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據韓媒,韓國藝人宋慧喬與宋仲基離婚前共同居住的房子近日被確認已經開始了拆除重建。這棟位於首爾梨泰院的房產由宋仲基在2016年11月15日耗資100億韓元(約5800萬人民幣)購入。拆除公示顯示,原房產拆除後這裡將新建一棟地下三層,地上兩層,佔地面積602平米,總面積998平米的房子,房主依然是宋仲基。
現場工作人員稱:要想重建地下5米以上的建築物,必須經過多次審議。 該工作人員說:「因為有地下3層,需要深挖土地,但房子左右邊的建築已經建好很久了,可能會造成損失,所以很難得到重建許可。 也存在著圍牆架設材料等周邊調查不力的問題。」 建築許可是2018年11月16日獲得的,從拿到建築許可證的那天起,房子就一直空著,但由於種種原因,重建並沒有馬上進行。 這棟房產空置一年多,今年2月開始拆除,工程預計在2021年6月完成。 工程完工後,誰來住也備受關注。
回顧一下兩人的戀情,有網友猜測:宋慧喬和宋仲基,從事業上說宋慧喬應該是宋仲基前輩,年齡上也是宋慧喬大,所以宋慧喬是比較強勢的一方,假設宋仲基出軌等,宋慧喬不可能忍氣吞聲,說什麼性格不合;所以情況可能是宋慧喬做了大錯誤,觸及宋仲基底限,宋仲基絕望之下,發出了情緒化重的離婚聲明。
最關鍵的就在這兩份聲明。宋仲基情緒化的聲明,甚至可以說明宋仲基仍然愛著宋慧喬,愛之深,責之切,愛得越深,失望的時候更加絕望。如果不愛的話,情緒會更平靜。你看看平常情侶,是不是分手的一方冷靜決絕,被分手的一方情緒激動、死皮賴臉想挽回?這其實和分手是誰提出來沒關係,看的是愛與不愛。有句話說的好,愛的反義詞不是恨,而是漠視。你看宋慧喬的聲明,標準官方發言性格不合。這不是所有什麼相親、分手的最常用理由嗎?意思是說,我宋慧喬懶得跟你編理由了。
值得一提的是,韓國婚姻法裡有一條,違反婚姻關係義務的有責主義者不可進行離婚申請的有責主義。換句話說,韓國法律原則上不允許對婚姻破裂有責任的一方提出離婚,所以證明了宋仲基無責第二,「希望圓滿結束離婚程序,而不是互相指責」,感覺一句話就堵住了宋慧喬的去路,此後宋慧喬的任何一句話都會定義為指責。第三,「以後我將擺脫現在的傷痛」,目前韓網對大宋都是各種DISS!
還有網友表示:有兩個可能,一是宋仲基得了絕症,二是宋仲基會有身敗名裂的大事發生。為了不拖累宋慧喬所以急著離婚撇清關係。這麼想的話你是不是就不那麼難受了,畢竟韓劇都是這麼演的。