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價幾萬元、十幾萬元的皮包、手錶
只賣幾百元
你心動了嗎?
這樣的信息
相信不少市民都在微信朋友圈裡見過
甚至有人因為價格便宜還買過
注意!在朋友圈售賣假貨
當心要承擔大額賠償責任
甚至要擔刑責
最近
無錫警方打掉一個涉嫌
生產、銷售假冒偽劣產品的犯罪團夥
逮捕涉案人員13名
今年4月20日
無錫警方接到報警
對方稱在微信上購買了
一對假冒香奈兒品牌的耳釘
民警將耳釘送至專業機構鑑定
證實為假冒產品
經偵查
該微商經營的種類涉及
手錶、包包、飾品、衣服等
涵蓋LV、Gucci、Cartier、Dior全球50多種高端品牌
6月初
警方趕赴廣東東莞實施抓捕
在當地警方的配合下
涉嫌生產、銷售假冒偽劣產品的
潘某、李某等13人被一網打盡
現場查獲名牌箱包1600多個
名牌皮鞋400多雙
名牌腰帶800多條
嫌疑人潘某供述,從2020年3月開始,註冊了電子商務公司從事銷售奢侈品假貨,她是主要負責人。其他大部分員工都是親戚,負責客服和發貨,而員工李某負責從工廠進貨,成本價在幾十到一百之間。進貨後由員工拍照、美工再發到朋友圈裡,對外宣稱「原單正品」,包裝盒也和正品幾乎一模一樣,他們每個人手裡有若干微信群,顧客不僅有中國的顧客,還有來自各個國家的買家。
該犯罪團夥
以幾十到一百元的價格進貨後
再打著坐標海外的名義
賣高仿A貨
短短不到三個月時間
非法牟利200餘萬元
涉案價值千萬元
目前
13名嫌疑人
均已被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案件在進一步偵辦中
-新餘網警提醒-
賣假超五萬元可判三年徒刑
雖然「朋友圈」是個人空間,但侵犯智慧財產權可不看時間地點的哦,只要達到一定的涉案金額就會構成犯罪。
根據法律規定,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銷售金額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根據司法解釋,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在五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銷售金額在二十五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
在「朋友圈」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的確相對隱蔽,但該罪的構成並不要求公開,哪怕是通過更隱蔽的方式進行銷售或是只銷售給了一個人,只要達到規定的銷售金額,亦構成該罪。
來源:新餘網警巡查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