少損失5000萬元左右。
上海能升等鋼貿商「跑路」
上海鋼聯「受創」
在7月份,鋼材價格出現了較大波動。上海鋼聯旗下Mysteel網(「我的鋼鐵」網)數據顯示,沙鋼生產的螺紋鋼(Ф12-14HRB400)在7月1日9點的價格為3700元/噸,之後一路上行截至目前約為3870元/噸。同樣,期貨市場的螺紋鋼在7月初以來持續大漲。
不過,鋼材價格的上漲讓「期現套利」交易風險上升。期現套利本指某種期貨合約,即當期貨市場與現貨市場在價格上出現差距(基差=現貨價格-期貨價格),通過低買高賣實現獲利。通常情況下,基差為負值。據某公司內部文件,一些中小鋼貿商通過上海鋼銀平臺賣出遠期熱軋和螺紋期貨,收取客戶保證金後再去期貨盤面做空,但因期貨價格大漲而「跑路」。
《紅周刊》記者向江蘇某鋼貿商求證此事,對方指出,目前「跑路」的期現套公司有上海能升、上海程瑾、江蘇拓志和上海彤諾四家。其中上海能升在7月中旬率先爆雷,其他三家分別是在7月27日、8月3日和8月10日左右爆雷。
這四家爆雷公司均與鋼銀電商有合作。據該人士統計,鋼銀電商擬在上海能升和上海彤諾採購的貨物分別約1000噸和2000噸左右,上海程瑾則比較少(鋼銀電商提前去催過貨)。江蘇拓志則是通過中間代理商與鋼銀電商交易,據其估計,交易規模可能在1萬噸左右。「市場猜測可能涉及3萬噸、5萬噸甚至8萬噸的交易規模。但不管怎樣,目前江蘇拓志可能是華東最大的一個『雷』了。」
作為平臺商,鋼銀電商之所以陷入其中,以上人士認為,主因就是鋼銀電商的交易模式,鋼銀電商是先收取採購商的貨款,然後打給上海能升等供應商,本質上是鋼銀電商自己在做生意。「並且,鋼銀電商這種交易方式屬於遠期現貨交易,不同於期貨電子盤,是有實際貨物交付的。除非鋼銀電商宣布自己破產或者『跑路』,否則鋼銀電商只有全額賠付採購商的貨款或者等價貨物。那麼,在這種情形下,若江蘇拓志涉及的貨物規模按照1萬噸的下限計算,鋼銀電商損失的金額約為5000萬左右。」
此外,上海鋼聯在2020年半年度報告的「其他資產負債表日後事項說明」中指出,「2020年6月下旬至7月底,公司陸續與上遊供應商蘇州寶日塑膠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前海花萬裡供應鏈管理服務有限公司、張家港古弘商貿有限公司、南通華鐵金屬材料有限公司、張家港萊昂德商貿有限公司、上海門真實業有限公司、杭州東控物資有限公司、張家港市濱宜貿易有限公司分別籤署《電子交易合同》,由公司向上述上遊供應商採購鋼材。公司按照《電子交易合同》約定向上述上遊供應商支付全額貨款,但上述上遊供應商未能按照合同約定向公司交付貨物,因此公司已分別於2020年8月7日、8月11日向上海市寶山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上述供應商按照合同約定交付貨物或退還貨款,相關案件已立案,目前尚未開庭審理。」具體明細顯示,上海鋼聯與以上8家上遊供應商的訴訟,涉及總金額達6501.02萬元,期後涉及金額達5964.50萬元。
上海鋼聯披露的訴訟案期後涉及金額高於以上鋼貿商預計數字,按照5964.50萬元計算,華東鋼貿商爆雷事件造成的損失佔到鋼銀電商今年上半年1.26億元淨利潤的47%,佔上海鋼聯上半年歸母淨利的61.2%。目前,上海鋼聯持有鋼銀電商41.94%的股份。
與此同時,《紅周刊》記者注意到,鋼銀電商正在提升原定的借款額度。據鋼銀電商公告顯示,公司在今年3月30日定下了向置晉貿易、公司控股股東及其下屬公司鋼聯資訊等的借款計劃,借款規模分別為不超過3000萬元和5億元。鋼銀電商8月29日發布的公告顯示,這兩者的借款規模分別被調整至不超過1億元和6億元,合計提升約1.7億元。
「跑路」鋼貿商成立時間普遍較短
鋼銀電商風控體系存有瑕疵
針對華東鋼貿商爆雷事件,有多位投資者在深交所互動易平臺向上海鋼聯提問。網名「irm6622011」的投資者問及「公司在拓志事件中,在能升、程謹這些公司中涉及多少噸鋼材?是否還涉及其他的爆雷事件?」上海鋼聯回復稱,「公司子公司鋼銀電商與相關單位的業務往來嚴格按照相應的風控體系執行,為維護平臺客戶權益以及廣大股東利益,若有重大風險事件發生,公司定會積極採取有效措施,包括但不限於提起訴訟等。目前,公司有個別商家存在交貨風險,公司正在積極化解,妥善解決。公司在處理過程中可能存在一部分經濟損失,根據目前情況判斷,該損失不會對公司的經營業績以及持續經營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按照上海鋼聯的回覆,鋼銀電商有良好的風控體系,但在線交易的鋼貿商跑路事件卻印證了這套風控體系存在瑕疵。
