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知乎看到了這段話:我是個女生,我寧願不要100次的感動,也要等待那個讓自己心動的人。
那個人感動了我,而我卻不喜歡他,那對他來說是種殘忍,對我來說這也是種煎熬。但倘若讓我心動的人不喜歡我,我也不會苦苦哀求,求來的感情不會長久,與其做一個短暫的夢,不如靜靜地等待下一段風景。
也曾有人在傾盆大雨那天為你送傘,在聖誕樹下陪你許願,在你難受時扮鬼臉逗你開心。但感動就像雨過天晴後的彩虹,讓你眼前一亮又悄然消失。如果對方是你沒感覺的人,有時還會感到負擔,無故地接受他的好,感到抱歉卻又無能為力。
感動也像兒時玩的水泡泡遊戲,每次吹出一個更大的泡泡,你都歡呼雀躍開心不已,可泡泡終究只能停留在空氣中幾秒。
有人說「感動就是他做對我好的事打動了我,但他對於我來說只是拒絕不了的熱情和無法回應的深情。我的心裡裝著的只有讓我心動的人,無論他對我好不好,但他就是我想要愛的人。」也有人說:「感動無法轉變成愛,我只會對他的好滿懷感激,卻不想跟他談情說愛。如果因為感動在一起了,那也不會走得很遠。」
我在心裡問了問自己:如果是你,你會選哪個。我想,我也會選讓我心動的人。
因為感動只是一種情愫,需要對方做很多溫暖貼心的事才會感受得到,但跟讓你心動的人在一起,即使他什麼都不做你都會覺得今天是美好的,身體自發產生荷爾蒙告訴你,你應該向他靠近。
心動就像是掉入一個沒有想到的深淵,過程刺激激動又讓你害怕,可當到了谷底,你看到那鬼斧神工的美景,居然會覺得這個意外是幸福的。
突然想到電視劇《最好的我們》裡,路星河想起高一時他學過的一首詩,叫做《長恨歌》,當時語文老師只給他們劃了幾句名句要求背誦,可是路星河卻硬著頭皮背了整首,因為他無意間掃到裡面有這樣一句話:
「遲遲鐘鼓初長夜,耿耿星河欲曙天。」當時路星河甚至以為他和餘淮也沒差什麼,耿耿餘淮,耿耿星河。可是到後來,他才明白。耿耿於懷,人盡皆知。而耿耿星河,只有他知道。
路星河的56次求婚,比不上餘淮的一句「耿耿我來晚了」。或許愛情就是這樣,即使再久伴的深情,也抵不過內心深處的喜歡。你沒辦法跟一個一開始就沒喜歡過的人在一起,就算他特別優秀特別溫暖,可是如果你將就著跟他在一起了,那你們的感情到底算感動、感激、還是愛?
也許,感動再多也不能充當心動吧。
所有的最好都不如剛剛好,烤的剛剛好的吐司麵包,熱的剛剛好的香蕉牛奶,和剛剛好遇見的他。當有一天你真正遇到了自己喜歡的人,請你一定不要矜持,也許錯過就不會再有了。所以有的時候,我們不妨大膽一些,去愛一個人,攀一座山,追一個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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