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退休工資上漲5%指的是什麼?
關於退休工資上漲5%指的是什麼,作為一名曾經的老人事,基於自己長期的工作認識和個人理解,我認為其有三層含義。我想還是先交代出處,再來分析它的三層含義吧。
1、退休工資上漲5%的出處
今年3月23日,人社部和財政部下發了《關於2018年調整企事業機關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宣告了自2005年來的第十四次上漲。裡面提到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17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左右確定。所以說5%就是今年退休人員養老金的人均上漲幅度。
2、退休工資上漲5%的含義
第一層含義:是國家審批各地企事業機關單位退休人員調整方案的是否符合國家通知要求的標準之一
具體含義指的是要求各地制定本地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時,增加的養老金人均標準要把控在當地2017年12月時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的5%。比如當地2017年人均養老金水平為3000元,那麼今年當地制定的2018年的養老金調整方案的人均上漲水平為3000*5% =150元。比如當地2017年人均養老金水平為2500元,那麼今年當地制定的2018年的養老金調整方案的人均上漲水平為2500*5% =125元。
人社部和財務部審核各地方案時,用預算中的調整養老金增加的支出金額除以當地符合參加今年養老金調整範圍的退休人員的人數,就可以一目了然地判斷調整方案是否符合國家的調整要求。不至於各地調整幅度不好把控,造成各地養老金水平的過大差距或兩極分化,也能宏觀監控養老保險統籌基金的運行,保障統籌性和持續性。
第二層含義:是各地人社部門制定企事業機關單位退休人員調整方案的依據或準則
我國各地情況不同,各地退休人員養老金的調整方案也各具特色。不管具體方案怎樣制定,人均增加5%左右都是是否達標的依據或檢驗標準。是各地需要反覆進行數據測算和論證的。不僅要做到人均上漲5%,另外還要把這5%分配到定額調整,掛鈎調整和傾斜調整三部分來實現,同時要兼顧效率和公平。這項工作比較複雜,其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第三層含義:是各地調整退休人員貧富差距的分水嶺。今年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人均增長5%,不是每人都按5%漲,調整時有高有低,5%是中值。
近年來在向企業低收入人群傾斜,可以超過5%。機關事業單位不應該達到5%。具體到退休人員個人,有高於這個數字的,有低於這個數字的,也有正好等於這個數字的。
漲幅高於5%的,通常是養老金絕對值偏低人群和高齡等政策傾斜性人群。比如北京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中的養老金絕對值偏低人群和高齡人群。
漲幅低於5%的,通常是企業養老金絕對值偏高人群,低齡退休人員,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群。比如河南退休人員養老金的調整方案中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群。
漲幅正好等於5%的,通常出現在政策保底不低於人均上漲幅度或當地人均養老金水平的人群。如河北規定,因公致殘1-4級的退休人員,養老金上漲幅度不低於本省今年人均上漲幅度。比如所有地區都規定,企業退休的軍轉幹部,調整後的養老金水平不低於當地人均養老金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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