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我省2021年選拔優秀專科生轉本科學習(以下簡稱「專轉本」)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接收院校及計劃申報
1.2021年「專轉本」計劃在2020年基礎上適當增加,主要安排在普通本科高校和獨立學院。
2.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高校學生參軍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5〕3號)要求,今年我省繼續開展普通高職(專科)退役大學生士兵「專轉本」工作,計劃900個。
3.接收高校要將「專轉本」工作納入學校本科培養規模,根據「專轉本」生源情況、自身辦學條件和往年接收規模,合理地申報接收計劃。要按照本科專業與報考考生專科階段所學專業基本相同的要求,根據《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年)》和《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目錄(2015年)》,認真制訂「專轉本」專業計劃。「專轉本」招生專業原則上不超出《省教育廳關於公布省普通高校「專轉本」 選拔考試科目考試大綱的通知》(蘇教學函〔2020〕11 號)附件1中註明的本科招生專業。請接收高校於2020年12月15日前將《2021年「專轉本計劃申報表》(Excel電子文本和加蓋學校公章的紙質文本各1份)報送省教育廳高校學生處(電子郵箱jssjyt_xsc@163.com)。與2020年相比,擬調整接收規模和專業的高校要專門提交報告,並在申報計劃表中作明確備註。省教育廳對各校申報的計劃進行審核後下達。
4.接收高校應根據我廳下達的「專轉本」計劃,制定辦班簡章。簡章應明確招生人數、專業名稱、專業要求、辦班地點、學費標準、培養方式、學籍管理、畢業證書發放等內容。簡章應上網供考生查詢。
二、選拔對象及方法
1.選拔對象為列入國家普通高校招生計劃,經省招生部門按規定程序正式錄取的,在本省各類普通高校的專科三年級在籍學生(含普通高校對口單獨招生學生);經設區市招生部門按照規定程序正式錄取的,在本省各類學校的五年一貫制高職的五年級在籍學生;我省高職(專科)學生應徵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職學業後,經有關單位嚴格按照規定的標準和程序審核後可參加「專轉本」選拔考試。
2.針對上述三種選拔對象採取三種選拔方法:普通高職(專科)學生、退役大學生士兵「專轉本」實行全省統一考試選拔的辦法;五年一貫制高職的五年級在籍學生「專轉本」由接收院校組織考試,擇優錄取,實施方案另行印發;少數國家和省級示範性高職院校應屆畢業生由接收高校自主招生,實施方案另行印發。
3.做好高校自主招生工作。2021年,自主招生計劃為950個,安排在南京曉莊學院、蘇州科技大學、常熟理工學院、鹽城工學院、淮陰工學院、徐州工程學院等6所普通公辦院校,只面向國家和省級示範性高職院校應屆畢業生招生。自主招生工作在高職院校應屆畢業生報名、學校按規定的程序和條件推薦的基礎上,由接收院校採取專業理論考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法,擇優錄取,錄取工作須在普通高校「專轉本」統一考試學生報名前結束。自2022年起不再舉辦高校自主招生工作,自主招生計劃併入統一考試招生計劃。
三、報名、志願填報及考試
1.報名條件:
(1)思想品德較好,遵紀守法,身體健康;
(2)修完學校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達到畢業要求,能正常畢業。報名工作安排在2021年1月中上旬。
2.報名資格審查。普通高校申報「專轉本」的考生,由考生推薦高校根據報考條件、學籍管理的有關規定對其進行資格審核,並在學校官方網站公布。
3.志願設置。2021年「專轉本」錄取工作按照考生報考類別設置平行院校志願。考生可根據自己在專科階段所學專業情況,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年)》所劃分的十二個學科門類,在本學科門類中選擇相同或相近專業。每生最多可填報五所院校的五個專業。
4.考試。
文科(英語、日語類)、藝術類考試科目:大學語文(150分)、英語(日語)(150分)、計算機基礎(100分);
理工科類考試科目:高等數學(150分)、英語(150分)、計算機基礎(100分)。滿分均為400分。
英語類考生英語試卷不同於其他類考生。省控線按文科類、英語類、日語類、理工科類、藝術類分別劃定。
考試時間為2021年3月20日。
普通高校高職(專科)學生和我省普通高職(專科)退役士兵 「專轉本」的報名、考試、錄取工作均由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統一監督。我省退役士兵憑身份證、普通高職(專科)畢業證書和士兵退役證等材料在指定的地點報名。
四、轉入與培養
1.全省統一考試結束後,由省教育廳統一划出錄取資格線,有關本科院校根據公布的計劃和考生志願,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省教育考試院負責組織錄取和監督。對不符合接收高校對專科所學專業要求、專業基礎課不符合招生要求的考生,學校可以不予錄取。
2.省教育廳對錄取結果進行審核和註冊,並辦理相關學籍變更手續。
3.「專轉本」新生憑專科畢業證書和錄取通知書等材料到本科院校辦理入學手續,未取得專科畢業證書的「專轉本」學生,接收院校不得辦理入學手續。「專轉本」學生統一轉入本科三年級學習。
4.普通高校「專轉本」學生學費與接收院校同專業學生實行相同標準。
5.普通高校「專轉本」自主招生錄取工作由接收院校負責,在學校招生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本著德、智、體全面衡量的原則,制定錄取辦法。按考試累計總分從高到低順序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經省教育廳審核後,確定錄取名單,學校發放錄取通知書。
6.接收高校必須單獨為「專轉本」學生組建班級,不得插班學習。
7.接收院校要全面總結近年來「專轉本」工作,針對「專轉本」學生實際情況,確定培養目標和培養要求,認真修改和完善人才培養方案,確保人才培養質量。
五、學籍管理與就業
1.「專轉本」學生不得轉專業和轉學。
2.「專轉本」學生除國家和省有明確規定的,享受與轉入學校本科生同等待遇。「專轉本」學生畢業證書內容要按照國家規定填寫。
3 「專轉本」學生畢業時,按國家有關本科畢業生的就業政策執行。
(來源:江蘇教育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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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21年「專轉本」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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