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天,備受觀眾期待的《愛情公寓5》播出了!作為該系列的最終系,劇中的美嘉和子喬終於結束了十年愛情長跑,步入了婚姻殿堂。
歷經5季的成長,呂子喬再不是那個整天混跡酒吧專注撩妹的情場高手了,俗話說,浪子回頭金不換,劇中的子喬可謂一改前非,日漸成熟,長成一個男人該有的模樣了。而美嘉雖奉子成婚,也算是有了自己渴望的歸宿。
美嘉和子喬,兜兜轉轉十年,才選擇婚姻,可是對於當下速食社會,年輕人們似乎連戀愛也顯得急於求成,閃婚更是家常便飯了。
那麼究竟戀愛多久才適合結婚呢?
幾個月、三年、五年、又或者十年?
歷經愛情長跑最後還是走散了的大有人在,而那些閃婚卻又閃離的也比比皆是。婚姻和戀愛,浪漫與日常,真的是兩碼事。
有句話:離婚要快,結婚要慢,離婚是為了解脫,當然要快,而結婚,閃婚風險大、長跑輸不起,所以快不得,太慢也是不行,最好是剛剛好。
你們剛好足夠了解了彼此,又能保持激情不退,那麼走進牽手婚姻,便是水到渠成。
01 戀愛不宜太久,該扯證就扯證
曾經,沈騰因為和老婆結束了12年戀愛長跑,領證了,上了熱搜。沈騰和老婆扯證本應是喜慶的事情,卻不料被網友們戴上了「渣男」的帽子。
原來沈騰在扯證前,慘遭全民逼婚,是啊,都12年了,還不扯證嗎?然而在某真人秀節目中,沈騰面對老婆家人的逼婚,卻只是「躲躲躲」。在節目中好不容易向老婆求了婚,下了節目卻說是節目的需要,不僅如此,對於婚期的回應更是含含糊糊,甚至說,可以先生孩子,婚姻,慢慢來。
夠不夠「渣」,夠!
怪不得雖然扯了證,網友們卻仍不買帳,認為此舉並非真心,只是迫於輿論壓力,被逼婚的結果。
真的,戀愛越久,便越不想結婚。戀愛雖易,要結婚,卻沒有那麼簡單。
身邊一個朋友,與男友交往7年,就在所有人都以為他們會走到最後的時候,卻等來了他們分手的消息。
導火索很簡單,倆人相處時間太長,激情逐漸淡去,眼裡儘是對方的缺點,怕夜長夢多,怕最終走散,朋友便提議,也該讓兩家長輩見見面了,結婚,或許可以提上日程了。
那個新年,兩家長輩第一次見面,雖表面上和和氣氣,卻不料背地裡危機重重。見面後,朋友被父母數落了一通,大意是對方太傲氣,壓根看不起女方。
而男方父母則認為女孩還不夠優秀,男孩應當更慎重考慮。
照道理,父母可以給孩子的婚姻提出建議,卻不能替他們做決定,若換做幾年前,朋友和男友必會堅持到底,然而,經過了這麼多年的長跑,倆人其實也都有了倦意,於是稍稍碰到摩擦,便不願意去正視,更不願意為了解決去努力,倆人就這樣心照不宣得分手了,甚至兩家長輩矛盾反而替他們喊出了心聲:該分手了!
我想,戀愛太久反而不願結婚,無外乎是這些原因:
若雙方早已同居,那麼本質上已如夫妻一樣,失去了對婚姻的激情和嚮往,取而代之的是平淡的日常瑣事,久而久之,便會倦怠;
再者,戀愛時間太長,熱情會逐漸淡去,一旦倆人之間慢慢由愛情變成了親情,加上不擅經營,那麼走到一起的想法也就不那麼強烈了。
因為長期戀愛,給予雙方的承諾也可能就越多,對家庭生活需要承擔的責任也了解得更為清楚,自然而然就會對婚姻產生恐懼。
此時,不管是哪一方,若出現了一個重新讓自己燃起激情的人,那麼也就有了所謂的「相識十年抵不過見面三次」的故事。
所以,戀愛真的不宜太久。
02 閃婚要慎重,風險冒不起
那些一旦陷入愛情卻選擇立即結婚的情人們呢,閃婚的他們幸福了嗎?