鋼銀電商在半年報的風險提示中表示,「公司開展的供應鏈服務業務,若出現客戶違約,公司需要承擔鋼材處置或應收帳款壞帳風險。」同時其也提出了應對策略:「對於公司開展的供應鏈服務業務,鋼銀電商制定了嚴格的客戶選擇標準、信用評估及服務過程管理體系。」
針對供應鏈服務,鋼銀電商在回復全國股轉公司關於其在精選層掛牌申請問詢意見中表示,「鋼銀電商供應鏈服務業務本質上屬於貿易業務,盈利模式系基於上遊採購及下遊銷售的價差。」
以「訂單融」為例,據其介紹,「訂單融」具體交易流程包括鋼銀電商與客戶籤訂物資採購申請協議及確認書並向客戶預收部分貨款(通常為貨款總額的20%);鋼銀電商與供應商籤訂採購合同並全額付款後,貨物發至鋼銀電商合作倉庫並籤收確認;客戶可分期向鋼銀電商付款提貨。因為其在中間承擔了「中介」和「全額付款方」的角色,那麼供應商的質量對其壞帳率就會產生直接影響。
記者以供應商身份向鋼銀電商平臺的客服了解到,供應商若想與鋼銀電商合作,需要註冊資本在500萬以上,以及有鋼廠的代理商證明,同時在交易時繳納3元~5元/噸的服務費。
按照以上標準,只要鋼貿商滿足註冊資本額度和鋼廠證明兩項要求,就可以成為鋼銀電商的供應商。這給一些不合資質的鋼貿商留下了「迂迴」的餘地,接受《紅周刊》記者採訪的上海某鋼貿商就此表示,「上述『跑路』的公司本身就不是正規的貿易商,有的公司是在去年才進入鋼貿市場的。」而天眼查APP顯示,江蘇拓志就是去年9月24日成立的公司。
另外,華東鋼貿圈更像一個「熟人圈」,上述鋼貿商向記者表示,「因為華東鋼貿市場是一個很小的圈子,爆雷就會引起『多米諾骨牌效應』。市場就會很謹慎,大家都會去催貨。上海能升是個導火索,直接導致上海程瑾、江蘇拓志和上海彤諾被迫『跑路』。」
而據鋼銀電商財報顯示,公司的主營業務收入主要集中在華東地區,並且佔比在逐年上升,已由2017年的64.32%上升至2019年的65.31%(見附表)。因此,此次操作期現套的公司「跑路」,帶給鋼銀電商的不僅僅是壞帳增加風險,也有可能讓其面臨「信用危機」。鋼銀電商在今年半年報中提到,鋼鐵交易具有資金規模大、價格時效性高等特點,買賣雙方對信息的真實性有很高的要求,若鋼廠或貿易商在鋼銀電商平臺發布不準確的信息,將會影響鋼銀電商平臺用戶對平臺的信賴。
在華東鋼貿商爆雷事件出現後,鋼銀電商涉及的訴訟事件也在攀升。據Wind數據統計,近一年以來,鋼銀電商累計涉及開庭公告41份,其中僅7月以來就有13份,獲得裁判文書26份。具體涉及金額方面,據鋼銀電商母公司上海鋼聯統計,在去年8月至今年8月期間,上海鋼聯及其子公司鋼銀電商等累計訴訟、仲裁事項涉案金額合計為1.3億元。其中,上海鋼聯及鋼銀電商等作為被起訴方涉及的訴訟、仲裁事項合計涉案金額為386.89萬元。
鋼銀電商營收增速連續五年下滑
在以上不利事件頻出之際,鋼銀電商新近發布的半年報顯示,其是上半年新三板公司中的「營收王」,其237.99億元的營收約是排在第二位的永安期貨的兩倍。不過,從同比增長來看,其上半年營收同比下滑高達52.13%。
記者還注意到,在這之前的連續五個年度報告期,公司的營業收入增速也均出現了下滑。據鋼銀電商公告顯示,2014年,公司實現營業收入73.68億元,同比增長438.55%。到了2015年,公司實現營業收入211.97億元,增速降至187.69%。在2015年年底新三板上市之後,公司2016年~2019年的營業收入增速更是連續下降至27.60%。另據Wind數據統計,在2019年,鋼銀電商的營業收入增速還高於其所屬行業的平均水平,而到了今年上半年,其營收增速開始低於行業增速(見圖1)。
不僅如此,在上市之後,鋼銀電商的淨利潤增長率、淨資產增長率、總資產增長率等指標也出現了相似的情形。其中,截至目前,鋼銀電商僅有淨利潤增長率這一指標是略高於行業均值的(見圖2)。
當然,鋼銀電商營收的下滑和使用新會計準則以及疫情有一定關係。根據鋼銀電商財報顯示,今年1月1日,公司開始執行修訂後的《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這導致了公司營業收入的大幅減少。另外,從所處行業發展來看,今年上半年鋼貿市場受到了新冠肺炎疫情的不利影響,鋼材產品內需疲軟。
但此次華東鋼貿圈爆雷事件,預計對薄利化的鋼銀電商以及上海鋼聯的全年業績都將產生不利影響。
(本文發表於9月5日《紅周刊》)
(文中提及個股僅為舉例分析,不做買賣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