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約恩典時代還需要律法嗎?談談二者的關係

2020-12-16 北易的葡萄園

弗2:8-9,腓4:13,詩119:174

很多人認為,舊約稱為律法時代,新約稱為恩典時代。恩典時代,就是靠著神的恩典,因信成為神的兒女。那麼,律法是否不重要了呢?恩典與律法到底是怎樣的關係呢?以下我們一同來思想。

一、不是靠律法稱義,是本乎恩而因著信

或者說,不是靠律法得救,是靠上帝的恩典。

弗2:8-9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 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

舊約是律法時代。以色列人要遵行耶和華上帝所頒布的律法,就可以得祝福,反之,則受咒詛。

但人無法真正行出律法,所以上帝為人設立了新約。這約就是人只要信耶穌是個人的救主,就可以得著救恩。

人稱義是因著信,而因信稱義本身就是一種恩典。

人只要存著信心相信上帝和主耶穌基督,就可以得著赦罪和永生,不需要任何行為上的付出,這本身就是最大的恩典。

同時,人之所以願意相信耶穌基督,這本身也是上帝特別的揀選,是一種恩典。若不是神的靈臨到我們身上,感動我們,責備我們,我們的信心也難以成就。

所以,一切都是恩典,我們今天靠著神的恩典,得以稱義,得以享受上帝所賜的平安和喜樂。

因此,不要說,你要如何如何才能得救,或者說,他們那樣不可以得救。要知道,只要信,只要領受上帝的救恩,就可以得救。

得救不靠律法和任何的功德,不在乎外在的形式,洗禮,方言等。

今天有些教會強調要浸水才能得救,或者說需要說方言才能得救,或者說要守安息日守舊約律法才能得救,這些都是忽略了基督在十字架上成就的偉大救恩!

二、不是要廢掉律法,是在恩典中行出律法

腓4:13我靠著那加給我力量的,凡事都能作。

既然基督徒是因信稱義,是不是律法就沒有用處了,是不是行為就沒有用處了?

不是的。我們的信仰不是因信廢行,而是在信仰上帝之後,靠著主所加的力量,行出上帝所要我們行出的律法和美好的行為。

保羅在羅馬書中論述了重要的教義信息——因信稱義。

羅1:17因為 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

保羅認識到一個道理,他以前靠著自己,想要活出律法上的義,但做不到。但他說,靠著主耶穌,就可以脫離取死的身體,脫離律法的下的無奈。因著信,靠著主所加的力量,就可以行出主要我們所行的事。

羅7:24-25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感謝 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這樣看來,我以內心順服 神的律,我肉體卻順服罪的律了。

保羅所寫的《羅馬書》,主旨是講因信稱義的真理,但我們在讀這卷書的時候可以看到,保羅仍然很重視神的律法。或者說,很重視基督徒要有美好的行為。

如這一段經文:

羅12:9-13愛人不可虛假,惡要厭惡,善要親近。愛弟兄,要彼此親熱;恭敬人,要彼此推讓。殷勤不可懶惰。要心裡火熱,常常服侍主。在指望中要喜樂,在患難中要忍耐,禱告要恆切。聖徒缺乏要幫補,客要一味地款待。

基督徒的信只是讓我們靠著神的恩典,得以進入神的國。但這不是結束,而僅僅是開始。我們要做的,就是一生在主的恩典中,努力活出神要我們活出的樣式,結出美好的果實。

三、不是害怕律法,是藉著恩典享受律法

當基督徒真正活在恩典中,靠著主加的力量,行出律法,就會發現律法不再是一種重擔,而是一種神的禮物,變成享受律法。

為什麼享受律法?

靠著主的恩典行出來,會發現律法本是美好的。

詩119:174耶和華啊,我切慕你的救恩,你的律法也是我所喜愛的。

十誡中每一條誡命,當我們靠著主的恩典去遵行時,都會變成美好的禮物。

第一條中,除神之外,不可有別的神。當我們遵行這條命令,就會與神建立美好的關係,我們親近主,主就親近我們。每一天都享受主的同在的美好,豈不是最好的禮物?

第二條,不可拜偶像。我們看到,拜偶像的人活得很累。拜人手所造的偶像,經常要燒香敬佛,花很多的時間,做無意義的事情。

像筆者所處的閩南地區,拜偶像的行為非常的嚴重。每個月碰到初二十六的日子,很多人就直接在馬路上,或者小區的樓道口,燒起紙線供品。既不環保,又影響人的生活起居。而很多家庭用很大的位置放置偶像佛龕,當你進去這樣的人家時,總會感到裡面的氛圍非常地黑暗和負面。

但離開偶像,信靠真神,則是一種享受和滿足。

如果是以金錢當作偶像,也會活得很累。像聖經所說的,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性命,有什麼益處呢?

又比如守安息日。這一條誡命也是美好的。不是真的讓我們什麼事都不做,不可看醫生,不可救人等。乃是讓我們回到主裡面享受平靜和安穩。新約之後我們將安息日改成主日,守主日也是美好的。很多基督徒覺得經常來做禮拜很累,其實是沒有在恩典中享受律法。來神的殿中敬拜,就謙卑下來,渴慕主的恩典。不要再想著世界的事,不要受手機的轄制,單單敬拜神。這一定是美好的事。

神設立律法,是為我們劃下人行為的界限,雖是規範我們,實質上是保護我們。

今天社會上太多的人為所欲為,看似自由,最後常常是只能品嘗罪惡的苦果。

因此,我們感恩,神賜給我們律法,又賜給我們救贖的恩典。在恩典中,我們不會害怕因違背律法而滅亡;同時,在恩典中,我們靠著主,可以享受神賜給我們的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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