閃婚又閃離的夫妻實在太多了。
張雨綺是娛樂圈自帶流量的女星,她也因為有錢、大膽而被網友們津津樂道。然而她的感情經歷卻是讓人吐槽不斷。
在網友們的印象中,張雨綺一直都在結婚與離婚中來回遊走,兩次都是閃婚,網友們更是瘋狂職責:都是閃婚,都沒有真正了解對方就結婚,對自己太不負責了。
2016年,張雨綺和袁巴相識,才認識十天,他們便在了一起,交往七十天後便結婚了。本以為倆人這麼閃婚一定是真愛了,是迫不及待要共度餘生了,可惜,日久見人心,結婚還不到一年,袁巴便暴露出了各種各樣的狀況。先是被傳負債纍纍是一個假富豪,之後,袁巴又和前女友扯上了關係,原來袁巴和前女友葛曉倩已有了一個孩子,倆人雖未扯證,卻早已辦了婚禮,也有了孩子,因為袁巴拖著沒有領證,導致孩子一直沒上戶口,而葛曉倩也被成了單親媽媽。
如此閃婚,哪能讓張雨綺看清袁巴的真面目呢?被騙也是在情理之中了。
閨蜜小佳就是這樣一個例子,第一次將男友帶回家時,便遭到了父母的反對。理由是,他們才交往不到兩個月便嚷嚷要結婚,而且這位男友在小佳家吃飯過程中,便是接了三個「媽媽」的電話,口氣一聽就是「媽寶男」。
閨蜜父母讓她再處處做決定也不遲,然而閨蜜是鐵了心要立刻馬上和男友扯證。父母架不住她的堅持,只好同意了。
果不其然,三個月後他們便又扯證了,離婚證。
原來婚後不到一周,男友的致命缺點一覽無遺:不僅不會做家務,連婚前的「甜嘴」也被惡言惡語取代了,一碰上什麼事,便馬上打電話讓他媽媽出主意、做決定。
特別是每天的晚餐,無論小佳怎麼辛苦去做,他都是一臉不屑:「怎麼不買我媽推薦的牛排呢,那個才好吃」,又或者:「不好吃不好吃,我得回我媽家去吃她做的菜」,這樣幾天下來,閨蜜只能自認看錯了人。
更有一次,閨蜜和老公去商場買內褲,誰知閨蜜還在挑,老公一個電話打給了他媽媽,請他媽媽為他選顏色,還拍照。
終於,閨蜜下了決心果斷離婚。
想閃婚的你們,千萬千萬要慎重。即便你們有多麼一見鍾情、信誓旦旦,真相卻是:那麼短的時間真的足以去了解一個人或是足以讓對方了解你嗎?婚姻和戀愛,真的是兩碼事,浪漫與日常,更是相差甚遠。
03 一切都是剛剛好
最羨慕的是同事的婚姻。
她和老公雖是相親認識,在對待婚姻上,卻都比較理智。
第一次見面的時候。倆人一見鍾情,但並沒有被愛情衝昏頭腦,平時大家專注於工作,下班了或是周末,一起相約做倆人都有興趣的事情,比如逛圖書館、比如看電影,就這樣在細水長流中慢慢交往。
半年過去,兩個人發現志趣很相投,性格上也可以很好互補。同事性格較急躁,男友卻比較溫和,一次,因為車位問題,同事差點和人吵起來,這個時候,男友來了,堆著笑容誠懇得和對方進行了交涉,原本即將到來的不體面的爭吵就這樣被男友悄無聲息地化解了。
一年過去,原本同事還在猶豫要不要扯證,一次一個意外事件,讓同事徹底對男友折服。
那一次,同事和男友正在看電影,同事爸爸一個電話,原來同事媽媽在買菜路上被電瓶車撞了,雖不致命,卻也是骨折,躺個三個月在所難免。那一刻,男友立馬拉起女友,顧不上看了一半的電影,急匆匆往醫院趕。接著,男友只要有空,便跑去醫院,不是送去水果,就是帶上可口的自己做的飯菜,也正是在那是,同事才發現,原來男友竟會做菜,並還做得不賴!在同事媽媽可以稍微下床的時候,男友的爸爸媽媽在經過同事允許後,也去了醫院看望,兩家人一開口,便知遲早都會成為一家人的。
就這樣,水到渠成中,他們結婚了,直到現在,孩子上了初中,一家人仍是和和氣氣,成為了大家心中的模範夫妻。
04
其實,戀愛多久結婚並沒有標準,結婚,取決於你們的感情程度,你們對彼此的了解和信任程度。戀愛太久不可取,閃婚更是要不得。
只有當愛情來了,當感情穩定了,當你們願意去磨合,願意去為未來努力,你們可以接納對方所有的一切,那麼這時,請你們結婚吧。
婚前多了解,婚後共同經營,如此,才可長長久久,陪伴走完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