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內多地景區陸續推出了「天空之鏡」項目,湖南臨武縣滴水源景區在宣傳照片中美輪美奐的「天空之鏡」,在現實中卻因為面積小,鏡面上布滿腳印,存在「買家秀」和「賣家秀」區別上了網絡熱搜。5月28日,記者發現,仍有策劃公司在推廣銷售「天空之鏡」項目,並用被盜用的圖片進行宣傳(據5月29日《北京青年報》)。
能夠在旅遊景區的「天空之鏡」上留下一張倩影,藍天白雲既在天上又在腳下,人如其中仿若仙境,這對於很多愛「打卡」的年輕遊客,誘惑力實在是太大,尤其是當看到美輪美奐的「天空之鏡」宣傳廣告時,能夠拒絕的衝動幾乎為零。然卻不曾想到,被某些景區吹噓的「人間仙境」,去了之後才發現竟然就是在地上擺上一片「小鏡子」,不但環境很差,根本無法拍照,就連用來做廣告的照片,也是從網上「抄襲」而來。
景區希望吸引更多遊客前來遊覽消費的心情可以理解,開發「天空之鏡」項目讓遊客有良好的旅遊體驗更是無可厚非,但嚴重的「貨不對板」,甚至故意用虛假誇大的宣傳把遊客「騙」到景區的做法,就非常令人所不齒了。儘管按照項目的策劃者說,因為需要先推廣後搭建安裝,沒辦法先用實景照片。但預期的「效果圖」與實際情況總不至於是天壤之別吧。
景區一窩蜂爭上「天空之鏡」項目,看到其他景區的「天空之鏡」引來遊客趨之若鶩,便不切實際的盲目從眾效仿,說到底,既是缺乏創新思維,更是經營上了的一種浮躁心態,他勢必會折損景區對遊客原本所具有的吸引力,不但會大大降低人們外出旅遊的消費熱情,更是「鼠目寸光」的短視行為。特別是在軟硬體設施還根本不能滿足遊客需求時,居然還採取盜用圖片乃至虛假誇大宣傳的所謂「營銷策略」,對遊客進行欺詐消費,不僅是在做「一錘子」買賣,更涉嫌違法。對於這樣的「天空之鏡」,政府監管更需要「明鏡高懸」。
記得很長一段時間來,因為「新鮮又刺激」,玻璃棧道成了「網紅」,很多景區甚至是城市公園,紛紛上馬「玻璃棧道」,一些根本不具備建設條件的景區,甚至拆掉木質橋面裝幾塊玻璃也就對外宣稱是「玻璃棧道」。而隨著遊客對「玻璃橋」的興趣降溫,「天空之鏡」又成了不少景區爭相上馬的「網紅」項目。景區可以「與時俱進」,旅遊項目更可以創造消費熱點,但能吸引遊客瀏覽消費的既不止於「玻璃棧道」,更不局限於「天空之鏡」,景區能夠保持「眾人皆醉我獨醒」,不斷創新思維因地制宜開發出屬於自己獨具特色的旅遊項目,顯然才是長足發展的根本。
疫情消退,旅遊升溫,景區希望抓住旅遊消費熱點,爭上「天空之鏡」吸引消費的心情可以理解,但無論怎樣吸引遊客,都不可丟掉「誠實守信」這個根本,「天空之鏡」何嘗又不是折射景區經營理念的一面「鏡子」,用虛假誇大手段將遊客「騙」上貨不對板的「天空之鏡」,最終換來的註定是遊客「用腳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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